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红颜薄命 蘑菇屯是一个小山村,依着盘龙山傍着黑龙湖,静谧优雅,自成一片天地。 林华华是屯子里数一数二的美女,肤白貌美大长腿,一双眼睛扑棱扑棱会说话,被她看上一眼都像触电,是个男人都想把她抱在怀里稀罕一番。 只是。 此刻的林华华躺在床上,神情落寞地看了看自己的双腿,又望了望屋外,有些不好意思地叫了声:“大哥!进来吧。” “嘿嘿。来,来了。” 随着一声憨笑,一个个子高高长相清瘦头发乱糟糟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叫李大壮,是个傻子。 虽然这是李大壮的屋子,但是自从林华华搬进来之后,他还是第一次进来。 林华华饱满的身材在昏暗的灯光下特别诱人。 一层薄薄的睡衣之下,曾经迷倒无数男人的身段起起伏伏,该高的地方高,该平的地方平,两条大长腿又白又直。 傻子李大壮哪里见过这场面,一双眼睛只是往那皙白又直的双腿上一瞅,口水就流了出来。 “弟媳,我,我给你按摩。” 李大壮擦了口水,双手在林华华瓷白的双腿上来回揉搓,按摩起来也像是那么回事。 然后,把她侧过去,从后股到脚跟,又是一寸一寸肌肤地按。 毕竟他曾经是中医学院的高材生,五年前一场变故让他父母双亡,他捡了一条命,不过脑袋受到了重击,成了傻子。 被一个男人这么在自己的大腿上按了个遍,林华华有些别扭。 只可惜,她的双腿没有了知觉,只是心里怪怪的。 她脸色绯红地瞄了一眼李大壮,赶紧把目光收了回来。 好在李大壮是个傻子,林华华也没有太纠结。 她现在得了怪病,双腿肌肉萎缩,每天都要三次按摩,不然就会恶化。 何况,她现在相当于是李大壮捡来的老婆,是她老公陈康送来的。 既然这样了,还不是任由他想干啥就干啥。 这么想着,她的心扉打开,心里也释然了一些。 “大哥,你说我们怎么就这么命苦?” 林华华叹了一口气,眼眶有些湿了。 都说好女嫁渣男,林华华也真是红颜薄命,被父母逼着嫁给了一个渣男老公陈康。 陈康那几年种植蘑菇,承包了个水塘,算是蘑菇屯的有钱人。 只是这个人人品很差,吃喝嫖赌抽样样俱全。 林华华死活不愿意嫁给他,为这事还跟父母闹翻了。 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她父母收了陈康二十万彩金之后,硬是把林华华送给了陈康。 一开始两人的日子还过得去,陈康对林华华也算是不错。 但不到半年,陈康就死性不改,经常跑城里吃喝嫖赌。 后来在赌桌上被一伙社会人做局,让他一下子输了几十万,借了高利贷,利滚利半年的功夫就滚了上百万。 他也没有心思管理蘑菇棚和鱼塘了,在外面不如意,陈康就把火气洒在林华华身上,说她是扫把星,动不动就家暴。 在一次被陈康毒打之后,林华华站不起来了,送到卫生院检查,说是神经性肌肉萎缩,无法根治,只能吃药维持,后半辈子也只能坐在轮椅上了。 这还不算,不仅治不好,还要每天打针吃药,按摩针灸,花多少钱是个未知数。 毫无责任心的陈康不干了,他要抛弃林华华。 在一个夜里,林华华被这个男人用轮椅推着送到了李大壮家门口。 他们俩是发小,李大壮头脑不灵光也没有个老婆,让他们俩自生自灭去吧。 看着李大壮额头上的汗珠,她心里一股暖流,喃喃道:“大哥真是个好人,要是我老公也能对我这么好该多好呀。” 她拿出自己的毛巾,递给了李大壮,“大哥,擦把汗吧。” 李大壮拿着那毛巾往脸上一放,一股女人特有的奶香味,他往脸上揉了一把,转身往外走,边走边说:“弟媳睡,我去,去采点蘑菇做饭,卖钱。” “这么晚了,明天再去吧。山上太危险了。”林华华不放心地喊道。 她知道家里没吃的了,日子不知道怎么维持下去。 李大壮没有吭声,拿了一个手电筒就出了门。 山里一到晚上就静得可怕,偶尔能看到几点灯火,那是蘑菇大棚的亮光。 李大壮在盘龙山里转悠了半天,也没有多少收获。 但一想到屯子里最漂亮的女人和自己住在一起,李大壮心里就美滋滋的。 特别是今晚上按摩的场景,让他心里痒痒的。 他闻了闻自己的手,还带着林华华的体香,嘿嘿傻笑了起来。 “嘿嘿,采蘑菇,给弟媳做饭,卖钱。” 李大壮朝着山的深处走去。 “哎呀……你要了我的命了,救命啊!” 突然,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声音不大,但是在安静的山里却格外清晰。 李大壮一个激灵,顺着声音望去。 不远处的一个蘑菇棚里,灯光下影影绰绰两个人扭在一起,女人正发出喊声,好像很危险。 “有坏蛋!” 虽然脑袋不太精明,但心里原始的正义感爆发,李大壮顺手抄了一根木棒,朝着那个蘑菇棚就跑了过去。 他像黑旋风一般冲进蘑菇棚,握住木棒就朝着一个男人的脑袋敲了下去。 “哎呦!” 男人发出一声惨叫,正在动作的身体停了下来,捂住脑袋叫道,“哪个王八羔子打我!” “啊呀……” 女人也尖叫了起来,顺手拿起衣服盖住了自己的身体,但是没有来得及盖住的部位还是被李大壮看了个遍。 咕嘟…… 他眼睛直直地看着,咽了一口口水。 这哪是在打架,分明是在办人生大事啊。 挨揍的也不是别人,正是村长王欢喜。 而女人,是屯子里的山货批发大户和餐饮业大老板张太贵的老婆,赵美丽。 都说女人四十一朵花,赵美丽刚好四十,风韵十足,有着成熟女人的特有魅力。 特别是那肥硕的后盘,扭得男人心里发慌,是屯子里的名人。 她老公经常在外面做生意,没想到他俩居然勾搭到一起去了。 李大壮木木傻傻的,手里还握着木棒,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两个人。 “不许,光着身子……打架,不好!” 然后,嘿嘿一笑,转身走了。 王欢喜和赵美丽都傻眼了,谁他么打架了?还白挨了一闷棍。 愣了愣神,王欢喜一摸脑袋,血! 顿时叫了起来,“哎呦,脑袋烂了!李大傻子,老子揍死你!” 裤子一提,冲着李大壮就打了过去。m.biqubao.com “哎,你干啥啊?”赵美丽一把拉住了王欢喜,“跟一个傻子较什么劲,你把他打了,全屯子都知道今天的事了。” “他自己找死!他万一给咱说出去,我这村长也干不了了。你家老张也得撕了咱俩!”王欢喜恼火地说道。 “也是。”赵美丽也慌了神,“那你去告诉他,别让他乱说。” 看了一眼漆黑的夜,王欢喜眼睛里透出一股凶光,“他不会乱说的,死人会永远闭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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