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老宅,大清早,这里已经陆续的过来两辆黑色的轿车,第一辆车上下来的,是一个坐着轮椅,头发花白,但精神烔烔的中年男人,看着也就五六七左右的年纪,此人,正是陆家的大儿子陆中恒,推着轮椅的是一个长的贵气的美妇,她一看也不是好惹的人,散发出的是知性且狠戾的气息,她是陆中恒的妻子,李诗柔。 “老公,我们有五年,没回到这里了。”李诗柔的眼底,难掩一抹怨毒,当年,她明明是陆家最厉害的儿媳妇,她的老公,理应成为陆氏集团的接班人,可没想到,陆家却出现了一个商业天才,陆振,也就是陆赫霆的父亲,他十八岁就开始展露出他在经商方面的天赋,身为陆家的老二,按理说,上有大哥压着,小的弟弟争抢着,做为老二的他,最应该学习的就是隐忍和中慵之道,可他却偏优秀的令人刮目相看,提出的改革建议,还有对未来的长远规划和远见,让在在二十五六岁,就将大哥和弟弟甩出一条街的距离,于是,在陆振二十五岁那年,他从老爷子手里,接管了公司,同年,他的儿子陆赫霆出身。 双喜临门,陆家更是迎来了事业的一个转型时期,那时候,房地产和物流行业还没正式兴起,陆家还是以主要的实业为主,在公司的董事会上,陆振据理力争,要将公司百分之七十的产业投入地产和物流,被半数的票否决,可那时候,老爷子还是董事长,他直接拍板通过,让二儿子放手一博。 这一博,陆家的产业,蒸蒸日上,仅五年的时间,就成为龙头企业,公司更是在不停的扩张,陆振的名声,也传遍海内外,陆老爷子脸上的笑容,一天比一天多,觉的二儿子真是人中龙凤,是他陆家的活招牌。 那时候的陆赫霆,还只是一个少年,他记忆中,父亲早出晚归,可却愿意把宝贵的时间留给他,带着他四处奔走,现场教学,增长他的见识,给他对商界的认知,打下厚实的基础。 可好的日子,仿佛一转眼便过去了,陆家发展最快速的那几年,也成为陆家内斗最残酷的时刻。 陆振出事了,身为公司的执行总裁,他在他四十岁的时候,和妻子出差海外时,发生了坠机事件,更是震惊全世界,那么有名的商界奇才,竟然就这样离世了,真是天妒英才,叫人扼腕叹息。 那时候的陆赫霆,才十多岁,骤然失去最疼爱他的父母,他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险些自闭,幸好有爷爷奶奶不离不弃,甚至,老爷子为了安慰这个孙子,牵着他的手,来到公司,当着所有董事会人的面,宣布,在陆赫霆十八岁的时候,接掌他父亲的位置,成为公司的首席执行总裁。 那时候的陆赫霆,根本不在乎自己是谁,拥有多少,他只在乎自己的父母,再也回不来了。 直到某一天,他偷听到了大伯跟人打电话,他才知道,当年造成父亲失事的那帮人,跟他们有关系。 对人生失去信心和希望的陆赫霆,在某一天夜里,抱着父母的合照,在冷漠的人性中挣扎着重生了。 他一定要找出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亲手将他们扔出公海,偿偿尸骨无存的滋味。 于是,陆赫霆在阴影中走出,开始认真的学习,爷爷奶奶天天寸步不离的教晦,接送。 在他二十三岁那年,不知道是谁跑去跟陆老爷子说,如果陆赫霆想要接手公司,必须先结婚,定了心,才能把公司管理的更出色,还搬出了当年他父亲也是在结婚后,有了妻子孩子后,事业心才更上一层楼的。 陆赫霆听到这个可笑的决定后,他转身就找到了一个人,当天下午就去领证了。 那个人就是为了报恩,怀揣着一腔爱意,头昏脑热的林清语。 婚后的生活,有多糟糕,就无须再提了。 旧事过往,在陆中恒夫妻的脑海里一一闪过,两个人的脸色,都变的十分难看,他们这几年在国外生活的并不如意,因为,那毕竟是异乡,远离熟悉的亲朋好友,故土旧地,谁又能说生活的愉快呢? “中恒……”老太太听到阿姨来传话,她已经满脸是泪的站在门口迎接了她的大儿子和儿媳。 “妈,好久不见了,你还是没怎么变,可是,我却老了。”陆中恒看着母亲,脸上布满了悲伤。 老太太看着自己的大儿子,竟然一头银发,比自己的头发还白,她悲从中来,泪如雨下:“别这样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始终是我的儿子。”biqubao.com “妈,谢谢你让我们回国。”旁边李诗柔,也赶紧出声说道。 老太太看到她,表情却不是很开心,只淡淡道:“不管以前闹的有多凶,好歹是一家人。” “对不起,妈,以前的事,也都怪我,我没有阻止中恒。”李诗柔赶紧自揽责任,想博个好名声。 老太太早就看透她的为人,知道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面藏刀的势利眼,也就不揭穿她这两句虚伪的话了。 “先进去坐着吧,一会儿,你三弟和弟妹也要过来。”老太太说完,就直接挤开了李诗柔,亲自推着双腿残疾的儿子,进入了客厅用早餐。 李诗柔的脸色,一下子变的难看了起来,死老太婆,还是这么难相处。 虽然内心有气,但李诗柔为了大局着想,还是把火气都忍下去了,跟着老太太进了客厅。 就在这时,门外又来了一辆轿车,推门下车的是一个四十上下的男人,这人正是陆家的三儿子,陆中瑞,他一下车,旁边就有一个女人缠了过来:“老公,我们这次回国,应该就不用再离开了吧。” 陆中瑞看着怀中的女人,正是他的妻爱周娇娇,他伸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放心,凭我这三寸不烂之舌,我一定能哄的我爸妈高兴,到时候,想走,那也走不成了。” “爸妈肯定不会赶我们走,怕的就是你那个恶魔侄子。”周娇娇一脸怨气的说道。 陆中瑞的脸色刷的一下拉长了,不喜道:“这么好的早上,别提这不祥之人,走,先进去吃早餐。” “好的,老公。”周娇娇立即含笑,扭着她那水蛇腰,跟着老公进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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