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人们自动让开一条路。 一位芝兰玉树般的年轻男子,迈着轻缓优雅的步伐,缓缓走了进来。 但见他面如冠玉气质高华,眼神清澈柔和,身姿翩然若仙。 举手投足尽显天人之姿,高雅的气质让人如沐春风。 “兰舟公子来了!” “兰舟公子来了。” 人群骚动起来,眼底尽是狂热的崇拜。 沈兰舟,大容国四大家族之一的沈家嫡子。 其父亲沈向文乃是大容国正三品大理寺卿。 沈兰舟出身高贵,本人乃是大容国第一才子,位列四大公子之首。 同时,他也是去年的新科状元。 他那高华优雅的气质,仿佛天上之皎皎明月。 众人屏住呼吸,万分敬仰地望着他。 如同望着下凡的谪仙,就连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 小喽啰们也悄悄放下高举的棍棒,退到西门存仁身后。 长欢望着阳光下那玉树临风般的身姿,也忍不住暗赞一声,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好一位翩翩美公子! 她瞅了瞅自己破旧污秽的裙摆,顿觉有些自惭形秽。 她对沈兰舟遥遥福了福身,艰难地走到丁香面前将她从地上扶起来。 伤口因为打斗而崩开鲜血直流,痛得她龇牙咧嘴。 她浑身哪哪哪都痛,现在只想吃顿饱饭,洗个热水澡,换身干净的衣裳,再给伤口上点药。 西门存仁急忙换上一副谄媚的笑脸迎上前,来了个恶人先告状, “兰舟公子,这个前楚将军府的小傻子,竟敢公然拦路辱骂本公子,我……” 然而,沈兰舟皱了皱好看的眉,迈开大长腿,越过他径自来到长欢面前。 温润的眼关切地看向她,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悲悯不忍。 楚长欢小时候,他曾见过她一次的。 那时的长欢眉清目秀痴痴傻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理外人。 没想到时隔数年,她竟已被逐出楚将军府,落得无家可归的下场。 沈兰舟忍不住暗暗叹息,对她拱了拱手,柔声问道, “楚大夫,你胳膊受伤了。要不要在下陪你去医馆包扎一下?” 长欢瞅了瞅流血的胳膊,客气地福了福身, “不碍事,只是皮外伤。多谢公子相救。” 兰舟公子的一声“楚大夫”,让吃瓜群众们都愣住了。 这个被楚将军府逐出门的傻子,何时变成了大夫? 西门存仁急忙走上前,指着长欢鄙夷地嗤笑,biqubao.com “兰舟公子,这个小傻子竟说要去为夜王治病。这等拙劣谎言,打死我也不信。她一个二傻子,能为人治病吗?一看就是脑子有问题,哈哈哈……真是笑死本公子了……” 西门存仁拊掌大笑,满身肥肉乱颤。 与沈兰舟站在一起,如同癞蛤蟆之与白天鹅,显得猥琐不堪。 兰舟公子目光如刀,淡淡地扫向西门存仁。 那清冷而又凌厉的目光,让他一下子闭了嘴。 沈兰舟乃是东方玄夜的表弟,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 东方玄夜前几日中毒身亡,他比谁都痛苦难过。 听闻东方玄夜死而复生,他一度以为自己在做梦,差点喜极而泣。 后来,东方玄夜因余毒未清瘫痪在床,就连太医也束手无策。 他又是担忧又是难过,恨不得自己化为大夫去为他治病。 昨晚,当他去看望东方玄夜时,惊讶地发现他竟已坐在了轮椅上。 当他得知,楚长欢以扎针疗法,帮东方玄夜治病且效果显著时,他又是惊喜又是疑惑。传说中的傻子,真的能用奇怪的方法治病? 今日,他打算前往玄夜王府,想亲眼见识对方神奇的扎针疗法。 没想到,竟在半路遇到她被西门存仁欺负。 兰舟公子冷眼看向周围的人群,清了清嗓子提高声音, “楚大夫乃是夜王的救命恩人,也是为他治病的大夫。大家请就此散了吧。” 众人面面相觑,以为自己听错了。 一个傻子,去为玄夜王爷治病? 确定不是开玩笑? 西门存仁指着长欢,结结巴巴地道, “兰舟公子,她一个什么都不懂,被楚将军府逐出家门的傻子,怎么可能是为王爷治病的大夫?她一定是江湖骗子,她……” 沈兰舟脸色一沉,居高临下睥睨着西门存仁,毫不掩饰眼中的嫌恶, “西门公子一口一个傻子,还请你自重。不管她是否还是楚将军府嫡女,现在,她便是为夜王治病的大夫。难道你想阻止她为夜王治病不成?” 西门存仁吓得抖了抖,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夜王那么彪悍的王爷,他可不敢惹。 这个罪名,打死他都不敢背上。 沈兰舟再也不理西门存仁,对长欢客气地道, “楚大夫,在下正要去趟夜王府,不如一起走。” 长欢有气无力,客气地笑了笑, “兰舟公子请,不必客气。” 丁香搀扶着长欢,随着沈兰舟一起向夜王府走去。 西门存仁愤怒地瞪着他们的背影,恶狠狠地骂道, “小贱人,竟敢当街打你西门大爷。你现在和一条野狗有什么区别?你西门大爷还收拾不了你了?哼,咱们走着瞧!” 他阴狠地一笑,在小喽啰的簇拥下,一瘸一拐扬长而去。 这条路的尽头便是夜王府,离得并不远。 然而,长欢觉得这条路长得仿佛没有尽头。 她迈着灌了铅似的腿,一步一挪走得分外艰难。 此时她又饿又累又痛,眼前一阵一阵发黑,浑身直冒虚汗。 要不是丁香一直扶着她,说不定她早已晕死过去。 沈兰舟见她脸色极差,小心翼翼地陪着她,不敢走得太快。 终于到了夜王府,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东方玄夜。 当东方玄夜看着衣衫褴褛,形如乞丐的少女时,一颗心忍不住颤了颤。 特别是看见那条染血的胳膊时,脸上露出一丝怒意。 她落魄成这样都不来找他,她是有多嫌弃他? 他就那么让她讨厌吗? “王爷大人你好啊,我……” 长欢望着他勉强福了福身,突然眼前一黑,便无力地倒了下去。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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