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军婚,嫁给最强兵哥哥_第27章 见招拆招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那……那我跟刘勇男同志去挖鱼塘吧,就算是累死在鱼塘我也心甘情愿,毕竟是为人民服务,我要继承我爸的光荣信念和传统!”
  小队长丁强胜连忙道:“挖鱼塘的人也够了!”
  林念笑着说:“那我就跟刘勇男同志换!”
  “大队长您放心,换成挖鱼塘,我也会写感谢信的!”
  “我姑姑在报社,她一定会让我的感谢信见报!”
  丁强胜想也不想就对包向党道:“大队长,挖鱼塘的人真的够了,还有多,刘勇男同志也是安插不进去的!”
  包向党深吸一口气:“幸好你提醒了我,不然就会影响别人挣工分,这样,刘勇男你跟林念同志一起去扯草!”
  如果讲大道理,知识青年下乡,自然是什么活儿都要干,组织上给你什么活儿,你就要干什么活儿,没有挑三拣四的资格。
  并且,都是做贡献,工作不分贵贱。
  但实际情况却是,下放人员都给安排最脏最累的活儿,没道理烈士遗孤你给弄成下放人员的待遇。
  说出去让人头一个想到的就是,狗东西给革命烈士的遗孤穿小鞋。
  就像林念在火车上说隋建明涉嫌迫害烈士子女一样,当即就引起了乘警的高度重视。
  包向党在没有搞清楚林念的来头之前,就不敢做得太过分。
  第一次交锋,林念完胜。
  萧岚气得要死,她用两瓶麦乳精一罐子奶粉换包向党在分派工作的时候针对刘勇男和林念,竟然让林念三言两语就给破解了。
  真的好气!
  从上车遇到林念开始,她就一直倒霉,就没有顺过,林念真的是她的克星!
  “萧知青,我现在和林知青在一个屋,她这个人尖酸刻薄小气得不得了……”黄玉凤见萧岚一脸的怒气,就凑到她身边跟她咬耳朵。
  她不傻,萧岚昨晚住大队长家,今天林念和刘勇男就被穿了小鞋,结合牛车上的故意冷落排挤,黄玉凤能猜到是萧岚动了手脚,大队长才会这般做。
  不然大队长吃饱了撑的,没事儿找事儿。
  萧岚眉头一挑,她看向黄玉凤,像黄玉凤这样的人她看多了,从小到大,她身边就不缺这样的人。
  这种人为了巴结她,都不用她开口,就会主动帮她收拾她不喜欢的人。
  以前在学校里,只要是她不喜欢的男生或者是女生,要不了多久就会从学校消失,不再碍她的眼。
  “跟她住啊,那你要小心了!”
  说完她从包里摸出两粒大白兔奶糖递给黄玉凤:“拿去吃吧,委屈你了!”‘
  黄玉凤两眼放光,妈呀,是大白兔!
  七颗奶糖等于一杯牛奶的大白兔!
  萧岚可真大方,家底儿也确实厚实。
  黄玉凤觉得自己的大腿抱对了,就更加起劲儿地说起了林念的坏话。
  萧岚听得津津有味,不时附和两句表明自己讨厌林念的态度,好叫黄玉凤心里有数。
  “回头去镇上,我请你们寝室的人去国营饭店吃饭吧。”萧岚对黄玉凤道,黄玉凤秒懂萧岚的意思,请寝室里除了林念以外的人吃饭。
  “好嘞,我一定把你的话传达到!”黄玉凤美滋滋地道,国营饭店啊,光听听她就想流口水。
  分派活儿的事儿做完了,小队长们将新来的知青分给村民,让他们带着干活儿。
  包向党走到林念面前,唠嗑儿似的问她:“林念同志啊,你看你是烈士遗孤你咋不早说呢?”
  “你爸叫什么名字,是怎么牺牲的啊?”
  林念笑了笑,十分高调地道:“大队长,回头我把我爸爸的烈士证儿拿给你看吧,烈士证上写得很清楚。”
  “不过我还是挺幸运的,没有了亲爸,养父也不错,他是轧钢厂的厂长。”
  “我妈是工会的。”
  “他们不愿意我下乡,我是瞒着他们报的名,我亲爸是烈士,我可不能坠了我亲爸的名头!”
  “我知道农村的日子很苦,农村的活儿很累,但是广大农民同志都能日复一日地坚持,我没道理坚持不下来!”
  周围的村民:嘿哟,这家庭条件,不错啊!
  只是这姑娘怕不是个傻子吧!
  别的知青都铆足了劲儿想法子回城,她倒好,可以不下乡,偷偷摸摸报名下乡。
  不过,要不了多久这孩子就会后悔!
  还有那个住在大队长家的萧知青也一样,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受不了乡下的日子了。
  包向党听了林念的话之后,在心里迅速算计对比起来,萧岚没说来头,但她的跟班史和平的爹妈都是京市当干部的。
  是和平跟他说,萧岚只是长辈让她下乡见识见识农村的苦日子,要不了多久她的长辈就要把她弄回去。
  还许诺,如果包向党把萧岚照顾得好,等萧岚离开的时候,可以给包家一个当地县里的工厂正式工的名额。
  这两个年轻人穿得好,吃得好,不好买的麦乳精和奶粉说拿出来就拿出来。
  且两人手腕上都带着表,反正处处都透出家庭条件不凡来。
  包向党选择相信史和平。
  现在听了林念的家庭条件,包向党心里的天平毫不犹豫地朝萧岚倾斜。
  林念的家庭条件也好,但和萧岚比还是差远了。
  对比清楚,他对林念也就不咋个热情了。
  小姑娘不知道天高地厚,刚来就杠他,等着,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她!
  还是年纪小天真得很,到了乡下就是他的地盘儿,收拾一个涉世未深的城里姑娘,简直不要太简单。
  “行了,去干活儿吧!”
  “认清楚庄稼和杂草,可别把庄稼给扯了。”他又跟带林念他们扯草的老乡耳语了几句就走了。
  老乡带林念刘勇男到需要拔草的地头,教他们分辨清楚草和庄稼,然后告诉他们要扯多少亩地的草就离开了。
  走的时候还同情地回望了他们一眼。
  刘勇男看着一大片的田地,直言:“这一片我们两个根本就扯不完!”
  林念倒是无所谓,她耸耸肩道:“没事儿,能扯多少是多少,扯不完就扯不完。”
  “咱们扯不完草,他总不能不让咱们下工!”
  “大不了扣咱们的工分。”
  “你可不是靠着工分吃饭的人。”
  刘勇男:“……”也是,他的确不是靠着工分吃饭的人。
  他来这里,本来就是打算混日子,重点是悄悄照顾三哥的老领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6_166979/72727819.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