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恩怨,乱刀砍死;战场迎敌,致命一击。 这个年代、这个江湖猛人辈出,或许是最后能看到的以武乱禁的时代。 能打过雷震的人数不胜数,但能杀死他的人恐怕没有几个。 就好比特种兵在擂台上,被职业拳击手打的头破血流,可如果生死相搏的话,那就祈祷拳击手千万别给任何机会。 只要给了一个机会,他的下一场拳赛就在安排在地府了。 “服不服?”雷震笑眯眯的说道:“我今天的目的就是把你打服,看看魔都魁首到底什么斤两,原来如此不堪一击呀。” 嘲讽,来自于胜利者的嘲讽。 “人老了就不能在江湖飘了,否则很容易挨刀。要不是我雷震眼瘾犯了,你现在已经是尸体了。” “来来来,采访下魁首先生:你,幸福吗?” “……” 本来快爬起来的张显龙气息一散,又重重趴在地上,手里的两把菜刀也脱手了。 “输了就是输了,要杀就杀,要剐就剐,我张显龙但凡皱一下眉头,就不是男人。” “你大可不必如此嘲讽我,真的很没意思。” 技不如人,输了没什么好说的,但让他接受雷震的嘲讽,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龙爷,知道你输在哪吗?”雷震问道。 “最后一招。”张显龙苦笑:“我没有你阴,所以输了。” 他很后悔,就不该使用阴狠的招数,因为面对的是雷震,把阴险狡诈研究到极致的存在。 “没错,你把自己的优势扔了,当菜刀从反手变成正手的时候,我就看出你要干什么了。” 反手刀是虎口向前,拇指在前,其余四指由下至上抓住刀柄,方便劈砍,可刺可戳。 正手刀则是虎口向后,拇指压刀头,其余四指从上往下抓握刀柄,方便扎、削、撩等等。 很多人会把两种握刀的方式搞混淆,认为反手才是正手刀,其实这是个误区。 “我输的心服口服,给我来个痛快吧。”张显龙大笑道:“我这辈子也值了,从一个穷小子混成魔都魁首,该享受的也都享受了,哈哈哈。” “你赌输了。”雷震提醒道。 “我知道,但我赖账,你无非就杀了我,最多把我折磨个几天几夜,还有什么?”张显龙满脸不屑。 雷震瞪圆眼睛,用力扔掉烟头。 “不是……愿赌服输呀,你亲口说的,百刀之内只要输了,就要为我做事。” “说好的信誉呢?你龙爷不是出尔反尔的人呀!” 张显龙笑笑:“当一次试试。” “你——” 遇到流氓耍流氓,雷震都被搞懵了。 向来都是他跟别人耍无赖,突然遇到个跟自己耍无赖的,竟然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你老婆……” “我没老婆,也没孩子,情人不少,你随便杀。” “我、我……” 雷震这才懂得自己是多么的令人无解,想了一会之后,干脆夸夸自己。 “我真优秀!” 他叹口气,重新坐在石头上点根烟。 “龙爷,玩笑话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不杀我?” “对我的考验过关了没?” 张显龙瞳孔微收,心中无比震惊。 他怎么知道这是考验? 来徽安这个事是老板单独安排自己的,从未跟任何人说话,夫人也不可能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m.biqubao.com “龙爷,我们在大佬眼中都是棋子,随时可以牺牲。”雷震吐出口烟说道:“他只看利益与否,谁执掌徽安不重要,我有实力让压住高家兄弟,能让徽安变得太平,那我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张显龙彻底震惊了,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看的如此透彻,完全揣摩到老板心意。 “雷震,你想错了。” “我没想错,对于大佬来说,我还远远达不到脱离他掌控的地步,所以他根本不在乎。” “再加上已经为高武兄弟出手过一次,结果还是被我按在地上碾压,你觉得大佬会选谁?” 雷震看的不是一般的透彻,因为他是站在大佬的角度,以大佬的目光做出的剖析。 “我这点屁事还不足以让大佬耿耿于怀,所以你来杀我是个残忍的考验。” “不管是把我杀了,还是我通过了考验,对大佬来说都没有任何损失,他也毫不在意。” 张显龙苦笑。 “呵呵呵……” 他终于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了,这家伙简直不是人,都不知道这么年轻是怎么想到这么多东西的。 “你说的没错,是考验。”张显龙叹口气道:“果然长江后浪推前浪,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厉害吗?” “还行吧,当然你也可以置我为死地,但我想你更愿意看到林之涵过的更好,甚至说回到魔都认祖归宗,恢复她小姐的身份。” “你的软肋就是涵宝,我说的对吗?” 看着雷震那双洞悉一切的眼睛,张显龙都有种要崩溃的感觉,他除了老板之外,从未怕过哪个人。 可现在是真的怕了眼前这个年轻人,眼光与心思简直太恐怖了! “回魔都复命吧。”雷震起身向前走:“你想做的事,也是我想做的事,毕竟林之涵跟我……” 没有继续说下去,点到为止就行了。 他想告诉对方大家是一条战线的人,回到魔都之后为了咱们共同的事业,你要好好配合我。 …… 这一战,打的畅快! 雷震不仅从物理上打服了张显龙,而且也从精神上将其干的服服帖帖。 对他而言,这颗钉子算是扎进了魔都,为自己有一天进入这座国际大都市打下基础。 回到韩水仙住的地方,他二话不说就把等待良久的小村妇按下去。 “今天运动量比较多,有点味。” “水仙喜欢,越浓越好!” “……” 打完架就是放松时刻,雷震闭着眼睛享受的同时,第一次有了上辈子的感觉。 打仗、赚钱、玩女人、再打仗、再赚钱、再玩女人…… “水仙,你不用去上班了,我养着你就行。” “呜呜……” 韩水仙摇头,她想去上班,因为可以每天看到这个让自己彻底沦陷的真男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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