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婚礼当天,新娘子的打扮也不是一袭洁白婚纱,而是一袭中式旗袍。 新郎是绿军装,看起来两人就像民国时期的小夫妻。 这种怀旧风很有意思。 也和老一辈的心意。 至少顾老爷子和殷家老爷子很喜欢。 那一辈的人,看到他们今天这身装扮,可能都想起了当初的自己。 就像殷老爷子,看到殷红这一身,老泪纵横。 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妻子。 “殷红她奶奶以前也爱这么穿。” “她比殷红还漂亮。” 老友笑他:“殷红还不漂亮?” “她奶奶当年,可是连队一枝花。” 殷老爷子想起妻子,何尝不是怀念过去。 他们老了,到殷红这一代,能看到她结婚生子,老人家也算是走完了曲折的一生。 殷红是殷家最小的孙女,殷家对她其实没有要求。 所以哪怕她大龄,未婚,殷家也没有特别着急。 小孙女只要快乐就好。 幸好,她眼光不差,找的也是优秀能配得上自己的男人。 虽然顾越的职业很危险,但孙女喜欢,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好在,顾越年纪轻轻,已经晋升到一定位置了。 以后两家人共同出力,他也会走得更顺利。 这场婚礼没有华丽的舞台布景,但最朴实的最动人。 两位老爷子上台为孙子孙女主婚,能参加婚礼的,不少还是在电视新闻上能看到的人。 沈鹿和陆星野坐在一起,她安静地欣赏婚礼。 倒是有人趁着陆星野不在的空当,找沈鹿搭讪。 “美女,之前怎么没见过你?” “你贵姓?” 沈鹿看着他,不说话。 男人自诩风度翩翩,自我介绍:“我姓乔,我爸是乔长明。” 乔长明是谁? 沈鹿一脸茫然。 乔公子没想到,他爸都混成帝都市二把手了,有人还不知道他的大名。 他知道,今天这样的场合大佬云集。 但他好歹是乔家的公子,这女的什么来头,敢说不认识他爸? “我爸是市……”乔公子只差直说了。 沈鹿反应过来:“我知道了,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她的反应太过冷淡,让乔公子不太满意,心里还生出了征服欲。 “我对小姐一见如故,还请告知芳名。” 对美女,乔公子还是生出了几分耐心。 他相信美女只是年轻无知,不知道他爸的身份地位。 等她了解清楚了,就知道乔家的好了。 沈鹿还没开口,陆星野已经察觉到这边的不对劲。 他虽然和别人在聊天,但他一直关注着沈鹿这边的动静。 发现有人搭讪,立即过来。 “乔公子。” 陆星野的声音,让乔梁脸色一僵。 该说不说,他是真有点怕陆星野。 “陆总,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以前乔梁随他父亲刚到帝都的时候,那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 以为陆家只是从商,便可随便欺辱。 他瞧不起陆星野,觉得从商的哪里搞得过他家这种? 不止如此,他还想从陆家搞钱花。 然后就被陆星野教育做人了。 如果不是他父亲动用了关系,他可能真的被送进去了。 他父亲为此损失惨重,甚至三年无法晋升。 乔梁看见陆星野,就如同老鼠见了猫一样。 “我也想问你,找我未婚妻有事吗?” 陆星野的语气并不算好。 乔梁一惊:“她是你的未婚妻?” “你什么时候有未婚妻了?” 陆星野扬眉:“我有未婚妻,还要和你打报告吗?”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惊讶。” “陆总的未婚妻真漂亮,你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谢谢夸奖。”陆星野十分淡定。 倒是乔梁,每次和陆星野说话都胆战心惊。 他年少无知,以为自己跟着父亲进了帝都,就是帝都的权贵公子哥儿了。 谁知道他爸这个级别,也只是弱肉强食的一环。 这里的水深得很。 就像眼前不知名美女,竟然是陆星野的未婚妻,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陆总,那没什么事,我就先撤了。” “今天的茶不错,我喝多了,要去洗手间。” 不等陆星野点头,乔梁朝洗手间冲去。 沈鹿看得噗嗤一笑:“他好像很怕你。” “他不是帝都人,跟着他老子来了帝都,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不过,像乔梁这样的小纨绔,并不算坏。 陆星野对他出手,也只是想达到一个警告的目的。 一次把人整怕了,他才知道帝都城里,随便遇到一个人,都不能招惹,而不是可以仗着父辈的职权为所欲为。 而这一切,乔父知道之后,是赞成的。 他妻子早逝,就这么一个儿子,自己舍不得下狠手管教。 但又怕儿子飘了,被人带坏,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对于陆星野的出手,那位是默许的。 哪怕付出了代价,只要能让儿子知道“怕”,乔先生也认了。 陆星野说起乔梁犯的蠢,多半也是被人撺掇的。 所以他并不是很讨厌乔梁。 只要乔梁不要再次犯到他手里,陆星野对他还是挺宽容的。 但像现在这样不行。 招惹沈鹿,也要看他有几个胆子! “这样的傻小子,很容易被人骗吧?” 乔家算是新贵。 乔梁的父亲在地方上颇有建树,政绩斐然。 这也是他能升上来的原因。 他缺少根基,就会有很多人拉他入伙。 这个时候,他更需要谨慎。 自己的儿子差点给自己拖后腿,想必乔父也相当头疼。 用三年的机会来换一个不惹事的儿子,还是很划算的。 “事后,乔先生对我非常感激。” 这也是乔梁怕陆星野的又一个原因。 他爸不止不会给他撑腰,就连陆星野揍他,他爸也只会夸人家打得好。 那他还招惹陆星野干什么? 自讨苦吃吗? “你们俩自己玩,我们今天忙,招待不周了。” 顾越和殷红敬茶过来,和两人道。 沈鹿和陆星野都不在意,人家今天确实忙,他们自己照顾自己还是可以的。 倒是顾老爷子,趁着这个机会,给沈鹿介绍了不少人。 “我听说吴老在医院,是一个年轻女医生给针灸的。” “难道就是小沈?” 有人好奇地打量沈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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