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孙国选带着男孩出了饭店。 天已经黑了,八十年代的黄岭没什么夜生活,太阳落山,店铺就关门上板儿了,街道上冷冷清清,连个行人都没有。 “行了,今天算你小子走狗屎运,赶紧走吧,以后别在附近晃悠,否则,遇到了还得逮你。”孙国选跨上自行车,说道。 男孩却没走,他往前凑了凑,笑嘻嘻的说道:“我认识你。你是后街老孙家的老三,叫孙国选,你还有个哥哥,叫孙国林,咱们是邻居。” 孙国选吃了一惊,瞪大了眼睛,盯着男孩看了许久,却没有任何印象。 “邻居.....你家住哪儿?”他问。 男孩表现出与其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冷冷的道:“我家也在后街,住在供销社隔壁。” 孙国选合计了好一阵,这才想了起来。当时那里住着个东辽下放户。 上世纪六十年代,东辽有很多干部家庭被下放至黄岭劳动改造,属于哪个时期特有的情况,他们大部分都被安置在农村,而能留在黄岭县城的,一般都是有点特殊关系的。 改革开放以后,下放户陆陆续续都迁回原籍了,孙国选依稀记得他们家姓胡,至于家中的几个孩子,早就没什么印象了。不过看小男孩尖嘴猴腮,两个眼珠子贼光闪闪的样子,倒是跟当时的男主人挺像的。 “不对啊,你当时也就是五六岁吧,怎么会认得我呢?”孙国选还是有些不大相信。 这个男孩就是扁头,他笑着道:“没什么,我从小就记性好,不管是人还是事,只要在我脑子里过一遍,十年八年都不带忘记的。” 孙国选将信将疑,便让扁头说说后街胡同里都住着哪些人家,扁头不假思索,张口就来,从东到西,由南往北,前前后后几条胡同里的人家都说了个遍,孙国选都住了二十年了,都没十多岁的扁头记得清楚。 惊讶之余,他不禁有些感慨。 如此天赋异禀,为啥不好好念书呢,就算不念书,随便干点什么,也能混口饭吃,总不至于流落街头,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呀,再说,以扁头家里当时的情况看,应该是个干部家庭,返回东辽之后,日子不该太差,怎么会让孩子走歪路呢? 扁头似乎看破了他的心思,平静的说,他对读书没兴趣,只想在外面厮混,为此没少挨父亲的皮带,可打一次,他跑一次,以至于家里已经彻底放弃了,父亲更是公开宣称,和他断绝父子关系。 “看来,你天生就是个江湖儿女啊。”孙国选笑着道:“老实交代吧,来黄岭,是故地重游,还是踩点啊?” “当然是踩点。”扁头把脸一扬,牛逼哄哄的说道:“今天晚上干一票就走。” 孙国选简直不相信,这样的话是从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口中说出来的,皱着眉头思忖良久,最后叹了口气道:“你小子迟早是个上墙的命,可惜这么聪明的脑袋了。走吧,权当我没遇到你。” 上墙,就是被枪毙的意思,当年为了震慑犯罪,宣判死刑后,法院是张贴布告的。 扁头听罢也不恼,朝他诡异的一笑,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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