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_第626章 从长计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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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结束。
  妞妞几个孩子完全放松下来。
  一见到李明清就道:“爸爸,我们回村溜达溜达。”
  “行,想回去就回去。”
  “我在村里多住几天,去山上逮兔子和野鸡。”
  “明天我和你们一块回去吧。”
  家里没人,李明清不放心让几个孩子单独回去。
  还有就是郑老婆子帮忙喂家禽,上次送过去的糠和玉米碴子得喂完了。
  傍晚天快黑的时候。
  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大冬天这个时间点很少有人来敲门。
  开门一看竟然是许建树。
  “你怎么来了?不是应该在沪市吗?”
  “我给你写的信没收到吗?”
  “收到了,信上没说你要来家里,不是说去首都参加讲座吗?”
  “是啊,只不过我提前出发来看看你忙什么,好几个月没去沪市了,我都怀疑你报名参加高考了。”
  许建树喋喋不休的把手上拎着的袋子递过去。
  “累死我了,快拿着。”
  李明清接过袋子道:“是挺沉的。”
  “老太太听说我来找你提前给准备的,拎了一路拿过来的。”
  小宏和小哲听见说话声出来看见他喊道:“许叔叔。”
  “小孩长得就是快,这个子快赶上我了。”
  “许叔叔,你来的正好,明天我们回村,带你去看看很久之前和你说过的后山,这次有空吧?”
  “亏得我长了个心眼提前几天过来的,要不然又白瞎。”
  许建树一副不愧是我的骄傲表情。
  专门选高考结束这天过来的。
  安排的明明白白。
  孙佳雪透过厨房的窗户看见许建树之后立马开始炒下酒菜。
  大妞在一旁帮忙。
  本来今天就打算多炒几个菜好好庆祝一下的。
  “大冷天的,进屋吧。”
  “我先去趟招待所,把入住手续办好再过来。”
  “整那么麻烦干什么,家里有住的地方,住在家里就行,有好几间空房间。”
  “哎呦,那我就厚着脸皮住下了。”
  次日。
  李明清和许建树一行人回村。
  半路上,许建树道:“我滴个亲娘啊,真的远啊。幸亏修了大路,要不然走起来尘土飞扬。”
  “刚走了一半,正好锻炼锻炼身体。”
  “上次我去镇上的集市找你没觉得有这么远。”
  “骑自行车当然快。”
  上次是彭天华骑自行车载他过来的。
  这次是靠双脚走的。
  小宏道:“叔,坚持住啊。这么平坦的路都累的话要是去爬山逮野兔就更不可能了。”
  “那不能,一点也不累。”
  哪能在小孩面前丢面子。
  李明清笑着调侃道:“你在沪市天天开车上下班吧。”
  “太看得起我了,我可没车,那是我爹的。再说了,按照你的实力买四五辆车根本不在话下。”
  光药物研发的奖金就够买小汽车了,更何况还有药厂的分成。
  更别说他治病救人还有出手的珍贵药材。
  越想越觉得李明清的小日子过得格外舒坦。
  李明清道:“县城就没有几辆小轿车。”
  “这倒是,沪市倒是车水马龙,再过几年就好了,你可以先买来开着,来回多方便啊。”
  “这倒不必,村里连自行车还没普及。”
  他要是开一辆小轿车回村那可不是一般的拉风。
  十里八村都得来看热闹。
  骑自行车就挺方便。
  “真是不容易啊。”
  许建树打心底里感叹道。
  这么冷的天地里还有干活的人。
  可以看见身上穿的衣服补丁叠补丁,看身姿体态就知道饱受风霜。
  李明清道:“一年比一年好了。”
  “我听说你开饭店还不忘拉扯乡亲们赚钱,真男人,佩服佩服啊。”
  “你从哪里听说的?”
  “彭天华啊。”
  “听你这话没少在背后谈论我。”
  “不是谈论,准确来说是称赞和敬佩。”
  李明清做的这些好事随便拿出一件事就能成为感动中国的十大标杆。
  确实做了实打实的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好事。
  他认识的人里就没有像李明清如此知行合一的人。
  向东附和道:“小叔最优秀!”
  “对啊,别人一听小叔的名字态度就格外的好。”
  “我们老师在知道我是小叔的侄子后就跟看见亲人似的。”
  四妞也说道。
  李家的几个孩子在学校可是风云人物。
  学习好,长得好,老师对他们的夸奖从不吝啬。
  小小的县城出了李明清这么厉害的人物很少有人不知道。
  来到李家村。
  就见一群人围在那里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李明清打开大门道:“先进屋吧。”
  许建树好奇道:“出什么事了?”
  “没事。”
  要是真的有事早吵吵起来了。
  不管什么事肯定不是坏事。
  王大柱喊道:“乡亲们,明清回来了!”
  他这一嗓子让所有人全部的目光全部朝李明清看去。
  乡亲们快速围上来,笑呵呵的看着他。
  “明清呐,你回来的正好,今儿个正是大家伙分钱的时候。”
  “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万万没想到这一个月蔬菜的单价比往常涨了不少,太感谢了。”
  “可不嘛,来年大家伙就都能盖新房子了。”
  “多亏明清拉咱们一把,要不然可没这种好日子。”
  ……
  乡亲们对李明清不停的夸赞,打心底感谢。
  徐老婆子也加入大棚种植当中。
  这次老老实实地没再闹幺蛾子。
  只要能挣钱,一切都好说。
  李明清道:“在冬天新鲜蔬菜本就稀罕,涨价是正常的。不过有一点,等过了春,价格会恢复到往常。”
  乡亲们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许建树刚来就见到村里这么团结的一面。
  心想,真应该让宋建中看看。
  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穷乡僻壤出刁民。
  从来没在乡下住过的他觉得村里挺好的。
  李向军道:“明清,要不你给大家伙分钱吧。”
  “不了,我就不插手了。”
  从村子里开始和店里做蔬菜生意开始,他就没插手大棚的事。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赚钱的法子提供给他们了,至于别的事他就不插手了。
  不过有件事他还是要说的。
  “向军,后山前面那片地是咱们村的吧?”
  “对,只不过地不行,崎岖不平,不适合种地就荒了。”
  “是不是可以种果树。”
  听见这话李向军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
  说的太对了。
  一直荒着都忘了。
  种庄稼根本就没收成,只不过种果树也得商量好才行。
  那里也有几棵桃树,结的桃子没法吃。
  此事得从长计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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