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淮琛眉梢轻抬,看向顺叔。 顺叔回他一个温蔼的笑,道:“虽然喜欢豪门少爷,但女孩很清楚自己跟他之间的差距,所以也只敢把喜欢藏在心里。出院后,女孩卖肾的事情被学校同学曝光污蔑,因为闹得太大,学校只好让她暂时休学,等过了这段时间的风头再说。”m.biqubao.com “女孩没别的选择,只能听老师的安排,休学在家照顾奶奶。豪门少爷的母亲听说了这件事,她一直在心里感激女孩,知道女孩的家庭背景不怎么好,所以亲自上门请女孩去他家做佣人,每个月给她比外面高出百分之二十的薪水,一直做到回去上课后结束。” 余淮琛托着腮,心里不禁嘀咕这故事里的女孩太弱了。 如果是他,肯定会把这个造谣的人揪出来,绝不会吃这个亏,要休学,那也是造谣的人休学。 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听了下去,“然后呢?” “然后……”顺叔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起雨夜里女孩头也不回的背影,心神微晃,“女孩就进了豪门当佣人,做事利落,让少爷母亲特别喜欢,女孩的生活也逐渐变得好起来。就在女孩觉得自己的日子逐渐有了希望时,有一件事彻底打破了她所有的生活节奏。” “有一天晚上,豪门少爷喝醉了酒回来,而这天晚上正好是女孩守夜,看到豪门少爷跌跌撞撞的回来,她赶紧上前去帮忙,却没想到被少爷一把抱在怀里。女孩一下慌了,想叫人过来帮忙,但当时只有她一个人,她只好扶着豪门少爷上楼回房间。” “但谁也没想到这一回房间,女孩当晚就没出来过,直到隔天天刚亮,女孩跌跌撞撞的从房间跑出来,却不想被其他人撞了个正着。当天晚上,豪门少爷的父母回来了,听了这件事,当即将豪门少爷和女孩叫了过来,询问到底怎么一回事。” “女孩全程低着头没说话,豪门少爷的母亲深知女孩的为人,也是真的喜欢女孩,但两人之间的差距太过于悬殊,所以发生这种事,加上周围佣人的窃窃碎语,让这位母亲心里也有些拿不准女孩是不是真的为了钱做出这样的事。豪门少爷的母亲问女孩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女孩抿着唇没说话,豪门少爷却一脸冷漠嫌弃的说——” “他说,‘是她趁我醉酒不清醒,勾引了我。’” “呸!这是什么品种的大渣男。”余淮琛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随即皱起眉头,“这就是那女孩喜欢的人?简直是瞎了眼。” 顺叔不禁笑了,但很快又正色道:“小洛少爷,小孩子不能说这些粗话的。” 余淮琛撇了撇嘴,问:“那个女孩肯定反驳了吧?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没有。” 又是没有。 顺叔轻垂下眼帘,轻声说:“那个女孩什么解释也没有,当场跪下来给豪门少爷的父母道了歉,然后选择了辞职离开,豪门少爷的母亲当时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她想问的时候,女孩已经头也不回的走了,当时下了很大的一场大雨。” 余淮琛扁了扁嘴,“顺爷爷,你说的这个故事跟战叔叔有什么关系啊?这听上去一点也没意思,太憋屈了。” “当然有关系。” “嗯?” “这个故事里的女孩和豪门少爷——”顺叔顿了一下,道:“就是少爷的父母。” 余淮琛愣住了。 顺叔又补了一句,语气中带着心疼与无奈,“少爷并不是在祝福声中出生的,恰恰相反,从出生起便跟母亲相依为命,而这也导致了,少爷在感情方面一直很冷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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