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想结个善缘?” 沈鹿懂陈老爷子的意思。 她是医生,且医术不错。 陈老爷子一大家子人呢,他不保证以后孩子们都不生病。 结个善缘,希望以后沈鹿能出手。 沈鹿这一手,关键时刻能救命。 虽然她年纪小,但陈老爷子也在买股啊。 入股她,真的不亏。 于是,沈鹿收钱都心安理得了。 “原本看在你的面子上,不该收这个钱。” 沈鹿还是提了一嘴。 这钱,未尝没有拉拢陆星野的意思。 人家也看陆星野的面子。 和她表达歉意。 之前不知道她和陆星野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人家给陆星野介绍了自家孙女,其实也没做错。 但因为沈鹿个人魅力(医术好),所以对方愿意用这种方式隐晦地表达歉意。 “尽管收。” 陆星野早就猜到陈家的想法。 他寻思着,要是小姑娘真误会了,也难解释。 索性把她带去介绍一番。 陈爷爷要给钱赔礼,也无所谓。 那点钱又不多。 想当初他买个沉香枕,还给了小姑娘两千万呢。 沈鹿肯定也不缺这点钱。 沈鹿确实不缺钱,以前在沈家,林柔舍不得给她钱,都是变着法子买成东西。 然后穿戴出去,还让人觉得夫妻俩很宠女儿。 实际上,沈鹿一个月拿到手的零花钱都赶不上沈度的零头。 不过,沈鹿随秦韵住在乡下之后,秦韵给她的零花钱不少。 秦韵工作出色,手里每个月退休金高,返聘的工资也高。 她给沈鹿提供的远远不止情绪价值,还有物质上的富足。 她让沈鹿不会再羡慕别人。 当然,沈鹿也没有羡慕这个概念。 然后就是她长大一些,自己赚了不少钱。 根本不缺钱花的沈鹿,也没把这五十万当回事。 “晚上跟我回家吃饭?”陆星野提议。 老爷子很喜欢沈鹿,盼着她去呢。 “那可能不行,我姥爷也希望我晚上回去吃。” 这周放假,都没去盛家,老爷子早就盼着了。 陆星野心神一转,给老爷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晚上去盛家吃饭。 沈鹿在旁边噗嗤一笑。 陆星野看她一眼,和老爷子说了两句就挂了。 “走吧,送你回盛家。” 沈鹿和陆星野这都还没到进门呢,就听到陆老爷子和盛老爷子的爽朗小声了。 果然,进门就看见陆家的车。 “你叫你爷爷一起来了?”沈鹿小声问陆星野。 蹭饭还带老人的吗? “我没有。”陆星野满头黑线。 他也没想到老头子会自己跑来,还先他一步。 没办法,沈鹿和陆星野一前一后进去。 “小鹿回来了?” 盛老爷子和陆老爷子同时看向沈鹿。 陆老爷子似乎比盛老爷子还要高兴。 “小鹿,晚上咱们吃锅子啊。” 陆老爷子自带食材过来的。 盛老爷子一脸无奈。 “行。”沈鹿无所谓吃什么。 盛家有厨师在,她不怕吃不饱。 盛家的人平时其实挺忙的,凑不齐。 晚上就沈鹿,两位老爷子,还有陆星野一起吃饭,其他人都不在家。 盛家其他人工作都忙。 沈鹿吃完饭,和陆星野一起陪着两位老爷子聊天。 两位老爷子无聊,让人开了麻将机,让俩年轻人陪他们打麻将。 沈鹿数学好到差点被抢去数学系,陆星野那心眼儿跟筛子似的,打麻将怎么可能输给老人? 不过,两个老人也是打江山的,精明得不行。 四人打麻将可有意思了。 跟战场似的。 打到十一点,也没什么大的输赢。 沈鹿和陆星野两人还让牌了,两个老人赢了一点。 “嗐,没劲,还不如我去公园找不认识的老头子打呢。” 盛老爷子还嫌弃上了。 和公园里的人打,那些人又不会作假,能为五毛钱争得面红耳赤,可好玩了。 那些老人一个个退休金说不定都有一两万。 但在公园打牌,还是会因为五毛钱争起来。 老爷子每次去,都还是乔装打扮的。 沈鹿星期一上午没课,就住在了家里。 老爷子说去公园晨练,沈鹿纳闷儿,家里地方这么大,怎么还舍近求远了? 老爷子早饭都没回家吃,沈鹿不太放心,找到公园去。 沈鹿找到人的时候,老爷子还和人家争得面红耳赤。 “怎么了?姥爷?” 沈鹿过去,其他几个打牌的,还有围观的,齐刷刷看向沈鹿。 “老沈头,你外孙女这么漂亮啊?” 纳尼? 沈鹿都不知道对方叫的谁。 刚才是说的老沈,还是老盛啊? “我外孙女当然漂亮了。” 盛老爷子嘴角翘得老高:“我年轻时候那可是帝都第一帅,我外孙女随我。” 其他老头齐齐“嘁”了一声。 看老爷子现在皱皮扒拉的,也看不出年轻时候是个帅哥了。 只是大家好奇打量沈鹿。 “老沈头,你外孙女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我有个孙子,还没结婚。” “在烟草局工作,那可是铁饭碗。” 其中一个老头道。 另一个也不甘示弱:“什么你孙子,烟草局是什么好单位吗?我孙子是研究生,还没毕业,已经签了单位。” “我看我孙子和这小姑娘很般配。” 之前和盛老头,啊呸,姥爷吵得最凶的那个老头,这时候也犹豫着开口。 “老沈头,只要你这外孙女愿意和我孙子相亲,今天这一块五毛钱,我就不收你的了。” 盛老爷子简直要气疯。 一块五就想拐带他外孙女,想什么美事儿呢? “老程头,你想多了吧,我外孙女,漂亮可爱又聪明,帝都大学的学生!” 那个老程头原本是看小姑娘长得漂亮开玩笑。 现在却忍不住认真打量起沈鹿来。 老程恰好是帝都大学的退休教授。 他孙子,也不差,大学学的是计算机,如今开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 自己创业,怎么也比那些靠家里的那些二世祖靠谱。 这姑娘这么优秀,和自家孙子还真相配。 老程想起老妻还念叨,孙子一心忙着创业,身边也没个女朋友,这不就来了? “老沈,我真没开玩笑,我孙子长得也不差,一米八,大长腿,模样随我妻子,还有女儿,好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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