在知道冯丹有孕后,情况不是很好后,才返回京城照顾冯丹,然后带孙子。 “你爸已经退休了,正好到时候我们三一起照顾孩子,家里还有保姆在。”孙子都带了,外孙不能不带。 特别是女婿家那头,也不会有人来照顾,作为父母的他们,肯定要照顾。 “放心吧,我和冯丹商量好了,正好不远处买的小房子也到期了,到时候再稍微修整一二。” “白天我们过来,晚上的话,如果你弟弟他们不上晚班,就他们小夫妻回去住。” “如果他们值夜班,我和你爸回去。”那边的房子买下来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祖孙四代人入住。 就想着出租,如果以后搬回来住,三个老人住正好,也就造成了房间不够用。 第一套房子够祖孙四代人住,可房子没有到期,不能赶租客离开。 按照沈洁的意思,自家又不是没有地方,其实房间挺多的,让沈晓辉两口子入住这里,绝对没有问题。 也省的两个孩子抱来抱去的,方便照顾,也不要两头忙。 可这话她不能说,本来霍家那头,就已经有人话里话外的说霍磊宁愿帮衬岳家人,都不愿意帮衬自家人一二的话语。 沈洁当然是无所畏惧,他们两口子都在京城发展,不在军队发展,霍家的资源他们也不争,凭啥还要给他们踩。 可想想人家也没有当着你的面直接说,她贸然怼上去也不好,到时候肯定又是小门小户之类的话。 霍磊当然也听到这些话语,说不生气是假的,他之所以一直没有行动,不是站在他们那头。 而是这两年老爷子他们的身体不咋的,对于家里儿孙们的各自为政的情况很是不满。 他如果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加入到战局中去,老爷子他们应该会气的不轻。 他都想好了,现在不动手就让他们在下面各种蹦哒,等老爷子他们去世后,到时候来个总算账。 没有人可以欺负自己媳妇和家人,哪怕是自己所谓的血亲都是一样。 他不傻,知道为何这两年这样的话冒出来,不就是担心老爷子对他们很是不满的情况下,把他手上的人脉留给他。 他承认老爷子是曾经有这样的想法,但是给他婉拒了,不是他清高不想要这样的人脉。 而是家里那多人盯着,他就算拿到了人脉又如何,大伯他们哪个资历不比他好,又是那个圈子里混的,他加入进去算啥。 还有一个他不愿意接手的原因是,老爷子希望他到时候可以多稍微照顾亲戚们一二。 说真的,他当初去东北当知青,又考上了京城的大学,又是读研又是留在京城,没有考虑回去。 就是他不想回去趟浑水最好的证明,而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有错,在人生地不熟,家里不能支援一二的情况下,他还是靠着他的能力,一步步的往上爬。 哪怕上升速度不快,可起码基础是扎实的,是他一步步从基层成长起来的最好证明。 “不用收回来,继续租出去。”霍磊知道沈家也是避嫌。 “虽然离的近,还是有距离的。”所谓的近,步行还要十来分钟。 “大家住在一起,有事还能商量一二。”霍磊承认,如果有资源宁愿给沈家。 因为他们不会觉得这是应该的,还会觉得这都是老爷子给他的资源。 霍磊以前会想着亲情之类的话,可现在的他已经不在意,也不想在意。 特别是当其余亲戚双标亲情的情况下,他干嘛傻子一样。 沈洁看向霍磊,“你确定?”作为夫妻,当然知道霍磊沉默的原因。 “确定,过两天我要南下调研学习,到时候我会回去看爷爷他们,也把我的想法和他们说下。” 沈洁惊讶的看向霍磊,现在就和老爷子他们讨论这样的问题,是否会把他们给吓到。 “放心吧,老爷子他们经历的多,这些年家里的情况,他们不是不知道。” “有些时候,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他承认爷爷奶奶他们是对他好。 可难道就对其余儿孙不好吗?其实他现在想想,所谓的好,也是想着他没有父母,没有父母的助力的他,走的不会太远,就在其余方面帮衬一二。 “你?”沈洁看霍磊的样子,不由得有点担心起来,“你,可不要胡来。” “我胡来啥,放心吧,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他们长寿。” 起码二老长寿着,大伯他们再是闹腾,都不会闹的太过,老爷子他们会看着。 一旦老爷子走了后,谁能压制他们,到时候还是要牵连到他。 现在的他已经是有媳妇有孩子的人,不再是孤家寡人,哪怕出事都不需要担心,他有需要保护的人。 “奶,爸妈,你们就搬过来住,反正房子也大,空着也浪费。” “你们也知道小洁工作忙,我也工作忙,生了孩子后还要麻烦你们。”霍磊慎重的拜托他们。 女婿都这么说了,沈建设也没有坚持下去,“成,那我们就搬到这里住,但是那边的房租就交给小洁。” “如果不收的话,我们是不会搬入。”沈建设做出决定,“还有我们每月出生活费。” “这个肯定不能收。”霍磊又不是缺钱的主,“你们都帮我们看孩子。” 推来推去的结果就是那边的房租,以后让沈洁收,两个保姆的工资也是他们二老承担,至于家用开销的话,就是霍磊两口子负责。 沈晓辉两口子知道要搬去沈洁家住,也没有太惊讶,住在一起好照应,特别是他们四人都是大忙人的情况下。 只是让沈晓辉诧异的是,家用都已经分配好了,他们两口子竟然不要掏钱,哦,他们孩子的费用是他们自己出。 沈晓辉坚持要出生活费,“不然我们会习惯不掏钱,这样吧,家里的水电费,我们掏了。” 平时看到家里缺点啥,到时候再买,也没有必要算的那么清楚。 换个人,哪怕是亲哥沈晓光,他都会礼尚往来,实在是这么多年,大家见面次数不多,哪怕是亲兄弟,也已经是各种客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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