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 教堂的钟声如期的响起来了。 今天的日光更加耀眼,德里克伸手将约翰大主教扶起来。 他很喜欢约翰大主教这样的人,至少足够纯粹。 不过教会里,这样人并不多。 不是说他们不虔诚,只是不够纯粹。 “约翰大主教,每一个人生而背负着不同的使命,我们的相遇,或许也是上帝的安排。 以后,让我们携手开创一番大场面吧!” 德里克并不掩饰自己的野心,就算是被人知道了又如何? 伯爵已经是他能够在王国体制内达到的巅峰了,最多再去某个远方的行省当当总督,体验一把土皇帝的快感。 公爵? 几乎不可能的。 想要成为公爵,就三种可能。 一,挽大厦之将倾,国王不得不承认。 二,裂土建国,自领大公爵位。 三,死了。 以他现在的功绩,突然暴毙的话,路易斯国王肯定笑着追封他为公爵,甚至为他写一本史书都可以。 既然走上层路线走不通了,那还藏着掖着做什么? 国王知道他僭越的言论,会马上动手吗? 不会的,怎么也要等到时机成熟了。 等时机成熟?非常不好意思。 到时候谁怕谁还不一定。 所以,他希望接纳更多类似约翰大主教这样的人。 为他鼓吹,为他造势,为他吸引一些人口。 金手指再强,也需要人心。 一个合理性的名头,能够维持一个公爵的名号。 没错,德里克不藏了,自己就是要做公爵。 约翰大主教丝毫不觉得不对,以圣之名,履行凡间,做什么都是对的。 若是德里克说布鲁诺国王是异端,要马上干掉,他可能会犹豫一下。 可德里克若是说自己要当公爵,他肯定觉得非常合理,甚至要让布鲁诺国王给德里克册封一个公爵的爵位。 现在,他感觉自己人生真正的开始了。 自己背负着上帝的使命,就是等待与圣徒的相遇,开创一番大事业。 约翰大主教当即表示:“圣徒阁下,我会马上召集虔诚的教士,为您奔走。” “不,我不需要那些虚名,”德里克貌似谦逊的推辞,然后话锋一转,说:“我来凡间,是要建立人间神国,我要让世间无饥荒,无战争,无病痛。 现在,我需要让更多的羔羊沐浴在神的光辉之下,去替我寻来神虔诚的羔羊吧。” 笑话,自己要一群教士能做什么? 是打架打的过手下的骑士,还是收税能比税务官更狠? 费劲千辛万苦,当然是要他们发挥特长。 全都去忽悠人去吧,忽悠贵族和人才,让他们来投奔自己。 忽悠平民,让他们来为自己交税和战斗。 人口,这才是德里克最需要的东西。 法理,也可以存在剑锋之上。 约翰大主教一听,当然没有其他意见。 让更多神的羔羊沐浴荣光,本来就是他们牧师的职责。 这也更能看出圣徒阁下的与众不同,其他人都是压榨压榨再压榨。 只有圣徒,想的是如果让羔羊沐浴荣光。 不是德里克能忽悠,实在是亲身经历太震撼了。 就像一个ufo出现在你面前,跟你说月球是他们的基地,你信不信? 德里克面见约翰大主教之后,意味着他在圣彼得行省乃至更广阔的土地上,威望进一步上升。 新的总督? 贵族们拥戴,才叫总督,否则叫提线木偶。 等德里克路过白桦堡,风尘仆仆的新总督罗纳德终于跟他碰面了。 近卫军的士兵,也完全没有了初来北地的傲气。 一连串的打击,让他们意识到,王室近卫的名头根本不管用。 更惨的是,北地骑士果然跟传闻的一样猛,一个小镇治安官,都比得上他们近卫军的千夫长,简直不是人。 所以遇到德里克的骑士团,近卫军士兵一个比一个老实。 罗纳德总督看到左右士兵的表现,摇摇头,心里已经非常失望了。 就这个的一群家伙,真能从北地骑士手里夺去军权? 再想想拖拖拉拉的那位关系户,他更觉得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国王陛下的想法是好的,可惜北地的局面比所有人想的都要复杂。” 本来就以彪悍闻名的北地骑士,以前还因为经济实力和土地难以扩大规模。 现在拥有了两个半行省,数百万人口,北地骑士这个群体会发展到多恐怖的程度? 罗纳德甚至已经后悔,早知道就不不来趟这一趟浑水了。 现在,站在奥古斯塔骑士团外围,反悔也来不及了。 堂堂总督,混的实在太惨了。 没一会,有骑士出来,倒是让罗纳德总督感觉到了久违的客气。 “总督阁下,我家子爵请您一见。” “好,好,罗纳德本能的低头弯腰,对方的态度实在让他不适应,好不容易站直了,他整理了一下衣角,恢复了几分威严:“请带路。” 骑士团因为有客人到达,暂时停止了前进,似乎有扎营的倾向。 白桦堡虽然近在眼前,可城堡里面还真的不一定有野外扎营舒服。 下了战马休息的骑士,拖着辎重铠甲的驽马,忙碌的骑士侍从。 一切以一种特殊的规律,井然有序的运行着。 接近了,罗纳德才能感觉到那种压迫感。 明明没有人做出什么特殊的动作,可就是给他非常庞大的压力。 这是在近卫军团也不曾感受过的。 等到了旗帜近前,出现的骑士都披着全套的铠甲,似乎行军途中也不曾卸下。 几倍于骑士的矫健战马,被栓在一边。 拄着骑士剑的重甲骑士,每一个都自带气场。 “国王的近卫骑士也不过如此了。” 罗纳德下意识的止步,前面带路的骑士疑惑的回头。 “总督阁下?” 罗纳德感觉有些尴尬,掩饰的说:“不需要检查随身物品吗?” 这话一出口,他更觉得尴尬了,前些日子被检查的多了,都成条件反射了。 果然,骑士矜持的笑了。 “如果您能够在子爵面前拔剑的话,请随意。” 先不说周围虎视眈眈的精英骑士们,就是子爵自己也是身手不凡。 让一个独行刺客得手了,那也是该死了。 罗纳德感觉到了骑士那种傲气,虽然表现的非常客气,可骨子里透露着一种漠视一切的傲慢。 似乎天下之大,再没有比北地骑士更强大的个体了。 “这一趟……难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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