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们想的是,这么住也是暂时的办法,五年十年肯定会分开。 结果没有想到的是,人到中年,两个孩子都已经上了初中,还是同进同出,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中间的时候,沈晓辉也提出搬出去住的念头,可不等沈洁他们规劝,两个孩子就闹腾了起来。 他们不明白明明住的好好的,为何非要分开住,为此还来个绝食行动。 就这样分开住的念头刚刚冒出来,就给两个孩子压下去。 两兄弟都想好了,“以后我们要读同样的专业,就和妈妈和舅舅一样。。” “对,就好爸爸和姑妈一样。”两人虽然刚上初中,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好,对计算机这新生事物一点都不陌生,已经想好未来读计算机专业。 对于两个孩子要读计算机专业,作为家长的他们那是绝对的支持。 孩子喜欢,专业前景又好,就这样还不支持的话,那还让他们去读啥专业。 沈建设对于两个孙子要读计算机,那是更加的支持,“你大哥家的两个孩子,注定要走他们外公,爸爸的路线。” 虽然是两个大孙子,可因为沈晓光他们工作的关系,相见的次数不多,沈建设虽然惦记,也知道对于那两个孩子的前途,不是他这个爷爷可以提意见的。 “也好。”沈晓辉对于两个侄儿的选择,也没有多惊讶,“毕竟他们两代人的经营,也是有不少人脉。” 总要有人继承,不然太浪费,“起码大哥是后继有人,可你看我们四人。。” 饶是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做的不错,可还不如大哥,后继无人的场面,两个孩子要学计算机啊。 霍磊刚看好一个案例,摘下眼镜,“我对于是否有人继承,我无所谓。” “还是要看自己的能力。”老爷子他们去世后,哪怕为了不给人打压,也是内部团结起来。 可毕竟大家都有小算盘,时间久了还是闹翻了,虽然没有闹的很难看,可家里的资源还是分散了。 家里的声势也是不停的下跌,哪怕大伯他们现在已经有点后悔,可是再想联合起来,谁当老大都是一个问题。 到最后还是维持一个现状,经历过所谓的大家族的互帮互助后,霍磊已经不去想那么多。 “留给孩子再多的人脉,都不如他们自己有实力,没有实力的话,人脉再广也会淡。” 他一路走来,人脉也是越累积越多,不少人会主动找上来,可他知道,一旦他失势落魄了,这些人指不定就会狠狠踩上一脚。 “对,他们喜欢就好。”哪怕没有大富大贵的日子,但是平淡过日子,也是可以做到的。 沈媛自从来到港城后,偶尔回内地一二,也是去拿当初在羊城买的商铺房租。 每次都是拿了租金后就走,对她而言,羊城再好,也没有办法和港城比,样样不方便。 后来想在港城买房子的时候,就把内地唯一的物业出售,也是她最为懊恼的事。 如果她没有出售继续收租的话,租金也能上万,特别是后来拆迁竟然拿到了两套房。 她就能回去养老,而不是留在港城,这么小的房子里养老,稍微转个圈,就感觉转不开,更不要说儿子他们整天不上班,就靠着那么点租金过日子。 趁着儿子一家三口不在家,沈媛打开电视,看看内地有啥新闻,就看到新闻上出现的霍磊身影。 看着对方前呼右拥的样子,沈媛陷入思考中,哪怕沈洁没有出现,可也知道对方事业很好。 都已经是内地知名的脑科权威,有时候还会应邀来港城这里动刀。 至于沈晓辉夫妻也是做医生,也是知名医生。 至于他们的孩子,那也是经常上新闻的人,比如计算机网络新贵。 在美国进修学历的时候,同时在国外创业,等他们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旗下公司规模都已经是投资人争着投资的项目。 就在大家以为他们会把企业做大的时候,他们竟然把公司卖了,可以说跌破很多人的想法。 谁都知道他们名下的企业,发展前途好,虽然公司是卖了一个不错的价格,可是再创业,未必就一定会成功。 在大家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他们带着巨额资金回国进入新的行业,开发交友娱乐行业。 两年的时间,他们再次成为投资人追捧的公司,可惜再次吸收投资的兄弟两人,手持巨额资金,对于外来资本,有他们的要求。 比如不可能让一家投资大量投资,各种分散投资人,同时他们手上的股份超过四成,不会发生创始人给投资人赶走的惨剧。 看着霍磊,沈媛想到了很多,“都是沈家人,为何他们的孩子各种的有出息,而我的孩子。。” 因为她没有考上大学,本来在内地的时候,她没有太多的感想,想着又不是不能赚钱,反而比很多大学生赚的多。 可来到港城后,她就感受到有学历的好处,比如找工作都有更多的选择。 有了孩子后,对孩子的要求高,各种努力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给孩子。 可惜她花再多的钱,花更多的心血,架不住就和他那个蠢货生父一样,各种不爱学习。 本来不爱学习就不爱学习吧,出去洗碗或者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就靠着她名下的两套唐楼资金,起码生活也是衣食无忧。 结果中学毕业后,就立马搞出人命,无奈的她也只能同意结婚。 本来想着儿子有了媳妇有了孩子,应该会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 结果她后来才知道,孩子不成器,不想努力的话,哪怕有了媳妇有了孩子,反而负担更大。 以前就只要养一个人,现在要养一家三口,更让她慌的是,儿子没有出息也就算了,结果孙子也是不学好的。 想起小小年纪就只会吃喝玩乐,每次让他看书,就各种身体不舒服的孙子,沈媛不得不承认,她想要追赶沈洁他们,那是做梦,没有办法追赶上。 不过想想之前看到的,一把年纪还在茶楼里当服务生,动作稍微慢点,就给领班骂的高健,她觉得老天爷对她起码还不算太薄。 她之前就知道高健来到港城,她很慌,担心会找她麻烦,可等啊等,都没有等到高健找她麻烦。 再见他的时候,就是茶楼里再见,知道他过的不好,她就很是开心,起码她不是最糟糕的那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1_161927/73935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