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逃婚,我当场改嫁了_第三百三十二章 她吃醋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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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堂。
  沈家大公子沈书贤与宋馨宁住的院子,这院子地理位置好,冬暖夏凉,此时习习南风吹来,夹裹着花的清香,清新宜人,难怪会叫清风堂。
  看到宋馨宁的时候,她躺在床上,但精神状态还可以,卧床静养十天八天,在孕期好好养胎,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了。
  宋馨宁看到她们来看自己,让她们在床前的椅子坐下,温言道:“让你们担心了,我没什么事,就是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没注意休息,这才动了胎气,静养一些时日就好。”
  孟瑾瑶仔细打量着她,轻轻颔首:“如此便好。”
  静宁郡主却是好奇,盯着宋馨宁的腹部,眼睛一眨不眨的,问:“阿宁,怀孕了什么感觉?”
  宋馨宁含笑说:“什么感觉都没有,我甚至都感受不到孩子的存在,要不是前两天身子不适,被大夫诊断出来,我都不知道自己怀有身孕了。”
  静宁郡主蓦地瞪大双眼,目露诧异。
  见状,孟瑾瑶笑说:“月份浅,感觉不到也是正常的,我们家以前那李姨娘的事,你可还记得?她也感觉不到孩子的存在,却以为自己怀了身孕,最后搞了乌龙。”
  静宁郡主一听,就想起了长兴侯府年初时发生的那一桩荒唐事,那是震惊全京城的,但如今长兴侯府已经没有李姨娘了,顾修明被下旨褫夺世子之位,又被宗族除名,顾家没了顾修明这个人,李姨娘自然也就跟顾家再无关系。
  孟瑾瑶忽然感慨一句:“时间过得真快,眨眼间阿宁要做母亲了,我也要做姨母了。”
  静宁郡主接话茬:“我也是,我也要做姨母了,我们是好姐妹,等阿宁的孩子生下来,按照辈分,还要喊我一声姨母呢。”
  宋馨宁下意识伸手轻抚自己平坦的小腹,自己也觉得时间过的快,她竟然要做母亲了,其实她还感觉自己是个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忽然间进入母亲的角色,她现在都有点奇怪。
  须臾,宋馨宁抬眼看孟瑾瑶,温声问:“阿瑶,你跟顾侯爷是什么打算?”
  孟瑾瑶也不隐瞒,回道:“我夫君说,明年要个孩子,估摸着明年物色好一个品性好的孩子,就过继过来。我想着,明年先过继一个哥哥过来,再过几年过继一个妹妹过来。”
  宋馨宁颔首道:“这样挺好,儿女双全,孩子是不是亲生的不要紧,选品性好的好好教养长大,就是孝顺的好孩子。”她说话间,摸着自己的小腹,笑道,“若是我生了个儿子,将来娶你家姑娘,我们结个儿女亲家。阿瑶教养出来的姑娘肯定不错,而我这个做婆婆的也不会苛待她。当然了,如果孩子们愿意的话。”
  孟瑾瑶含笑应下:“好啊。”
  静宁郡主当即就不依了,撅了撅嘴,不满地嘟囔道:“你们结儿女亲家,那我呢?你们把我排除在外了是吧?”
  宋馨宁笑道:“你还没嫁人,离生孩子还早着。”
  静宁郡主:“我又不是一直不嫁人,嫁了人肯定有孩子。”
  宋馨宁柔声说:“那我再生一个,跟你家孩子相配,阿瑶家的孩子跟你的孩子相配也行,不过得建立在孩子愿意的基础上,乱点鸳鸯谱可不行。”
  静宁郡主轻哼两声:“这还差不多。”
  见状,孟瑾瑶与宋馨宁相视一笑,对于这个单纯可爱的朋友,她们是越看越喜欢,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有误会,但她也是因为过于单纯被孟瑾玉利用。
  约莫半个时辰后,孟瑾瑶与静宁郡主也离开沈家了,毕竟宋馨宁需要静养安胎,不宜劳累,她们不好打搅太久,免得影响了她休息。
  出了沈府,静宁郡主道:“阿瑶,现在还不到正午,我们先去逛一下,等会儿去酒楼用午饭。”
  孟瑾瑶应下:“好啊,我也有段时间没上街了。”
  京城乃政治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方,街道处处透着繁华,门店装潢精美。权贵密集,出个门都能遇上某大臣的家眷,抑或是遇上某位身穿便服的官员。
  孟瑾瑶与静宁郡主慢步走在人流络绎不绝的街道上,听着商铺两旁伙计的吆喝声,看着路边小贩贩卖的有趣小物件,感受着周围热闹的气氛,心情也甚是愉悦。
  忽而,静宁郡主不经意的一瞥,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位身穿锦衣华服的俊美公子身边跟着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她下意识顿住脚步,怔怔地看着对面街道那一对郎才女貌的璧人。
  孟瑾瑶也跟着停下脚步,顺着好友的目光望去,当看到对面的人时,她诧异了下,对竟然是沈国公世子沈云洲,至于那位姑娘,她并不认识,毕竟她在闺阁中的时候没机会接触什么贵人,出嫁后也是偶尔参加宴会,目前还没见过那位姑娘。
  看着对面那一双璧人,看他们有说有笑的,似乎还挺熟悉的样子,她下意识收回目光,转眼看身边的好友,见好友呆呆愣愣地看着对方,她心里咯噔一下。
  完了!
  她与阿宁之前的猜想没错,阿妍是真的喜欢沈世子,原本她们也觉得沈世子对阿妍也是喜欢的,可今日却看到沈世子跟别的姑娘在一起,她忽然间有点不太确定了。
  过了片刻,静宁郡主也收回目光,见好友看着自己,便问:“阿瑶,你看到对面那俩人了没有?”
  孟瑾瑶霎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便轻轻点了点头,等着她的下文,然后斟酌言辞安慰她。
  静宁郡主又道:“那位姑娘长得挺好的,只可惜年纪轻轻的,眼神就已经不太好了,竟然能看上沈云洲这种气死人不偿命的货色。”
  她的语气酸溜溜的,大概是吃醋了,且眼神里都透出几分落寂,约莫是难过的,而这种难过她自己估计都没有意识到。
  孟瑾瑶见此,自然不好让她知道自己喜欢沈世子,免得戳破了此事,会给她造成困扰,忙不迭地点头,顺着她的话道:“可不是,这位姑娘的眼光太差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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