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霓裳和伽萝公主红着脸,晕乎乎地离去。 长欢能帮的也只有这么多了,不知她俩能否顺利完成任务。 东方玄夜回来时,脸色很不好看。 显然和那个不省心的哥哥又发生了争执。 长欢伸手将他耷拉着的嘴角撑成笑脸,笑着调侃道, “兄弟果然不能住在一起,天天斗得像大公鸡似的,心情能好吗?” “等他义父苏醒身体康复得差不多,他定会搬出去的。” “他在长安城有别院,之前我为他治病时去过,比楚府可大多了。” 东方玄夜立刻警惕起来,垮着脸酸溜溜地问道, “你还去过他的别院?我怎么不知道?” “何时去的?去干什么?” 长欢见这家伙又开始冒酸水,连忙态度诚恳老实交代, “哎呀,不就是你第一次去边城,他请我去为他治病么?” “那时他毒蛊发作,痛得死去活来几欲发狂。” “我见他给的银子多,所以就为他治病了。” “那一次,我足足赚了他六万两银子呢。” 东方玄夜心里酸溜溜的,很不是滋味, “难怪他对你死缠烂打念念不忘,原来你是他的救命恩人。” “帮他治好纠缠他十几年的毒蛊。” “换做是我,我也会爱上你的,何况是他。” 长欢见这家伙醋性越来越大,连忙摇着小尾巴拼命点头, “难怪我觉得此人虽然坏,但是一定得救。” “原来他是你的兄长我的大伯哥,嘿嘿,这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吗?” “若他不是你哥哥,我才懒得救他呢。” 东方玄夜见她摇着尾巴,一脸谄媚样,可爱的不要不要的。 心里终于好受了些,一揽纤腰,霸道地将她压在床上, “他是你大伯哥,以后不许你和他单独相处。” “真要有事,你必须带着四个丫鬟。” 长欢伸手戳了戳他的帅脸,调侃道, “要不要再带四个侍卫?这样比较正式点儿。” “万一你哥发疯要打人,我也有个底气。” 没想到这家伙还真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嗯,这个主意不错,那就一起带上。” 长欢:“……” 愣神之间,她感到身上一凉,已经被他脱成了小白羊。 长欢连忙抵住他的胸,嫌弃地将他往外推, “哎呀,你这个大灰狼,你今日都要了多少次了,你不会吃错药了吧?” 东方玄夜啃着她的唇闷声坏笑, “不是吃错药,是中了毒,中了你的情毒。” “只有你,才是我唯一的解药。” 长欢:“……” …… 次日,长欢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东方玄夜不在身边,早已去上朝。 丁香见她睡醒,连忙进来伺候她洗漱更衣, “小姐,沈公子来了,说有点事找你。” “你吃点东西再去见他吧,他在厅堂喝茶。” 小荷端着早膳走进来,将食物一一摆在桌面上。指着一道颜色鲜艳的羹汤,抿唇笑道, “小姐,这道鲜花燕窝羹,是云小姐特意为独孤大人做的。” “说是多做了一份,留给小姐吃的。” 长欢坐到桌边,看了看鲜花燕窝羹。 颜色霎是好看,闻起来有股淡淡的香气。 她拿起勺子吃了一口,入口淡香清甜,吃起来十分可口。 边吃,边下意识地问道, “云姑娘为独孤大人特意做的羹汤?” “等等,云姑娘为独孤大人特意做的羹汤?” 长欢眨了眨美眸,心中八卦之火熊熊燃烧起来。 难道昨晚云霓裳和伽萝公主二人,将那只傲娇得要死的臭虫给睡了?给睡了? 长欢强忍着心底的亢奋,三下五除二吃完早膳。 连忙提的裙子,疾步来到独孤青川住的院子。 伽萝公主和云霓裳正喜气洋洋在地给国师喂汤药, 两女容光焕发脸色娇艳,喜色溢满美丽的脸庞。 如同怒放的鲜花般娇嫩欲滴,眼角眉梢隐隐带着一丝风情。 看见长欢进来,两人站起身对她福了福身,羞羞答答道, “楚姑娘来了?谢谢楚姑娘。” 长欢四处瞅了瞅,并未看见那只傲娇臭虫。 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道, “你俩昨晚得手将那只臭虫给睡了?” “那只臭虫呢,怎么还没起来?” “臭虫不会弱不禁风趴下了吧?” 云霓裳和伽萝公主脸色红的几乎滴出血来,羞答答地对视了一眼,满脸的娇羞。 伽萝公主嘿嘿傻笑着,掩唇低声道, “陛下没有趴下,精神着呢。” “早晨陛下醒来,见我俩和他躺一起,咳咳咳,差点傻掉了。” “那表情,就像,就像凝固了似的,别提多可爱了,哎嘿嘿……” 长欢嘴角抽了抽,一脸八卦地问道, “他没乱发脾气将你俩撵走?” “也没有寻死觅活撞墙自杀?” “或者大哭一场,吐血三升什么的?” 伽萝公主嘴角差点咧到了耳根后面,嘿嘿笑着摇头, “陛下是很生气,那眼神跟要杀人似的。” “不过,他后来并未对我们发脾气,而是自己坐在房间生闷气。” “我们请他出来用早膳,他也不理我们,只是望着窗外发呆。” “云姐姐一大早去为陛下做了他爱吃的鲜花燕窝羹,不知道吃了没有。” 长欢检查了一下国师的情况,情况还算稳定。 瞅了瞅同样羞答答,却一脸幸福的云霓裳道, “谢谢云姐姐,鲜花燕窝羹真的真的很好吃。” “你俩好好照顾国师大人,记得给他按时服药喂食流质食物,我先忙去了。” “那个,那只臭虫你俩先不用理他,等他自己想开就好了。” “他是第一次,有些害羞也正常,你俩尽量对他温柔耐心一点。” 两女对长欢千恩万谢,一直将她送到院子外面的回廊上。 长欢来到厅堂,沈兰舟正在厅堂中焦急地走来走去。 看见常欢就像看到救命稻草似的,眼神猛地一亮。 长欢狐疑地打量着他,笑问, “沈大哥,你今日没去上朝吗?发生什么事啦?” 沈兰舟对长欢拱了拱手,耳根一红,有些不好意思, “楚大夫,在下前来是想拜托你一件事。” 长欢指了指椅子道, “有什么事坐下来慢慢说,我们都这么熟了,说什么拜托不拜托的。” 沈兰舟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展开来足足有五万两,推到长欢面前。 长欢看了看银票,惊讶地道, “沈大哥,你给我这么多银子,是谁生病了吗?” “我俩都这么熟了,不用给这么多银子吧?” 沈兰舟站起身,对长欢拱了拱手,一脸诚恳道, “这银子不是用来治病的,而是我给琉璃姑娘的聘礼,我想娶她。” “啊?”长欢愣了愣,连忙欢喜道, “你要给琉璃姑娘聘礼,你得去给她呀,你何必通过我?” 沈兰舟立刻垮下脸,苦笑道, “从边城回来后,我买了礼物送给她,却被她拒绝了。” “她说我们门不当户不对她高攀不起,让我去找门当户对的女子。” “这些天她都对我避而不见态度冷淡,我心里难受得不行。” “楚大夫,我是真心喜欢琉璃的,我想娶她为妻。” “你帮我去劝劝她可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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