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军区医院和军队并不是共用宿舍,军区医院有单独的住宿区,可宿舍里冷得很,只能盖上厚厚的棉被,在屋里可能比外面都冷。 没想到这小院可以唉!这也太暖和了。 “这就是东北大炕的魅力,而且老陈这屋还弄了火炉子,天天木头块烧着,能不暖和吗?”张谦就当自己家一样,大衣已经脱下来了。 “嫂子。”张谦看向安以南。 安以南毫不优雅地翻了个白眼,每次有所求的时候,张谦才会叫嫂子。 平时要么是安以南,要么是安同志,偶尔还会叫上两句安知青。 一叫嫂子,准没好事儿。 “你叫谁呢?我可是不认识,也没听过,我帮你出去找找?”安以南笑道,看向张谦,就是不接招。 张谦双手握拳,赶紧对着安以南鞠躬,“嫂子,我错了。” “嫂子,我们今天下午休息,我想……”张谦看着安以南眨了眨眼。 行吧,安以南懂了。 他是想蹭吃蹭喝了。 安以南凑到张谦的身边,小声地说道,“改天带我打猎去?我都快闷死了。” 张谦眼睛一亮,别的不说,就安以南站在那,当一个幸运符,那猎物都哄哄地往前撞。 “成交。” 秦昊看看安以南,又看了看张谦,最后看了看陈训,“他俩这么熟?” 为啥感觉他们的待遇不同呢? 陈训将屋里收拾了下,往炉子里又加了块木头,“张谦出任务下乡时候,和南南是一批下乡知青。” 秦昊大为惊讶,并表示非常羡慕。 他们军区医院就不会有什么下乡的任务,人和人的命,果然不相同。 “好了,你们坐着吧,我去收拾几个菜,今天你们休息,能喝酒吗?”安以南看向了陈训。 陈训点了点头。 他们休息期很少,他们三个碰到一起的时候更少,以前每当他们三个碰到一起,就会出去吃一顿。 现在张谦更是认准了南南的手艺,这才央求着来自己家。 “好,那我知道了,一会你们尝尝我的手艺。”安以南笑了笑。 陈训起身,“我烧火。” 安以南按住他的肩膀,“你们说说话吧,灶火堂里有木头,我一会儿直接填上两块木头就行了。” 陈训听到这儿,也意识到自家小媳妇儿是给自己和朋友空间,这才点了点头。 “辛苦你了。” 安以南笑了笑,“辛苦啥,有的人脸大,已经支付报酬了。” 张谦双手抱拳,继续作揖,求放过。 安以南将空间留给他们兄弟三个,厨房在后院,她直接穿了一个小棉袄去了后院。 空间里的食材很多,但能用的却不多,还好有泉水村的乡亲们送来的干菜,能让她发挥一二。 茄子干炖肉,再来一个葫芦条炖肉,还有爆辣风干兔,再来一个油炸花生米下酒,每个菜的分量都做大一些,四个菜应该就够了。 安以南先将茄子干和葫芦条泡上水,先温了一壶白酒,又温了两壶果酒。 冷油下锅,然后将花生米泡在冷油里,点火,锅铲子不断地翻动花生米,让每一粒的花生米都能受热均匀。 随着时间的越来越长,火候越来越热,花生米渐渐开始变色,而花生米的香味也渐渐传来。 等花生米快要熟了的时候,安以南快速用漏勺将花生米铲出来,然后倒进准备好的盆里,在盆里撒上细盐,开始上下翻动花生米,直到那股油温褪去。 花生米这个时候彻底熟了,裹上细盐,粒粒酥香。 安以南先把花生米放到另外一边,然后又用大锅做了一道麻辣风干兔,这道菜在泉水村的时候经常做,现在来了东北营地,倒是很少做饭了。 大多时候都是陈训从食堂带饭回来,让她有了更多的时间翻译,或者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儿。 这一次她的麻辣风干兔也没有了顾忌,做了重辣口,以前因为照顾秀娥姐和圆圆,她都是做的轻辣口,那两个人还要边喝水边吃呢。 将两道菜端上桌,又把温好的酒端上去。 “你们先吃着,还有两个菜要慢慢炖。”安以南笑着说道。 张谦已经迫不及待,直接用手拿了一粒花生米扔进嘴里,“香,安以南出品,不同凡响。” 安以南笑着看他,“是你的马屁不同凡响。” 陈训打了张谦手一下,“洗手。” “夸你呢,还不乐意听。”张谦对安以南说道。 秦昊看着三个人的相处,有些好笑,平日里严肃的陈训,此刻满脸的笑意。 而那认真的张谦,此刻也充满了精气神,好像越活越回去了。 他以前对安以南了解不多,陈训住院的时候,他的病人也多,没怎么接触过。 现在看来,能让这两个人都如此的人,必然是一个很好的人。 “先吃吧。”陈训招呼两个人。 安以南回到厨房,先炖了葫芦条肉片,葫芦条是她自己去年晒的,现在倒是正好拿出来吃了。 整整一大盆的葫芦条肉片,她做的是清汤的,并没有放什么辣椒,主要是怕秦医生吃不了辣。 葫芦条肉片端上桌的时候,张谦顾不得烫,赶紧夹了一筷子,“好吃好吃。” “老秦,你是不知道,下乡的日子太美好了。”张谦回味着。 当时除了必须挣工分的时候,他也就没怎么上过地了,只要不出任务,那就漫山遍野地跑。 而且每每回到他们小院,都能闻到饭香,那是一种有人等着回家的感觉。 “看出来了,你回来的时候,整整胖了十斤呀。”秦昊点了点头,肯定了张谦的话。 张谦赶紧打断他,“现在不是恢复了吗?” 秦昊夹了一筷子的葫芦条炖肉,眼睛微微的一亮,“哇,嫂子这手艺可以呀。” 陈训笑呵呵地说道,“你别让张谦带坏了。” 有一个人老是找媳妇做饭就够麻烦的了,再跑来一个,他们家干脆开饭店的了。 “喏,老陈舍不得媳妇儿了。”张谦扁了扁嘴,我的泉水村啊,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 在他们说话的功夫,最后一道菜也端了上来,茄子干炖肉,做成了辣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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