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琳琅的到来,角宫热闹了许多,宫尚角出门在外,非常忙碌。 宫远徵在练功制毒之余,经常来看琳琅,和她一起看书,背诵,甚至可以一起讨论,什么毒素更强,偶尔会争得面红耳赤。 宫远徵是百年难遇的毒药天才,小小年纪,便能独自炼制百草萃,徵宫的人从来不会小觑他,甚至害怕这位脾气阴晴不定的小少爷,以至于忽视了对方的真实年龄。 面对琳琅对毒药的制作,从入门了解到熟能生巧,以及举一反三,宫远徵惊讶之余,不免有点比较的意思,更加的刻苦用功,他绝不承认,琳琅的天赋比他高,他可是从小浸在药草里长大的,耳濡目染。 但一年之后,琳琅试炼出更上乘的百草萃后,宫远徵不得不叹服,深深折腰。 这件事连执刃和长老们都惊动了,甚至表示了一定的怀疑,当徵宫的药老试炼了好几次,表示药效增加了最少三成,甚至可以提升使用者的功力,毫无其他的副作用。 “琳琅原来也是个药草天才?” 月长老不免感慨,觉得宫门捡了宝。 “事实证明,除了徵公子,琳琅小姐于炼毒制药之术,颇有天赋,甚至可以称作天才,老朽活了大半辈子,没听说入门三个月就能这么厉害的,天佑徵宫,天佑宫门。” “有了徵公子和琳琅小姐,宫门的安全也能多一层保障,我彻底放心了。” 药老捋着灰白的胡须,由衷的感叹,赞不绝口,看着琳琅的眼神,好似在看珍宝。 宫尚角波澜不惊的表情,有了丝丝异样,意外,惊喜,还有骄傲,他万万没想到,表妹这么厉害,比远徵弟弟还有天分。 趁着这个机会,宫尚角为琳琅争取,对宫鸿羽建议道,“既然如此,不如为琳琅开辟一间私人药室,徵宫的药室留给远徵弟弟,琳琅也可以随时随地学习炼制之法。” 执刃看了看满眼期待的琳琅,十一岁的小姑娘,眼睛又黑又亮,玛瑙石般漂亮,聪明伶俐的模样,谁看了都会心软三分。 何况给她开辟单独药室,又不是什么伤筋动骨的难事,宫鸿羽一口应允,“好。” 琳琅欢喜地冲宫尚角娇俏一笑,对宫鸿羽微微欠身,“多谢执刃伯伯。” 这件事之后,宫门的侍女连同侍卫,都对琳琅刮目相看,不再认为对方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娇弱小姐,而是觉得她是天才,对宫门有贡献,琳琅无疑成了宫门的二小姐。 宫门的下人对琳琅恭敬的态度,直逼宫紫商这个正牌大小姐,待遇不可同日可语。 宫紫商对新来的表小姐越来越好奇,但碍于她和宫子羽玩的好,子羽和宫远徵以前闹矛盾,关系恶劣。 宫尚角维护宫远徵,对宫子羽毛态度冷淡,只会斜视对方,以至于宫子羽不喜角宫和徵宫的人,宫紫商也不爱往那里去。 现在宫门都夸二小姐如何漂亮,如何厉害,宫紫商这个大小姐反而成了小透明,宫紫商再也憋不住了,想去会会琳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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