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这是十分不合理的。 因为那双鞋并不是她原本穿的绣鞋。 但命运或许就是这么巧妙。 从她女儿脚上流出来的血,唤醒了她的灵魂。 其实在经历了转世轮回之后,彤彤的容貌也早就发生了改变。 但是母女之间或许就存在一种很奇妙的心电感应。 哪怕彤彤已经换了身体,也换了容貌,但作为母亲的阮梨还是第一时间就认出了自己的女儿。 彤彤心疼地抱了抱阮梨。 阮梨是冰冷的,抱起来比冰块还冰。 彤彤又心疼又难过,亦万分愧疚,“对不起妈妈,都是为了我,你才会……如果不是为了要保护我,你或许就能平安活下来……” 阮梨笑了笑,温柔地摸了摸彤彤的头发,“傻孩子,就算没有你,妈妈也走不远。” 她低头指了指自己的脚,那是一双早就畸形溃烂,让人看一眼就生理不适的三寸金莲。 “你看,这双脚啊,它哪也去不了。” “所以妈妈绝对不能让你也被束缚住了双脚。” 可是她之前并没有能力操控剪刀剪碎女儿脚上的裹脚布。 只能给那些伤害女儿的人一个教训。 “你一个臭唱戏做小老婆的居然敢伤害我儿子和我老公,还敢欺负我,我跟你拼了!” 春烟气得眼睛都红了,她倏地抬眸,抓紧了手机,看向屏幕里的霍凝,“你帮我杀了这只女鬼,多少钱都行!” 彤彤连忙摇头,哽咽道:“姐姐,别……别答应她,求你了。” 霍凝喝了口水,身子往后仰,笑了。 “我为什么要答应她?” 春烟傻眼了,“她是鬼啊!” “她害了我儿子!害了我老公!又把我害成了这样,你难道不管吗!” 霍凝嘴角微扯,隐晦地翻了个白眼,“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地府的人,不管这些。” 阮梨伸出长长的黑色指甲,目光冰冷,眼里露出警告,“老女人,我对你儿子下手,是因为你虐待我闺女!”biqubao.com 她笑了,“我知道你不心疼彤彤,但你心疼你老公,心疼你儿子,刀子不割到你在意的人身上,你怎么知道疼呢?” 春烟简直要疯了。 “你自己也给她裹过脚,凭什么指责我,你就是畜生!” 彤彤瞪着她,“我妈妈跟你不一样!你不要拿你自己和她比,你不配!” 【阮梨当初差点给彤彤裹脚,是因为她当时所处的社会,裹脚是常态,不裹脚才是异类,她自己也是被这种陋习摧残的一员,当有人告诉她裹脚不对后,她立马就保护了女儿的双脚,我们现代社会可没几个人裹脚,大家都知道那是陋习,是摧残女性的毒药!】 【春烟拿自己跟阮梨比之前,麻烦先先把自己的脚弄成阮梨那样!】 【可是彤彤的爸爸和哥哥是无辜的啊,要泄愤,也不该拿无辜的人下手吧!】 【无辜?除非春烟的老公和儿子是死人,不然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裹脚对彤彤伤害是巨大的?既然选择了冷眼旁观,就活该祸临己身!】 【你剥夺了我女儿在阳光下奔跑的权利,我就毁了你儿子的前程,挺公平的。】 【只有我觉得彤彤确实没良心吗?再怎么样春烟也把她养到了这么大,她就因为一点小事,把春烟这十二年的付出全抹掉了。】 【嗯嗯嗯这是小事,奖励你成为春烟的女儿。】 【三寸金莲是封建的产物,是旧社会的畸形审美,它就应该永远的停留在旧社会,绝对不能套回到现在的女性身上。】 春烟对彤彤这种白眼狼的行为简直失望透顶,她也不指望彤彤能帮自己了。 她恨恨地瞪着阮梨,“你到底要怎么样!” 阮梨看着她,“我要的很简单,好好对我闺女,一碗水端平,打消你那个让我闺女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念头,让我闺女好好读书,她想学什么就让她学!” 当然,要是彤彤自己考不上,那就另当别论了。 但她知道彤彤很聪明,不会考不上大学。 【???草,那个畜生还想让彤彤高中毕业就去打工?】 【没有让彤彤初中毕业就去打工,你就知足吧,起码还想着让女儿念完高中呢。】 春烟一万个不愿意,但她怕自己要是拒绝,这个女鬼真会宰了自己。 她只能憋屈的同意了,想着事后找大师把阮梨这只鬼弄走。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霍凝在直播结束之后寄了一个项链给彤彤。 阮梨平常就住在项链里,她身上的阴气不会对彤彤造成影响。 而道行在霍凝之下的大师,根本没办法察觉到阮梨的存在,更别说把她赶走。 而春烟只要一动对彤彤不好的念头,阮梨就会出现护犊子。 春烟只能憋屈地供彤彤读完了大学。 彤彤毕业后,去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城市工作,用三年的时间还完了家里花在她身上的钱,就跟他们断了联系。 春烟一开始庆幸自己终于送走了这个瘟神和白眼狼。 她把彤彤还给她的钱用来给儿子买房买车。 然而等到了要养老的时候,她儿子则是满脸不耐烦,称自己还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 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早就被自己遗忘的女儿彤彤。 她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彤彤的电话,哭着在电话里说自己做错了,自己现在过得有多苦。 彤彤加了她的微信,每个月给她转2000块钱的生活费,别的时间,一概一条信息也不发。 这么多年,她始终学不会心疼春烟这个母亲,就如同春烟也无法真正爱她一样。 有空的时候,彤彤带着霍凝给她的那条项链四处旅行,带阮梨看她上辈子未曾看到的世界。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下了播后,霍凝惬意地喝了杯橙汁,窝在沙发里撸小狐狸。 温辞这条小绿蛇羡慕嫉妒的不行,只能没话找话,“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这么纵容阮梨啊?” “别的不说,阮梨在人间,逗留这么久,还对活着的人下手,地府那边都不管的吗?” (宝子们,求个小狐狸的名字呀,作者取名废实在想不到啊啊啊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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