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并不知道,他选择普罗旺斯伯爵所带领的军队为首选目标,让双方的正面会战提前爆发。 感觉自己被轻视的普罗旺斯伯爵,怀揣着满腔怒火,不断催促大军,直奔查理所部的方向。 如果不是普罗旺斯伯爵麾下的骑兵斥候远多于查理,查理都想要给对方来一次伏击了。 来到这个世界后,查理深刻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打伏击战,第一个前提就是侦查力度必须强于对手,最好能将对手的军队视野遮蔽。 查理上辈子历史上的明清战争,清军经常出其不意的痛击明军,靠的就是大量骑兵对战场视野的遮蔽效果。 当年蒙古人打遍亚欧大陆无敌手,跟蒙古骑兵侦查能力的强悍也密不可分。 没有遮蔽战场视野的能力,查理只能乖乖打堂堂之战。 毕竟,双方开战的地点都在普罗旺斯伯爵领境内,大家对地形都不陌生,基本不会无脑钻入一個口袋阵里…… 当双方都想要通过正面决战击败对手的时候,遭遇的效率就会变得非常高。 没多久,双方的前锋就看到了对面的敌军前锋。 很快,随着传令骑兵的消息传递,整个大军都停下脚步,开始安营扎寨。 安营扎寨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睡觉,而是让辎重有一个安置的地方,并保护起来,防止被敌人偷袭。 随军辎重一旦被毁,第二天大军就得饿肚子! 毕竟,士兵身上携带的武器装备本来就不轻,还有自己的随身私有物品等等,根本不可能携带多少口粮,绝大部分粮食都在随军辎重中。 双方的前锋都十分谨慎,跟敌人保持着安全距离,察觉到敌人的大体位置后,就后撤到主力部队中。biqubao.com 随后,双方选择一处靠近溪流的平原作为战场。 平坦地形适合大军展开,这个军事常识普罗旺斯伯爵还是知道的。 普罗旺斯伯爵自然要选择能充分发挥他兵力优势的战场,最好能一股脑将两万大军都压上去围殴查理那个蔑视自己的叛徒。 污~~~ 次日清晨,休息了一整夜,将体力恢复到巅峰的双方大军,开始缓缓走出营地,前进提前布置好的预设阵地。 原本战场上,只有零散的双方斥候骑兵游弋警戒,但随着太阳逐渐升起,战场上开始出现大量的旗帜和甲胄罩袍鲜明的士兵。 查理一方的军队阵容明显要比对面整齐,清一色的黑色罩袍,十分显眼。 罩袍就是廉价的亚麻外套,主要是用来区分敌我的标识。 至于为啥选择黑色……嗯,这就要从查理是一个崇尚大秦的皇汉主义者说起了。 这并不矛盾,查理崇拜大秦是因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华夏文明大一统的基础盘,汉朝其实相当于继承了秦朝的国祚和民族精神。 从汉朝的律法和行政体制就能看出来,绝大部分都是抄袭秦朝的…… 单讲文明传承的话,秦汉其实是一体的。 当然,由于秦国一统六国,率先造就大一统局面,所以查理更崇尚秦国的武德,秦国尚黑,他就使用黑色罩袍。 比起查理所部整齐划一的阵容,就连旗帜都是一个底色,对面的普罗旺斯伯爵所部士兵着装就显得杂乱了。 即便同样是披甲精锐,不少人也没有穿戴罩袍。 这自然是因为普罗旺斯伯爵没有出钱给他们购置。 至于民兵和征召农夫的外表装扮,更是五花八门。 连武器都做不到统一。 不过,一方是统一的黑色,另一方是‘杂色’,倒是不用担心双方敌我识别的问题。 普罗旺斯伯爵骑乘着高头战马,在一处地势较高的地方,手举单筒望远镜,瞭望着查理所部的军容,脸色不禁变得严肃起来。 如此整齐的军容,让普罗旺斯伯爵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路易十四的常备军。 整个法兰西王国,只有路易十四倾尽国力打造的常备军,拥有这么整齐的阵容。 不过,路易十四的法兰西王国常备军是用金币砸出来的,查理何德何能,打造出这么一支数千人规模的精锐正规军? 难不成,查理得到了某个宝藏? 看到对面的整齐阵容后,原本普罗旺斯伯爵内心的高傲和鄙夷不免收敛起来,不过普罗旺斯伯爵仍然不断在内心提醒自己:“两万对四千,优势在我,本伯爵必将取得胜利! 等活捉了查理,我一定要折磨他足足一百八十天!” 污~~~ 伴随着普罗旺斯伯爵一声令下,悠长的号角声响彻整个战场。 主要装备轻皮甲的普罗旺斯伯爵城镇民兵们,呼啦啦的从大阵中走了出来,前进了数十步才在军官的口令下停下来,排列成一个松散但人很多的火枪方阵。 在火枪方阵后面,则是手持长矛的城镇民兵,这些手持长矛的城镇民兵比前面的城镇火枪民兵多了一顶皮盔,算是聊胜于无的防护力加成。 普罗旺斯伯爵所部人数太多了,只是正面主阵摆开,战场横截面就比查理所部的左中右三军摆开还要长…… 也就是说,双方军阵一旦接近,普罗旺斯伯爵包围查理所部只是时间问题。 “擂鼓!进军!” 伴随着查理的命令,已经列成标准作战方阵的两大步兵团,齐齐向前踏步。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查理摆出来的是类似于他上辈子历史上的西班牙大方阵。 也就是四个角都是火枪兵,中央部分是长枪兵。 在进军的时候,前面的火枪兵会形成一道排枪横列,挡住后面的长枪方阵。 后面两个角的火枪兵,则是用来防备敌人有可能的侧翼突袭的。 这个火力配置不能节省,毕竟对面的普罗旺斯伯爵拥有的骑兵比查理多了上千人。 普罗旺斯伯爵虽然在老巢留下了上万大军,其中大部分还是常备职业士兵,但留下的都是步兵,骑兵全都被普罗旺斯伯爵带了出来。 普罗旺斯伯爵的骑兵主要有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传统的骑士和骑士扈从骑兵,另一部分则是普罗旺斯伯爵的直属骑兵卫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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