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张小瑜这话,李世民陷入了沉思。 一刻钟过后,李世民悠悠的说道: “小瑜,这也不行。之所以把这些王爷都放到封地,就是想让他们帮着守护边疆。如果把他们都拉了回来,看在长安,他们是不能出什么乱子,可是他们的那些封地怎么办?山高皇帝远的,外人哪里能让朕放心?!” 听到李世民这话,张小瑜也明白李老二担心的是什么,这确实是封建王朝无解的难题。 历史上唐朝前期确实没有什么大乱子,偶尔也有些个王爷作乱,可是都不成气候。反而是女皇上位后,对老李家的那些王爷大杀特杀,最后只能仰仗外人。 女皇是牛逼人物,还能震住这些封疆大吏。后来女皇死后,唐明皇因为宠幸杨玉环,致使外亲当政。那些个封疆大吏哪里会服气,从而出现了两个反骨仔安禄山和史思明。 安史之乱虽没有断送李唐江山,但是李唐江山自此以后名存实亡。 如果女皇没有对老李家的那些个王爷痛下杀手,哪里会有安禄山和史思明的出头之日。 想到这,张小瑜仔细的想着封建历史上的各个朝代,大多都是把各位王爷给分封出去,只有清朝例外。 清朝虽然没有把王爷给封出去,可是还真没有封疆大吏造反的事发生。 倒不是说清朝没有反骨仔,反而清朝的反骨仔最多。清朝后来要不是因为西方列强杀过来,可能还会继续耀武扬威。 清朝之所以没有把王爷封出去还不出乱子,这主要是因为清朝采用了军政分离的政策。 想到这,张小瑜就冲李世民说道: “岳父大人,这都不是事。你不就是担心外面没有王爷震着,那些封疆大吏会有不臣之心吗?这简单,军政分离。把军队和政务分别交给两个人,让他们互相制衡。而且那些个封疆大吏在一个地方任期不能太长,要换着来。” 李世民:“…………………” 军政分离?! 作为开国牛逼人物,李世民太理解军政分离的重要性了。 看到李世民沉思不语,张小瑜继续说道: “岳父大人,你想啊,外姓人造反比王爷难多了。王爷那都是你们家的人,和你是一个祖宗。如果他们造反上位,百姓心里是容易接受的,毕竟都是你们李家。可是外姓人就不一样了,没有绝对的实力,百姓能服他们?!” “军政分离,好,军政分离好啊。小瑜,以前岳父也认为你有几分才能。虽然也时常说你和你舅舅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一样有宰相之才。可是那都说说忽悠你的。以前在岳父眼中,你就是个耍点小聪明打几场胜仗的毛头小子。可是现在岳父不这么看了,你是有真才实学的。就按你说的办,回到长安岳父就把那些个王爷都给招回来。你放心,岳父不会贪你这功,肯定公告天下,这都是你的功劳。” 张小瑜:“………………” 我尼玛,这不是要命吗? 历史上因为嘴贱死在那些王爷手中的人太多了,最著名的就是汉朝时的晁错。 晁错这厮看到西汉那些个藩王势力越来越大,就向老板汉文帝提出削藩,结果导致了七王之乱。 结果老板汉文帝直接被一帮经理王爷给打趴了,眼看着局势收拾不了,老板汉文帝二话不说,就把晁错给推了出去。 可怜的晁错一腔热血为老板,结果弄得个惨死的下场。 晁错死后,老板还是老板,经理还是经理,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作为穿越过来两世为人的张小瑜哪里会换一个错误。 “岳父大人,万万不可。小婿哪里有什么狗屁才华,从里到外只有点小聪明。这主意是岳父大人你和舅舅想出来的,和小婿一点关系都没有。” 李世民:“………………” “小瑜,你在担心什么?” 张小瑜:“………………” 你特么的是真傻还是装傻?! “岳父大人,小婿不敢为晁错。” 李世民:“…………………” 原来这小子是担心这个啊。 “小瑜,你担心什么?晁错怎么能和你比?!他就是一文臣,而且汉文帝也没有军事才能。处理内政,朕可能不如他,但是这带兵打仗,他给朕提鞋都不配。而且他还自断臂膀把大将周亚夫给弄没了,这不是找死吗?!你不一样,你有二十万御林军,在大唐,就那些个王爷加一起也不是你的对手啊。” “岳父大人,话不能这么说。小婿这点家底都是摆在明面上的,那些个王爷可不一定。就这小小年纪的滕王不也想着招兵买马了嘛,也就是他年纪小,还没成气候。如果我们是十年后才来封禅,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滕王有钱有势,再加上王爷的身份,小婿已经不敢想了。” 李世民:“………………” “小瑜,你是说那些个王爷私底下都招兵买马有私兵?” “这是肯定的啊,小小年纪的滕王都有这心思,那些个早已封在外的王爷还用说吗?” “太好了,朕正愁怎么招兵买马呢,这不就有现成的就吗?” 张小瑜:“…………………” 沃日,李老二又准备干老本行了?! “小瑜,你说说看,怎么样才能轻而易举把那些王爷的私兵给弄到朕手里?” 张小瑜:“………………” 果然是。 “岳父大人,首先呢,你得找个借口把那些大大小小的王爷都给整到长安来。只要他们到了长安,那他们的私兵就随便捏了。” “你说这个朕也知道,可是得有个借口啊,总不能平白无故的就让他们进长安。再说了,人家可能也会起疑。” “要不岳父大人你再成个亲?!” 李世民:“…………………” “胡闹,朕都都多大了,还成亲?再说了,皇后还在,就算成亲那也是收个才人。这算什么事?哪里能请得动那些个王爷?!除非把你岳母大人给休了,另立个皇后,这还啊还不多。” 张小瑜:“…………………” 要命啊这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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