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浅到的时候宴会已经开始,池言琛的出现引起在场所有女人的注意,而她也成功成为了她们忌妒的对象——她吸引了男人们的目光。 “池少。” 发小顾尔雅对刚刚进来的池言琛招手,他们一群本市公子哥聚在一起,从桌上的酒瓶来看已经喝了不少。 “你怎么又和你小妈一起来的?” 顾尔雅冲着他挤眉弄眼,“我前几天追来的小宝贝都没她极品,那脸蛋,那身材,啧啧啧,嫁给霍先生给你当小妈真的是浪费了。” “闭嘴。” 池言琛斜了他一眼,“管好你肮脏思想和下半身,不该碰的人别碰。” “我哪里肮脏了,本世纪最专情的男人就是我。” 两个从小玩到大的交情,自然相互熟悉彼此脾气,顾尔雅也就口嗨,更何况他审美奇葩,喜欢的是扁平没胸的女人,叶明浅不在他的狩猎范围内。 “你来干什么?” 一道意料之外的声音直直地飞来,叶明浅看到了在那群名媛太太中的叶晴,她脸色不好地冲过来就开赶。 “不知道自己的名声有多差吗?你来了我还怎么正常和那些太太小姐聊天?不去照顾你即将要嫁的老男人,跑来这里丢什么人。” “丢人?” 叶明浅冷笑出声:“你是挺丢人的,在场的女人都是不是商业大鳄就是名门勋贵的家眷,叶邦兴身家连个百万都够呛,一把牌九就赔光的家世,硬要挤进千万亿的圈子的你还不丢人?” 叶晴被她一番话气得鼻孔倒仰,“你知道个屁,我可不像你嫁给老男人你的日子也就到头了,我的目标可是那些年轻俊朗的……” 说到这里,她的眼神开始迷离,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最后定格在池言琛身上。 叶明浅翻了翻白眼,不想和这种没脑子的花痴说话,也开始在三三两两聚堆的夫人小姐那里寻找白歌的身影。 “这不是叶小姐嘛,不老老实实呆在我大哥身边服侍汤药,跑到这里来勾野男人。” 郑蕙从休息室出来,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惹眼的叶明浅,看到这张妍丽无双的脸,差点咬碎那一口牙。 这场商宴本来是为了她的侄女联姻用的,目标是池言琛,两人没成也没事,不还有其他年轻男人,哪一个了成都不亏。 叶明浅一来,那些男人的眼睛都快粘在她身上了,好好的主场侄女还没出来,风头都被人抢完了。 “霍二夫人好。” 叶明浅装作没看到对方的不欢迎,彬彬有礼地冲她打招呼,“谢谢夫人的邀请,贵宴果然热闹非凡。” 言下之意,是郑蕙请她来勾引人的。 “我可没请你。” 郑蕙被气得七窍生烟,她脑子出了毛病请这个女人来宴会破坏自己侄女找金龟婿。 “霍二夫人果然贵人多忘事呢。”叶明浅从包里拿出一张印金请帖,满脸真诚,“我来自小地方,还是第一次参加这么多人的宴会,霍二夫人真厉害,能操办得这么漂亮。” 郑蕙哽住,一张脸涨成猪肝色。 “不好意思,第一次来太紧张了,还不太熟悉流程。” 叶明浅笑吟吟地把请帖交给侍应生,撩了一下头发,手腕淡淡的香水飘入旁边的男宾客鼻子中,立刻露出惊艳的神色。 “实在不好意思,容我去补个妆。” 她识实务,也不想在人家的主场把主人弄得太难看,在人群中找到池言琛,对着他微微点颌,借个由头离开宴会厅。 再不走看郑蕙的模样都要喷火了。 白歌既然不在前厅,很有可能还在后面的休息室,像她样这种大明星不到压轴或者自己的节目是不会轻易露面的。 郑家虽然比不上霍家有钱有势,但到底是个底子不错的大家族,郑蕙又是为了家族扩展人脉,宴会办得很大气周到,厅后面的休息室除去大公共室,每一位贵客都有一间私人小空间,门上贴着名字。 叶明浅绕着走廊走一圈,在最后面的房间门上看到了白歌的名字,上面挂着闲人勿扰的牌子。 她深吸一口气,做足心理准备下才抬手敲门。 “请进。” 白歌已经画好妆,演出的礼服挂在一边的衣架上,她正低着头刷手机。 “不用打扫,轮到我的时候提前十分钟来通知就好。” 以为是工作人员,话说了半天没听到回应,白歌才抬起头来。 “是你。” “是我。”biqubao.com 叶明浅点点头,“白小姐你好,或许我们可以坐下来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 白歌神色淡淡,她把手机熄屏,“有什么事找我的经纪人,麻烦请你不要打扰我休息,我呆会还要上台表演。” “很快的,给我几分钟就好。” 叶明浅生怕被赶,急忙走近几步,态度尽量放低,“您的定制婚纱被复刻,这件事是我们爱尚的错,请给我们一个弥补错误的机会。” “我的商业价值已经受损,两家高奢已经有意和我解约,你一个市都没上的小公司拿什么补?搬空你们财务填不上违约金。” “是,爱尚带给白小姐的困扰我这边已经了解,您之所以选择爱尚也是因为有一颗想扶持本土高奢婚纱品牌的心,是我们公司没有处理好,还连累了白小姐。” 叶明浅连夜做了功课,知道白歌脾气虽然不好,但是人品思想都是个极优秀的女性,只要先用语言说动她放弃上诉,赔偿的事一切好说。 “您或许不知道,爱尚是我母亲的心血,她的遗愿就是要让女人不论在任何年纪都能拥有一件属于自己的婚纱,那是对爱情的最庄严的肯定。” 说起妈妈,叶明浅的神情黯淡下来,但是谈到妈妈对爱尚的创办初衷,她的眼睛里迸发出肯定光彩让白歌一怔。 很快回过神来,她刚想开口,休息室的门被人推开。 白歌的经纪人走了进来,看到叶明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反应过来赶人。 “你怎么在这,出去,不是和你们爱尚说了,我们白歌不接受和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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