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鹿没想到这个王太太会把那套白色珍珠连衣裙买下来。 那套礼服裙确实挺漂亮,沈鹿也挺喜欢。 但既然选择了SUNNY的礼服,就无所谓简爱工作室那边的礼服卖给谁了。 而且这套礼服可不便宜,标价都是一百八十八万。 王太太这么大手笔花钱买来道歉,沈鹿都觉得受之有愧。 “王太太,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沈鹿只看了一眼,就退回去了。 王太太一点也不意外。 盛家又不缺钱。 方芸没给外甥女买这套礼服,只是选择了更好的,又不是买不起。 “我看这套礼服很衬鹿鹿,鹿鹿如果喜欢不妨收下,就当我替我这个不懂事的老公赔罪了。” 沈鹿:“……”恐怕不是替她老公赔罪,而是替她老公的小情人。 这个王太太还真挺有意思。 颇有大房风范! 偏她这么说的时候,她老公王总站在旁边一个屁都不敢放。 很明显他是默认了老婆的说法的。 他和他老婆想得一样,外面养的小情儿得罪了盛家的外孙女,该赔礼道歉。 虽然老婆可能出手大方了一点,但大方有大方的好处。 以后如果想和盛家合作,就可以攀关系。 事实上,王总和盛家本来也是亲戚。 因为王太太姓齐,叫齐蓉,她是盛家姑奶奶.的女儿。 不然,依照王总的级别,还混不进今天的晚宴。 “说起来,我还是你表姨,我妈是盛家的姑奶奶,这礼服,就当表姨送你的礼物,你看行不行?” “实在不喜欢也没关系,我明儿去给你挑一件更好的。” 沈鹿没想到还有这等神反转。 这时候方芸也理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她也听到了刚才王太太所说的话。 “既然是你表姨的一番心意,就收下吧。” 方芸来替她做介绍。 然后笑着和王太太道:“我也没想到,前儿遇到的那人,和你们是这种关系。” 王太太,也就是齐慧笑得爽朗。 “是呀,真是太巧了,本来我昨天就想给你们送来,后来想想你们没买这条,肯定是买到更满意的了。” “这条裙子我看了,确实漂亮,也很衬鹿鹿,她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算了。” 沈鹿看向方芸。 礼服多一套少一套,对她来说没有区别。 但这套礼服不便宜,收下可能惹麻烦,这是她不喜欢的。 “那正好,就不用我给她买了,本来之前我就说这套礼服还不错。” “这下好了,省事儿。” “还不谢谢你表姨?”方芸看向沈鹿。 沈鹿从善如流,乖巧感谢表姨。 顺便也感谢了倾情奉献的表姨夫。 王总属于犯错的人,当着人家娘家人的面也不好意思。 他摆摆手:“不用谢,见面礼应该的。” 就当是赔罪了。 老王把这笔账算在了胡菁菁身上。 原本给这个表侄女准备见面礼最多十几二十万的事,现在霍霍出去近两百万。 看来这个胡菁菁克他啊! “老王,和你说话呢,你在想什么?”齐慧拿手肘撞了一下老公。 “没什么,就是想明天去烧个香。” 齐慧秒懂:“是啊,去去晦气,你最近眼光真不咋地。” 王总一乐:“可不是嘛!” “你和表嫂,鹿鹿聊,我就不凑热闹了。” 眼看王总离开,方芸才无奈看了齐慧一眼:“你真是一点不介意他在外面乱搞啊?” 方芸的表情一言难尽。 谁都知道王总在外面是个什么样的人。 可作为老婆,齐慧都不在意,谁也不好越俎代庖帮她啊。 “老王只是在外面吃点小菜,大面上又没有错,他不会去招惹那些不该招惹的人。” “攀上来的大部分都是那些想要钱的女人。” “我和他早就没有爱情了,现在就像最亲密的战友。” “再说了他的钱大头都在我手里攥着,公司股份也给我还有孩子,我何必对他要求那么严格呢?” “何况,玩的又不是他一个,还有我呢?” 齐慧越说越兴奋,可惜,表嫂和表哥感情好,她不敢怂恿表嫂出去吃点好的。 不过,表哥已经很优秀了,表嫂不舍得出去找野菜也是应该的。 不像她家老王,越长越惨烈,让人下不了嘴。 关键是,她和老王创业那几年,两人都很累,把身体也搞坏了。 她还好点,只是发胖,老王就不一样了。 喝酒喝多了,是影响那方面的功能的。 老王早就力不从心了。 他去外面找女人,是花了钱的,那些女人即便不满,也会夸他,满足他可怜的自尊心。 但是在她这里就不一样了。 她实在没法昧着良心啊! 方芸get到了这个表妹的意思。 “额……那挺好,你们俩没意见就行。”呵,呵呵! 我们这些外人的意见一点都不重要,还可能是你们play的一环。 沈鹿佩服地看着表姨,能把日子过得这么明白,难怪对方长得胖。 心宽体胖啊! 另一头老王出去洗手间抽烟,不小心撞到一个女的。 “抱歉。” 老王没注意,对方却一屁股跌坐在地。 老王赶紧把人扶起来:“你没事吧?” “没事,我……”美女尝试着站起来,却发现脚好像有点疼。 “对不起,我好像崴脚了。” “啊?”老王觉得挺晦气,果然是胡菁菁克自己。 随便撞到个人也能把人家伤到,这不又要去医院花钱? 果然,胡菁菁这个女人要不得。 等过几天再送她一个资源就分手吧。 “那我扶你,你也是今天盛老爷子生日宴的客人?” 老王仔细打量美女,她身穿绿色纱裙,看起来皮肤白皙又因为脚疼眼冒泪花而显得楚楚可怜。 一瞬间老王脑子里的神经被触动。 不过,他很快想起今天是盛家办事,不敢造次。 若这是盛家的客人,就说明她身份不简单,要么就是带她来的男人身份不简单。 不管是哪一类,都不是老王能得罪的。 “是,不过,我有点不舒服,本来也要回家了。” 美女垂下眼睑,卷翘的睫毛仿佛扑闪在老王心尖上。 哎哟,真漂亮,不是五官多么漂亮,是他就喜欢这姑娘身上的柔弱劲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716/77938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