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还丹跟家里说好的,每天打个电话报平安。 电话费家里不在乎。 所以,苏还丹就变成了同寝室舍友口中的乖宝宝了。 那是家里咋安排就咋做呗? 打电话要去学校后门的小卖部。 这里距离女生宿舍并不是很近,倒是距离男生宿舍很近。 于泽修每天就多了个活儿,苏还丹来打电话的时候,他就陪着。 苏还丹也没觉得这人烦,怎么说呢? 在老家上初中那会儿,张军也跟于泽修一样,整日围着苏还丹转,可张军的好多行为,苏还丹就比较烦。 张军不如于泽修会说话,于泽修是那种口才了得,说话风趣又幽默的类型,感觉不像是一般家庭出身,别看外形看着不是太好,可整个人透着一股子贵气。 跟于泽修接触,你很轻易的就能忽视掉他的外形。 苏还丹没接触过于泽修这样的男性。 她上辈子短暂的人生中,接触最多的男性就三个人,父亲苏大奎,那是个一心想奋斗叫老婆孩子过好日子的农村男人。 其次,就是上辈子的两个姐夫。 大姐夫是建设银行的职员,精明又爱算计,从来都只有他占便宜的时候,一旦吃亏了,那就不得了了,跟他大姐各种找事儿。 二姐夫是园艺村的人,靠着影视城开了个自选超市,为人各方面比大姐夫大气的多,可却不喜欢二姐管娘家的事儿,他是典型的媳妇娶进门就不该在跟娘家在有经济上的牵连的那种思维的人。 之后觉得熟悉的,就是大姐这辈子的结婚对象孙建斌,这人是个厚道人,话不多,办事儿沉稳老道。 可上辈子愣是被老舅家的表姐盯上了,给人灌酒,滚一个被窝去了,结果把孙建斌给逼走了。 当时她大姐跟孙建斌也订婚了,就差领证办酒席了。 人家是自家大姐不好娶,老九的表姐也不愿意负责,只能离开。 上辈子跟姜家,也是这件事儿彻底断绝来往的。 上辈子好多人都说孙建斌不是个东西,把人睡了,居然跑了,不负责任。 可让苏还丹说,孙建斌凭啥要娶那样的玩意儿把一辈子搭进去? 换她是孙建斌也不会要的。 这辈子,于泽修成为她两辈子熟悉的第五个男人了。 于泽修虽然有点儿小胖,可皮肤白啊,一白遮三丑呢。 于泽修虽然是个龅牙,可牙齿是能矫正的,一旦矫正之后,于泽修那张脸,绝对惊艳所有人。 再加上跟苏大奎相似的,一米八往上的身高。 矫正牙齿,锻炼一下,把身上的肥肉练成肌肉…… 苏还丹想象着塑形成功的于泽修的样子,觉得自己心跳有点儿加速。 是心动的感觉。 然后苏还丹就盯着于泽修上上下下的打量,把于泽修看的脸都红了。m.biqubao.com “怎,怎么了?你是不是不想去?不去就不去呗?这么看着我,怪吓人的,我也没坏心思,就是想带你去看故宫,真没有不好的企图。”于泽修心说,校花也太难追了。 发小说,只要把他的身份一说,什么女人追不到呢? 可他不乐意啊,第一次喜欢人,不希望喜欢的姑娘是因为看重他的家事才答应跟他谈对象的。 大院里那些姑娘,一个个背地里骂他大龅牙,死胖子,可面上还跟怀春少女似的,讨好他。 这样儿的女人见多了,想吐。 苏还丹是不一样的,他第一眼看见就心跳加速了,像是一道清冷的月光,直接照进了心里。 苏还丹回神了,每次一想到前世今生,她就有些走神,刚才于泽修好像是说周天带她去哪里玩儿来着? 上辈子去过,最后一次手术的时候,转悠了两小时就出来了,都没看完,身体状况不容许。 “那就去呗,刚才想别的事儿了,没注意听,对了,我听说老北京的卤煮也是一绝,你知道哪里的好吃吗?”苏还丹答应了去故宫,于泽修的脸又红了,这次是激动的。 “知道,知道,你喜欢我明儿就给你带来,是一家百年老字号了,那个味儿最纯正不过了,闷香闷香的,我也隔三差五的吃一顿,就是不敢多吃,那个油的很,我这一身肥肉都是吃出来的。”于泽修还是头次见到想吃卤煮的女生。 怎么说呢? 卤煮这道美食,喜欢的是真喜欢,不喜欢的,那是味道多好,都不会下筷子的。 卤煮它是将火烧、炖好的猪肠和猪肺放在一起煮,说白了吃的就是猪头肉和猪下水,这些东西好多人看见都想吐,不敢吃。 苏还丹心说,卤煮可好吃了,她恰好喜欢吃内脏。 说定了周天去故宫玩儿的事儿,于泽修把苏还丹送回去宿舍后,就回去自己的宿舍了。 他也住八人宿舍,宿舍里天南海北的舍友,彼此关系如今也就一般般,还没熟悉到能做兄弟的程度。 于泽修一进宿舍就被打趣了:“老于,又跟校花说啥了?也教教我们呗?我们又不会截胡,可你那追求校花的经验,我们完全可以拿来追别的姑娘啊。” 于泽修笑了笑,没接话,洗漱后,躺在床上才开口:“人跟人不一样的,我的经验你们怕是用不了。” 费钱啊。 每天想着点子找好吃的给苏还丹买,没点儿家底的,追的起不? 其余人顿时哈哈一笑,这事儿也就糊弄过去了。 苏还丹这边儿一回宿舍,也被打趣了。 有个姑娘说:“于泽修除了那口牙不好,其实人还是很出色的,你考虑一下啊,别老吊着人家,这样其实不好,我近几天都听到有人说你闲话了。” 这话说的马梅先皱了眉头。 马梅是舍长,年纪也比其他人大一岁,主攻俄语,是个热心肠的姑娘,很有当姐姐的样子。 紧跟着张美娟就反驳了:“能说啥闲话呢?人家于泽修花多少都乐意,还丹也没白吃人家的,上周我和马梅接一起陪着还丹去给于泽修买了一块手表,两百多块呢,这事儿咱们自己知道,自己不亏心就好,管别人怎么说呢?” 其余人彻底闭嘴了,因为她们不知道苏还丹给于泽修送手表了,这事儿是张美娟和马梅陪着去买的,陪着一起送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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