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送你出去,先去一趟医院吧。” 老王夸自己:我还是这么助人为乐! “去医院就不用了,只是崴了脚,没必要去医院的。” 美女低头看自己的脚踝。 有点红。 老王也在看,对方的腿很细,脚踝也细,在银色高跟鞋的衬托下十分漂亮。 “这么漂亮的脚,肿起来就不好看了,必须得去医院处理一下。” “美女你不用担心,我肯定安排好。” “我姓王,你叫我一声……” “王哥。”美女表情十分真诚。 老王一怔,这姑娘看着还年轻,他原本是想让人叫一声王叔的。 不过,她要叫哥也行。 老王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意味深长,可惜美女没看见。 “走吧,我带你出去。” 如果此时许畅看见,一定会发现这个崴了脚的女人,就是他帮着打车送走的钟灵毓。 钟灵毓不甘心就这么走了,返回了酒店。 她原本在洗手间就是为了钓鱼,她看上的是陆星野。 但她也有自知之明。 陆星野钓不上,那就随即筛选一个好了。 老王是她之前在宴会上就观察过的人。 他应该是带的老婆来参加宴会,他老婆并不好看,不是说很丑,是胖。 她听人介绍老王,是搞娱乐圈投资的。 这样的人肯定守不住底线,出手也大方。 通过他做跳板,自己说不定还能进娱乐圈捞钱。 钟灵毓的想法也简单,她想要进一步做明星,退一步还能当老板娘。 虽然老男人比不上年轻二代们,但他们也有年轻二代没有的优点。 比如——不用受制于人。 想给女人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不用被父母管着。 他们经济自由,花钱也更大方。 可惜,钟灵毓没想到另一点,能在这把年纪发财还没换老婆的,人家老婆就真的一无是处吗? 换句话说,是你想上位就能上位的吗? 有没有可能,没有父母管着,但经济大权却在老婆手里? 沈鹿去洗手间,还看见了老王,包括他扶着的钟灵毓。 在豪门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但想着这是表姨父呢,她还是出去找了方芸,然后小声在方芸耳边说了情况。 “你别管,去找嫣然她们玩。” 方芸转头就和齐慧说了。 其实她有点不满老王,怎么说这也是盛家的宴会,他丢下老婆,还有心思打野。 齐慧就算年纪大了,身材走样了,好歹是他孩子妈,两人也是携手奋斗这么多年过来的吧? 人就是这样,总会站在自家人这边。 完全忘记了,齐慧说她也出去吃好的。biqubao.com 果然,齐慧听完之后,笑容不变:“这老王也真是的,这可是盛家的宴会,也太不懂事了。” “我回头一定好好教育他!” 方芸:这听着怎么重点不对? 沈鹿可不止好心让齐慧知道了。 她还顺便和许畅说了一声。 “许少,你带来的女伴刚才好像被人扶着出去了。” 什么? 哪个女伴? 许畅愣住。 这时赵丽也带着王丝蕴认完人过来了。 “什么女伴,那个姓钟的?”赵丽一提起儿子带来的女人,就不太高兴。 这个钟灵毓坑她儿子,谁看不出来? 也就她儿子蠢得很,被人耍得团团转。 不像人家盛家的小子,很快就认识到不对劲了。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那是宁愿自家孩子玩弄别人感情,也不愿意自家孩子被人玩弄。 那也太丢脸了吧! 幸好,他们早就找好了继承人,还是丝蕴更靠谱。 “钟小姐不是已经被许畅送走了吗?”王丝蕴看许畅一眼,“难道你还舍不得把人送走?” 许畅冤枉啊! “我给她叫了车,已经走了。” 他把手机拿出来,让人看消息。 打车软件显示,车还在路上呢。 许畅看向沈鹿:“鹿鹿妹妹,你是不是看错人了?” 就算你眼神儿不好,也不要来坑我啊。 这不是害我被骂吗? 他妈经济制裁,许畅都不是很怕。 但今儿王丝蕴在呢。 许畅比较怕王丝蕴。 “我应该不会看错人吧,毕竟我又不瞎。” 许妈和王丝蕴同时看许畅:没错,这位才瞎啊。 许畅摸了摸鼻子,感觉自己被内涵了。 “不如你打个电话关心一下,万一她出什么事了呢?” 沈鹿好心提议。 这个许畅,还说自家三哥和他抢女人,就这个脑子,估计就算盛青舟不抢,也会被别人抢的。 沈鹿不可能无缘无故骗人,那他就该想想,为什么明明走了的人,又重新回到酒店。 这个钟灵毓,跟着一起来参加宴会的目的就不单纯。 在三个女人的眼神逼迫下,许畅真就给钟灵毓打电话了。 那边没有及时接,但最后也接了。 “喂?” 钟灵毓的声音温柔传来。 许畅莫名松了口气:“阿毓,你在车上吗?” 已经坐进老王座驾的钟灵毓:“……在呢。” “我就说嘛,你应该已经半路上了,鹿鹿说在洗手间看见你了。” “应该是她看错了吧。”钟灵毓声音一顿,“阿畅,青舟的妹妹是不是不喜欢我?” 如果喜欢我,怎么会挑拨离间呢? 这是她的言下之意吧。 许畅悄悄瞥了沈鹿一眼:“怎么可能,你想多了,就是她看错了。” “好了,阿毓,我先挂了,这边还有事。” 许畅生怕沈鹿听见似的,赶紧挂了电话。 “你看错了,钟灵毓已经在路上了。” 许畅觉得自己还是没被糊弄。 沈鹿意味深长看他一眼,人家只说自己在车上,可没说在谁车上。 刚才不都是许畅自己脑补的吗? 沈鹿:“……那可能就是我看错了吧。” 她不想和蠢蛋多说。 王丝蕴却觉得人家不会乱说,她也知道了沈鹿的身份,倒也没有觉得沈鹿乡下来的就轻视她。 相反,她一个乡下长大的姑娘如果能得到盛家人如此厚爱,肯定不止因为她妈妈是盛明珠那么简单。 沈鹿本人肯定也有很多优点。 “鹿鹿啊,你别和我家小子一般见识,你许畅哥哥脑子不够用。” 赵丽还宽慰沈鹿。 这不她都给儿子找了外接键盘,啊不,外接大脑(王丝蕴)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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