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事儿的人跑去林家招呼,说借住在他们家的傅同志给对象林念买了一台自行车! 林家大的小的都跑去迎接。 开玩笑! 自行车啊! 林念同志的房子修好之前,肯定是要放到他们家的啊! 买自行车这种事儿,在七十年代初期,还真是一件轰动全大队的事情。 首先,你得有钱。 其次,你得弄到自行车票。 这两样对于一年四季都在想办法填饱肚子的社员来说,都很难。m.biqubao.com 林念简直没有见过这种阵仗,好多人都跑来看。 林家人一来就上手帮着拿东西,生怕这些东西把自行车给压坏了,虽然不是他们的自行车,但这么金贵的东西,他们心疼啊! 就这么,人全涌去了林家,围着自行车转悠不肯走。 还是曲大娘出来说话:“小傅,赶紧把自行车弄堂屋去,你俩还没结婚呢,这东西可得照顾好了,别到了结婚的时候旧了可就不好看了!” “再说了,这金贵玩意儿林知青还没骑过,别人也不好碰。” 几句话,就把那些想借着溜一圈儿的人给堵了嘴! 人家给对象买的,对象还没骑过呢! “大家伙儿,这快吃饭了,家里没有余粮,我也就不留大家伙儿了!” 曲大娘几句话就把人给打发走了,不想走的她就过去用身体把人给挤出去。 那种一边儿说话一边儿往外走,让你心知是在赶人,但却无法出口埋怨的招数。 林念不禁在心底给老太太竖起了大拇指。 等人都走完了之后,大门也拴上了。 林念就把肥肠和包子拿出来,给傅秋石的已经在村外就塞他的背包里了,但一下子拿出四个饭盒儿,还是把林家人吓了一跳。 “县国营饭店有我的朋友,他们今天有烧肥肠不要票,就帮我买了两盒儿!” “另外两盒儿是包子,一会儿大家一人一个!” “别说留着我和秋石哥吃的话,我不喜欢吃剩下的,秋石哥也不喜欢!” 林念可是知道,林大刚晚上会带着两个弟弟去宅基地给她单独干活儿去。 她听给她干活儿的大叔说的。 曲大娘叹息一声,这丫头怎么能让人不稀罕呢! 要这是她的亲孙女儿就好了。 不过,虽然不亲,也不妨碍她把林念当成亲孙女儿对待。 林念拿回来的肥肠油汪汪的,香得不得了,曲大娘让段春花去地里拔了几根儿萝卜洗干净切块儿混着肥肠一起烧熟,只需要再加一点点盐就是了,最终两盒儿肥肠变成了一大盆子的菜。 包子蒸热,再熬一锅粥,蒸点儿玉米窝窝头,齐活儿。 林念专挑萝卜吃,萝卜吸饱了肥肠的汤汁儿,入口即化,特别好吃。 或是将萝卜和肥肠舀一勺填进窝窝头里,一口下去那味道也绝。 包子一人一个,哎哟,那大肉包子,吃得几个小的幸福得直眯眼睛。 二蛋吃了一半儿,把剩下的一半儿给他爹林大勇,他摸着肚子:“二蛋的肚肚想吃肥肠,爸爸帮二蛋吃包子!” 肥肠也是十分好吃的肉,林大勇十分高兴地帮了儿子这个忙。 他说:“爸爸我厉害,可以帮你再吃几个!” 曲大娘就把自己的包子分了一半儿给林大勇:“帮娘也吃一半儿!” 接着就是林大刚和林大强,都让林大勇帮忙吃肉包子。 林大勇吃包子吃得开心,又因为帮了大家的忙就更开心了! “妈,大勇有劲儿了,一会儿可以干好多好多活儿!”吃完包子,林大勇就摸着肚子对曲大娘道,他这样把大家伙儿都给逗笑了! 这天晚上,所有人都吃得肚滚溜圆。 晚饭之后傅秋石送林念回知青点,把林念送回去之后,他就去了牛棚附近,仔细侦查了没有旁人之后,他就学起了猫头鹰的叫声。 戴国安听到猫头鹰的声音,心里就犯嘀咕,这牛棚的人才干完活儿回来,都还没吃饭呢,这个时间点那小子找他干啥? 难道有啥急事儿? “我的东西落地里了,我去找找,你们不等我吃饭!”戴国安对教授两口子道。 他们平时三个人一起搭伙儿,都是祁慧在做饭。 “行,给你留着。”祁慧道。 戴国安匆匆跑到约定地点,焦急地问:“这是出啥事儿了?咋这个点喊我?” 傅秋石拿出饭盒儿和筷子:“肉包子,是凉的,你将就着吃!” “水壶里的水是热的。” 戴国安气得瞪傅秋石:“你就叫我出来吃包子啊?你这小子,我跟你说,你下次再这样我可不出来了!” 傅秋石:“那我就直接找上牛棚去,你看我敢不敢!” 戴国安:…… 别人不敢,但这小子指定敢! 好气! 又是被这臭小子拿捏的一天。 傅秋石:“你别跟我犟,快秋收了,你吃好点,回头劳动强度再大,身体也能扛得住!” 戴国安能咋样? 只能拿了包子吃,哎哟,好久没吃过肉包子了,便是冷的也香。 吃几口包子喝一口水。 嘿,这小子竟兑的奶粉! “这么好的东西留给你对象!”他鼓着腮帮子道。 傅秋石:“对象有,你就放心喝,这是我爷爷多出来的份额,再有三个您和念念也喝不完。” 戴国安哼哼唧唧地吃,吃剩下的两个包子傅秋石让他带回去,但兑的奶粉必须喝完。 “小子你给老子等着!欺负老头儿!可别让我平反!啥时候我从牛棚出去了,你可就倒霉了!” 傅秋石:“别介啊,养不教父之过,您还是让我爹倒霉吧!” 戴国安怒瞪他。 傅秋石又拿出一个水壶来,这里面装的是清水,他让戴国安漱过口再走。 知青点。 林念再度成为焦点。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史和平竟然回知青点住了,他这是和萧岚拉豁了? 怕是不可能。 不过这不关林念的事儿,她和几个热情的男女知青商业互吹了一番之后,就回了寝室。 结果就连黄玉凤也没有再阴阳怪气,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林念感叹,这自行车的魅力可真大呀。 第二天去保管室。 大队长就宣布了新给林念安排的活儿,让她去守着牛棚,一天四个工分。 没什么具体的活儿干,就是守着牛棚。 这下子可把知青们和一些想干轻省活儿的社员给羡慕坏了。 但林念觉得这要真是一件好事,包向党不可能给她。 这个狗东西肯定憋着啥坏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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