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世界吃瓜第一线_第583章姐妹花知青10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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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他们想的是,这么住也是暂时的办法,五年十年肯定会分开。
  结果没有想到的是,人到中年,两个孩子都已经上了初中,还是同进同出,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中间的时候,沈晓辉也提出搬出去住的念头,可不等沈洁他们规劝,两个孩子就闹腾了起来。
  他们不明白明明住的好好的,为何非要分开住,为此还来个绝食行动。
  就这样分开住的念头刚刚冒出来,就给两个孩子压下去。
  两兄弟都想好了,“以后我们要读同样的专业,就和妈妈和舅舅一样。。”
  “对,就好爸爸和姑妈一样。”两人虽然刚上初中,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好,对计算机这新生事物一点都不陌生,已经想好未来读计算机专业。
  对于两个孩子要读计算机专业,作为家长的他们那是绝对的支持。
  孩子喜欢,专业前景又好,就这样还不支持的话,那还让他们去读啥专业。
  沈建设对于两个孙子要读计算机,那是更加的支持,“你大哥家的两个孩子,注定要走他们外公,爸爸的路线。”
  虽然是两个大孙子,可因为沈晓光他们工作的关系,相见的次数不多,沈建设虽然惦记,也知道对于那两个孩子的前途,不是他这个爷爷可以提意见的。
  “也好。”沈晓辉对于两个侄儿的选择,也没有多惊讶,“毕竟他们两代人的经营,也是有不少人脉。”
  总要有人继承,不然太浪费,“起码大哥是后继有人,可你看我们四人。。”
  饶是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做的不错,可还不如大哥,后继无人的场面,两个孩子要学计算机啊。
  霍磊刚看好一个案例,摘下眼镜,“我对于是否有人继承,我无所谓。”
  “还是要看自己的能力。”老爷子他们去世后,哪怕为了不给人打压,也是内部团结起来。
  可毕竟大家都有小算盘,时间久了还是闹翻了,虽然没有闹的很难看,可家里的资源还是分散了。
  家里的声势也是不停的下跌,哪怕大伯他们现在已经有点后悔,可是再想联合起来,谁当老大都是一个问题。
  到最后还是维持一个现状,经历过所谓的大家族的互帮互助后,霍磊已经不去想那么多。
  “留给孩子再多的人脉,都不如他们自己有实力,没有实力的话,人脉再广也会淡。”
  他一路走来,人脉也是越累积越多,不少人会主动找上来,可他知道,一旦他失势落魄了,这些人指不定就会狠狠踩上一脚。
  “对,他们喜欢就好。”哪怕没有大富大贵的日子,但是平淡过日子,也是可以做到的。
  沈媛自从来到港城后,偶尔回内地一二,也是去拿当初在羊城买的商铺房租。
  每次都是拿了租金后就走,对她而言,羊城再好,也没有办法和港城比,样样不方便。
  后来想在港城买房子的时候,就把内地唯一的物业出售,也是她最为懊恼的事。
  如果她没有出售继续收租的话,租金也能上万,特别是后来拆迁竟然拿到了两套房。
  她就能回去养老,而不是留在港城,这么小的房子里养老,稍微转个圈,就感觉转不开,更不要说儿子他们整天不上班,就靠着那么点租金过日子。
  趁着儿子一家三口不在家,沈媛打开电视,看看内地有啥新闻,就看到新闻上出现的霍磊身影。
  看着对方前呼右拥的样子,沈媛陷入思考中,哪怕沈洁没有出现,可也知道对方事业很好。
  都已经是内地知名的脑科权威,有时候还会应邀来港城这里动刀。
  至于沈晓辉夫妻也是做医生,也是知名医生。
  至于他们的孩子,那也是经常上新闻的人,比如计算机网络新贵。
  在美国进修学历的时候,同时在国外创业,等他们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旗下公司规模都已经是投资人争着投资的项目。
  就在大家以为他们会把企业做大的时候,他们竟然把公司卖了,可以说跌破很多人的想法。
  谁都知道他们名下的企业,发展前途好,虽然公司是卖了一个不错的价格,可是再创业,未必就一定会成功。
  在大家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他们带着巨额资金回国进入新的行业,开发交友娱乐行业。
  两年的时间,他们再次成为投资人追捧的公司,可惜再次吸收投资的兄弟两人,手持巨额资金,对于外来资本,有他们的要求。
  比如不可能让一家投资大量投资,各种分散投资人,同时他们手上的股份超过四成,不会发生创始人给投资人赶走的惨剧。
  看着霍磊,沈媛想到了很多,“都是沈家人,为何他们的孩子各种的有出息,而我的孩子。。”
  因为她没有考上大学,本来在内地的时候,她没有太多的感想,想着又不是不能赚钱,反而比很多大学生赚的多。
  可来到港城后,她就感受到有学历的好处,比如找工作都有更多的选择。
  有了孩子后,对孩子的要求高,各种努力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给孩子。
  可惜她花再多的钱,花更多的心血,架不住就和他那个蠢货生父一样,各种不爱学习。
  本来不爱学习就不爱学习吧,出去洗碗或者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就靠着她名下的两套唐楼资金,起码生活也是衣食无忧。
  结果中学毕业后,就立马搞出人命,无奈的她也只能同意结婚。
  本来想着儿子有了媳妇有了孩子,应该会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
  结果她后来才知道,孩子不成器,不想努力的话,哪怕有了媳妇有了孩子,反而负担更大。
  以前就只要养一个人,现在要养一家三口,更让她慌的是,儿子没有出息也就算了,结果孙子也是不学好的。
  想起小小年纪就只会吃喝玩乐,每次让他看书,就各种身体不舒服的孙子,沈媛不得不承认,她想要追赶沈洁他们,那是做梦,没有办法追赶上。
  不过想想之前看到的,一把年纪还在茶楼里当服务生,动作稍微慢点,就给领班骂的高健,她觉得老天爷对她起码还不算太薄。
  她之前就知道高健来到港城,她很慌,担心会找她麻烦,可等啊等,都没有等到高健找她麻烦。
  再见他的时候,就是茶楼里再见,知道他过的不好,她就很是开心,起码她不是最糟糕的那个。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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