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话成功把安南的脚步控住了。 她有些不可思议的跟顾之屿对视一眼,随后调整好面部表情,缓缓转身: “给你两根烟还不满足,诈骗诈到我头上了?” 此话一出,对方自然是要自证的。 “哎呀!大妹子,话可不能这么说啊!” 男人唠唠叨叨的属性又回来了:“你给我这两根烟,都相当于末世前随手赏了两根大金条了!我得多不仗义啊,还诈骗你们?” 他指了指自己的膝盖:“大哥不是一个爱贪小便宜的坏人,否则能给你们磕头嘛!男儿膝下有黄金啊!” 随后一拍脑袋:“哎,你们不会是把我当成了那种见人就跪的软骨头了吧?哥可不是嗷!我们家的家教很严的,我人品超好,要不也不可能娶到……” 话还没有说完,安南再一次不耐烦的打断:“说重点!” 男人憨憨的笑了一下:“不好意思,我这人就是容易跑题……” 眼见着安南作势又要走,他赶忙挑重点,解释道:“我小舅子真是副市长。” 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打开给两人看。 里面有两张照片以及一个用百元大钞叠成的心形纸卡。 其中一张照片和那个心形卡片都已经老旧的不成样子了,泛黄卷边,感觉一碰就能碎。 另一张照片是个全家福,相对比较新,但看那样子也得有个七八年了。 男人指了指那张全家福,上面是一对坐着的老夫妻,以及两对站着的中年夫妻。 “坐着的是我岳父岳母。站在左边的是我小舅子和弟妹,这是我和我老婆。” 随后有些得意的撅了一下嘴:“我老婆漂亮吧?” 安南仔细打量了一下照片里的人。 右边的那个男人确实是他没错,只不过皮肤没有这么黑,衣着打扮也十分的干净得体。五官确实是一模一样的,但气质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他现在的形象,跟个流浪汉没什么区别。 而照片里的另外两个男人,看起来的确是很像身居要职的。 那种气质和眼神,一般人哪怕穿上了同款衬衫和行政夹克,照样也模仿不出来那种感觉。 男人还在一旁自顾自的唠叨着:“哎,这张照片确实有点展现不出来她的美貌,你们看这张,这张照得更像本人一点。” 说着,把另一张泛黄发皱的老照片往安南眼前递了递: “咋样,好看吧?别看你这小丫头有几分姿色,照我老婆年轻时候还是差了点。” 照片上依旧是刚刚站在右边的那对夫妻,不过却是他们的年轻版。 两人双手紧握、站在湖边拍了一张游客照,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多岁的样子。 男人一脸的意气风发,跟现在落魄脏乱的样子完全不同。 女人则穿着简约大气的风衣、头发随意的披在肩上,虽然照片太旧、面目不那么高清,但还是能看得出来,是个时尚大气的美女。 不过对比安南的那张精致到离谱的脸,还是差很多的。 顾之屿瞥了一眼这大哥,暗道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哪里来的自信,居然说这女人比他家安安好看? 大哥自然是不知道他的想法的,还在自顾自的秀着恩爱: “这个心形纸卡就是我老婆年轻的时候给我叠的,我一直留着,她的手可巧了……” 他一边唠唠叨叨的炫耀着自己的老婆,一边把两张照片和那个心形纸卡妥善的放回了钱包里。 安南有些无奈的摆了摆手:“我对你和你妻子的罗曼史没有兴趣。” 男人这才想起来,自己本来是打算要给他们讲自己小舅子的。 于是赶忙扯回话题:“是这样的,我妻子她弟弟确实是济山市的副市长。” 他顿了顿,强调道:“就是刚刚全家福里站在左边的那个男人——我真是副市长他亲姐夫!” 仿佛是知道自己此时的形象没有什么说服力,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 “你别看我跟流浪汉似的,但我以前不这样,你们看刚才那照片就能知道!” 又似乎是怕一张照片证明不了小舅子的身份,他挠了挠头,紧着解释道: “你们不是济山市本地人。要不肯定能认出我小舅子的那张脸。他是个为民奉献的好官,当地老百姓大多都认识他的!” 安南却没有顺着他的话茬往下说,而是问: “既然你那么爱老婆,为什么会一个人出现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 男人原本上扬的嘴角立马落了下去,仿佛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低落的回道: “她去世六年了。肺癌。” 随后絮叨道:“我当时特难受,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不过现在还是挺庆幸的,好在她没有经历这操蛋的末世。” “你们也知道,这三年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天灾一茬接一茬、没完没了的,简直离谱!尤其这个极寒……” 看到安南的神色越来越不耐烦,顾之屿蹙眉提醒道:“大哥,你又跑题了。” 男人憨憨一笑,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啊,我这人抓不住重点……” 然后才回答安南的问题:“妻子死后,我心情低落,实在是没办法一个人留在家里,就出来徒步了。” “我和我老婆都很喜欢户外运动,当年我们就是在户外运动俱乐部里认识的。结婚以后就约好不生孩子、夫妻俩一起探索世界。” “我们一边走走停停,一边做自媒体赚钱,虽然辛苦,但特别幸福。” “我们一起看过冰岛的极光、站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上吹过地中海和黑海交织的风,还在战争国家当过一段时间的无国界志愿者……” 他越说,眼睛里的光越亮:“我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唯一的遗憾是自己国家的山川湖海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走过。” “所以本打算趁着还没有彻底变老,一起徒步全国的。但没想到她说没就没了……” “我答应过我老婆,要替她好好活下去,用我的眼睛,帮她一起看遍祖国的大好河山。后来吧,我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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