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的日常就是如此了,而且也没有双休。 一星期的课程上下来,苏还丹发现自己在地府的日子也不是白混的。 地府的环境特别适合养灵魂,所以她重生后或许灵魂强度更高的原因,所以对于学习方面,轻松了不少? 课堂上,老师们讲述的重点知识,她听过就记下了。 课本上需要死记硬背的知识点,看一遍也记住了。 现在差的就是融会贯通,灵活应用? 既然如此…… “妈,我想请一段时间的假,从小学开始,自己从头学一遍,把没搞懂的知识单独挑出来找老师辅导,这样重新学一遍,您觉得成吗?”苏还丹自己还真没打算靠上学出人头地,可爹妈需要。 做父母的,喜欢儿女成才,走出去也有炫耀的资本。 上辈子,做不到的事儿,这辈子可以尝试。 为了父母,她愿意的。 这是上辈子的遗憾。 姜春华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小闺女,上手一巴掌就拍上后脑勺了,打的苏还丹脑袋往前出溜。 “你老娘是不认字,可你老娘也不是啥都不懂,你们搁学校里,老师眼皮子底下,学习,都没能给我考个一百分回来,我还能指望你自学?你要是实在不想上学,就跟你大姐、二姐一样,初中上完了,拿上毕业证再回家,现在?少跟老娘扯犊子。” 苏还丹,猝! 亲妈不同意,大姐二姐看她就跟看傻子一样,苏还丹沉默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一巴掌拍上自己的额头:“脑子秀逗了,怎么就忘了,上辈子她说要啥,家里给啥的时候,是她重病的时候呢?” 生病的那些年,家人都知道她熬日子,一边儿操心赚钱给她交医药费,一边儿各种满足她的心愿。 现在好端端的,就张口想请假回家自学,不挨打才奇了怪了。 也就是自己家人面前,她才会这么大咧咧,行事一点儿都不谨慎了。 地府那些年,她可是出了名的小心谨慎。 既然不同意,那她就抽时间吧,学校里尽可能的把作业写完,回家的时间,就从头再学一遍。 苏还丹说干就干,不只是同学老师们觉得苏还丹的变化很奇怪,就是家里人也觉得苏还丹拿着小学课本就是纯属做精呢。 可老师们认为一天疯玩的苏还丹,把课余时间用在写作业上,是好事儿,至少听话不惹事儿了,那就这样吧,学生不要求全都成为三好学生,可至少你不惹事,听话,那老师也喜欢你的。 家里人则不管不问,就看苏还丹能做精到啥程度。 反正学习也没多好,乐意看书,也比动不动跟人出去玩儿强,姑娘大了,总往外面跑,这万一倒霉催的遇上个坏人,一辈子都瞎了。 90年代,人贩子虽然被严打了,可照旧猖獗的很。 十里八乡,哪个村子没丢过孩子,丢过姑娘的? 家里老实呆着看书,不管你看啥书,我就当你学习了,好吃好喝,家里给你伺候着,只要你不出去乱跑,家里就阿弥陀佛了。 大概就是这种氛围,苏还丹赶在他爸再次回来的时候,把小学一年级到初二的语文从头顺了一遍,基本没难度,这门课本身她就学的不差,如今算是顺了一遍,学的更扎实了。 接下来就可以搞数学了。 苏大奎这次回来,穿的很体面,黑毛布的中山装穿着,手里还拿着一个老式的黑色皮包,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还搞了点儿发油固定凌乱的发丝。 这样子,不像那些县城里坐办公室的领导,特别像港商。 只是港商们多穿那种宽大带厚垫肩的西装,而大陆这个时期的老板们,倒是苏大奎这种打扮。 光鲜亮丽的很。 姜春华险些没认出来,苏大奎长的也好,狭长的凤眼,眼角还是上挑的的那种,好多人都说这要是画那种唱戏的妆容,一定美的惊天动地。 五官也深刻,棱角分明,就是嘴大,有点儿暴牙,这要是把牙齿矫正一下,妥妥硬汉型的帅哥型男。 身材是真高真好,一米八八的大高个,也特别健硕。 苏大奎这么一副造型,可不是惊呆了姜春华吗? “她爸,你这是?”姜春华看的心里发毛,收拾的比小伙子都好看,这是想干啥? 外面不会有人了吧。 这思维…… 呵呵! 苏大奎把手里的包递给老婆,坐下,把大闺女倒的茶水一口气喝掉,才兴奋的说:“我上次不是跟你说,建筑工地的那些材料商很能赚钱?我这次拿着家里的钱也去倒腾了一批水泥,走了一趟货,就赚了一千块。可惜咱自己没个车队,要不然能赚两千打不住,可买车也不是那么好买的,现在拉货的卡车也稀缺的很,以后慢慢遇吧。我算是看出来,拿钱赚钱,那才叫赚钱呢,这十几年,我卖力气才赚了不到七千块钱,家里的开销还都要你种地来供应,我赚的钱全存下才攒了这么些,你看看我拿这些钱去赚钱,赚钱的速度多快啊。” 除了苏还丹,其他人都惊呆了。 这才出去一个月的时间,就赚了一千块? 城里的钱就这么好赚? “我这次回来,是想跟你们商量商量,家里现在八千块钱,咱们是现在就去城里买房子,一家子搬去住,还是我再倒几手货,明年老三初中毕业了,一家子进城?”苏大奎现在心热的很,家里不缺钱,那么些金子呢。 可金子也不能就直接拿出去卖了。 他是有金子打底,这才敢拿家里的钱去倒卖水泥。 没想到还真就赚了。 苏大奎心里是有计划的,他打算自己倒卖几次水泥,顺带着找找妥当的门路,卖点儿黄金,听小闺女的,年前把宅基地买了,家里三个姑娘,一人陪嫁一个,加上两口子养老的房子,就要四个宅基地啊。 这样姑娘们说不得都能嫁到眼前,离得不远,就是嫁出去也能照顾爹妈,方便不是? 前前后后,他琢磨了没遍数了,这不就赚了一千块就赶紧回来商量来了? 姜春华半天没言语,这事儿她听着都稀里糊涂,还真听不明白。 “听你的,你是家里顶梁柱。”姜春华这话一出口,这事儿就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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