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全家灭门前,我闪婚了军老大_第016章 渴死她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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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子里的氛围骤然紧绷。
  大家的目光,纷纷落在夏凉茉的小脸上。
  就连战北煊,也有些紧张地看向她。
  却没想到,小丫头竟然一脸欢喜地笑起来。
  她当即倾身靠向余雨薇的方向,脸上带着真挚,声音甜丝丝的,好似在跟自家姐妹撒娇。
  “余小姐,以后如果出门逛街的话,可以叫上我一起哦!
  从你也喜欢帅大叔这一点上来看,至少咱们俩的审美是一致的。
  跟审美相同的人逛街,就像是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战友,想必会非常愉快的!”
  “什么?”
  余雨薇没想到,夏凉茉居然还约她一起逛街?
  夏凉茉一双小爪子伸了过去,拉住她的手臂,轻轻摇了摇:“好不好嘛?”
  余雨薇当即抽回自己的胳膊,神色严肃了几分:“夏小姐,请问你跟北煊哥认识多久了?之前北煊哥回京市,还说自己没有对象呢,怎么这么快就要结婚了?你们彼此了解吗?”
  “我们认识差不多……20个小时吧!”
  夏凉茉回身坐好,一脸没心没肺道:“等结婚以后,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了解啊!”
  余雨薇不敢置信,眼眶都红了,甚至感受到了一丝屈辱:“可我等了他整整十年!”
  夏凉茉平静地看向她:“余小姐,其实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可以在一段没有回应的感情上,等这么久啊?
  在我看来,这世界很大,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做的事情、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珍惜的人,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看的风景,这些难道不比爱情更重要吗?
  帅大叔如果喜欢你,不用你等,他就会主动追求你了。
  帅大叔如果不喜欢你,你就算等一百年也是没有用的。
  与其把你的青春跟时光,都浪费在一个不可能的人身上,不如把这些青春跟时光找回来,充实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好、让家人越来越放心、让你身边的朋友都越来越开心。
  你家世这么好,人长得这么漂亮,喜欢你的男孩子应该很多吧?
  如果你觉得,你遇见的千千万万的人,都不如帅大叔好,那只能说明,你遇见的人还不够多。
  如果你觉得,凭什么你等了帅大叔十年,而我只跟他认识一天,就可以跟他结婚?
  那你也可以想一想——
  凭什么你一生下来就在京市,而我一生下来就在河西省?
  凭什么大城市的孩子一出门就能有学上,而我们山里的孩子天不亮就要起床,要走过十五里的山路才能抵达破败的小学堂?
  凭什么我们国家拥有五千多年的璀璨文明,可到现在却远不如一个刚成立两百年的漂亮国发达?
  因为穷是原罪啊,因为落后就要挨打啊!
  同样的道理,为什么帅大叔不喜欢你?
  因为你本身不够优秀啊!”
  夏泽涛听着闺女的话,一开始还觉得热血沸腾。
  听到这一句,整个人倒吸一口气!
  这、这可不要激化矛盾才好啊!
  余雨薇也面色怔然地看向夏凉茉,仿佛不相信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姑娘,会当众说她不够优秀?
  余铁男轻咳了两声,想说两句,又觉得无力反驳。
  夏凉茉继续道:“你见过的千千万万的人,没有人能比帅大叔更好。
  而帅大叔见过的千千万万的人里,他觉得我最好。
  在我出现之前,他也没有选择你,因为他的眼里没有你。
  余小姐,你这脾气也太好了吧,居然能忍到现在?
  并且还在痴痴地质疑为什么他不选你?
  我都替你生气好嘛!”
  余雨薇的心情,被她扯得大起大落,脑子发懵:“啊,啊?”
  夏凉茉一把拉过余雨薇的手,语重心长道:“他战北煊凭什么看不起你啊?
  他眼里没你,觉得你不够优秀,不管你做什么他都无动于衷,那你就争口气,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惊艳一把给他看啊!
  你应该让他后悔他眼瞎,错过了这么好的你!
  而不是继续原地踏步、毫无进步、郁郁寡欢、自我否定!
  余小姐,我们都是女孩子,女孩子应该帮助女孩子,而不是视对方为仇敌!
  女孩子应该彼此鼓励、彼此帮助、互相爱护啊!
  而且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就应该投身到建设祖国的伟大事业中!
  我相信,当你有了更伟大、更明确的目标,并且为了这么目标而为之奋斗的时候,你一定会成为闪闪发光的余雨薇的!
  那时候,你就从现在的圈子里跳出去了,你会看见以前不曾见过的美丽风景,你会遇见以前不曾见过的更优秀的人,你会遇见比战北煊更值得你去追求的幸福!
  你之前傻乎乎等的那十年算什么?
  再过十年,等你到了人生巅峰,你再回头看——
  战北煊是谁啊?老娘根本不记得他了好吗!
  老娘的征途是星辰大海,老娘才不会被儿女私情所困、被柴米油盐所累!
  你就是你,不一样的烟火!”
  夏凉茉慷慨激昂地说完,余雨薇只觉得豁然开朗、心潮澎湃!
  她激动地反握住夏凉茉的手,感激道:“夏小姐,你说的太好了!你说的真的太好了!我、以前是我太肤浅了,我不应该拘泥于小情小爱,我有更闪闪发光的,属于我的人生在等着我!”
  夏凉茉用力点头:“嗯嗯!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不枉费她一番口舌啊!
  要知道,当她看见余铁男军衔那么高的时候,她都有些怵。
  前世残害她全家的真凶尚未明确。
  今生不要再因为犯桃花,多了余雨薇这个因爱生恨的疯批劲敌才好!
  战北煊默默给夏凉茉递了杯茶。
  夏凉茉接过,咕噜咕噜茶水就见了底。
  渴死她了……
  战无敌夫妇、夏泽涛忽然回想起,战北煊说过,昨天夏凉茉被死刑犯用刀挟持后,不慌不忙地给死刑犯洗脑的事情来……
  之前他们还将信将疑。
  现在嘛,却是完全信了。
  余雨薇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战家人:“抱歉,刚才是我不懂事,给大家造成困扰。
  不过我也很感谢夏小姐打开了一直困扰我的心结。
  爷爷,你快给他们的结婚报告签字吧!
  我就先回去了。
  昨天单位领导想派我去香港学习,被我拒绝了。
  现在,我要把属于我的机会拿回来!
  等十年后……
  夏、茉茉,我们顶峰相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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