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于老太太想正的邪的都要,只要能护住孙女。 “那我亲自打电话给你姥爷,邀请他们来玉城参加你的状元宴?” 沈老太太想明白之后,就觉得只有这样最好。 沈鹿见老太太要亲自来,当然不会不答应。 “您亲自邀请,姥爷肯定很开心。” 沈老太太觉得孙女单纯。 “怎么可能,你姥爷心里我儿子是拐走他闺女的混账小子,我这个母亲,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 “这么多年,我们家都没给盛家一个交代,你姥爷不待见我才是常理。” 沈鹿一寻思,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那还是我来打?” “不用,我们两家没有正式碰面,态度要更诚恳才行。” 沈老太太第二天吃过早饭,就给盛家那边打电话。 她在电话里态度真诚,邀请盛家全家来玉城参加小孙女的状元宴。 盛老爷子原本想着,如果他们不到玉城,就等沈鹿回了帝都给她办一场。 现在沈老太太这么上道,他倒是不好拒绝了。 沈老太太还在电话里道歉,之前只有沈季冬去过盛家,但她作为沈淑秋的母亲,本来应该亲自登门的。 “抱歉,亲家,之前没有登门,实在是顾虑颇多。” “你不知道,小鹿这孩子是叔秋和明珠唯一的女儿,他们夫妻俩失踪得不明不白。” “我担心我们两家的关系曝光,可能会给小鹿带来危险。” “这是我这个老太婆的私心。” “我知道,对于你们来说可能并不公平……” 沈老太太阐述了前因后果,盛老爷子知道她是为了孩子着想,就没什么好埋怨的了。 “既然都是为了孩子着想,我能理解。只是……” 听了沈老太太的分析,盛老爷子反而有了顾虑。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万一有人因为我们出现在玉城,盯上鹿鹿了怎么办?” 盛老爷子也担心拖后腿。 他倒是可以给沈鹿请保镖,但这孩子到底是高考状元,又去参加了那什么国际竞赛。 她本来就已经进入了大众视线。 就怕到时候接近她的人手段百出,让人防不胜防。 “小鹿说,过了这么久了,我们应该动一动。” 沈老太太也说了这是沈鹿的意思。 “我的思想可能太保守了,但她说得也不无道理。” “那丫头不怕事,她也希望我们能在闭眼之前,能知道她父母的消息。” 这可不就说到了盛老爷子心坎里吗? 他也想知道女儿的消息,哪怕是噩耗呢? 总比现在这样好。 “既然是鹿鹿的决定,我们尊重她的意见。” “我会去的。” 盛老爷子这些年一直在帝都养老,很少去外省了。 但这次的情况不同。 外孙女的状元宴,他怎么能错过? 自打接了沈老太太的电话,他就吩咐家里人忙起来了。 给外孙女的升学礼物,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但要去玉城,得先问问,家里都有谁愿意去。 盛青岩表示他和老爷子一起。 “我现在休假,正好可以和爷爷一起去。” “而且,我还是鹿鹿的竞赛老师,去参加她的状元宴名正言顺,说不定没有人注意到我们和她的关系。” 在盛青岩看来,这可以为沈鹿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好,青岩跟我一起去。” 盛青岩能走开,但盛大舅和二舅都不行。 他们虽然也想去,可公司都有事。 大舅妈方芸恰好要出国参加一个珠宝大会,她去不了,只能让儿子把自己早就准备好的礼物带给外甥女。 同样作为公司继承人的盛青川也去不了。 但二舅妈和盛青舟都能去。 刘慧娟带的另一位影后,刚好在玉城拍戏。 刘慧娟本来就要出差去玉城,这下是歪打正着了。 她在说要去玉城的时候,和顾琛提起自己要去参加外甥女的状元宴。 顾琛竟然提出自己想一起去。 “我的脸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我想趁着休息时间出去散散心,听说玉城的风景不错,美食也多。” “娟姐就带上我吧。” “再说了,我也想亲自感谢一下沈小姐。” 顾琛绝对是真诚的,沈鹿做的养颜膏给了他巨大的帮助。 沈鹿又是他的救命恩人,不管是哪一点,都值得他亲自去一趟。 “你稍等,我打个电话问问鹿鹿。” “你是大明星,万一去了被人发现,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刘慧娟知道外甥女是个怕麻烦的人。 万一到时候外甥女的状元宴被毁了,刘慧娟会很愧疚。 沈鹿正开车带沈老太太回城呢。 这会儿接到二舅妈电话,还以为她有什么急事。 “二舅妈,您怎么这会儿给我打电话来了?” “是这样的,鹿鹿……”刘慧娟把顾琛想去玉城旅游,然后参加她状元宴的事说了。 “我这个状元宴不会邀请太多人,选择的也是私人餐厅,他如果想过来就来吧。” “就是人来了就行,不用准备什么礼物。” “行,我知道了。” 刘慧娟见沈鹿那边不为难,还说了状元宴请的人少,就放下心来。m.biqubao.com 沈鹿挂完电话,又想起一件事,沈雪娇她肯定会请,但这姑娘可是顾琛的忠实粉丝,到时候不会一眼就认出顾琛吧? 等回了玉城,沈鹿提前给沈雪娇打了电话邀请她参加状元宴。 “你是邀请我一个人,还是我们全家?大伯一家在邀请之列吗?” 沈雪娇之前就知道沈鹿大概会在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就请客。 就是不知道具体时间。 现在听说她已经确定在后天,也为她感到高兴。 她家因为公司出事,一直没腾出手来,她都怀疑爸妈不会给她办升学宴了。 不过,现在沈家需要的是低调,爸妈不愿意办她也能理解。 沈雪娇觉得自己成熟了好多。 也是看爸爸最近一直熬夜加班,人老了快十岁,她心疼。 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沈雪娇已经预感到了以后家庭的变故,她逼着自己提前长大了。 “不请了,你一个人过来就行。” “现在沈家这么忙,邀请他们也不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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