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半月城可不能不去看月牙湖,走,婵儿,祖父这就带你去看看月牙湖的奇景。” 休整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周乾就兴致勃勃的来要带她出门赏景。 程丽自然欣然应允。 穿上新缝制的合身男装,程丽只觉男装比女装可舒服的太多了,既贴身又适合走动,无丝毫累赘之感。 这几个月习惯了穿男装,她已经忘记穿女装的感觉了。 天气太热,她本就不耐烦束胸,如今更是放任自流,随它去了。 反正她是大小姐,谁也不敢在她面前说什么不敬的话。 一行人心情大好的往月牙湖行去。 程丽看着眼前美景,虽是亲眼所见她也不敢置信,“为何同一片湖泊会显示两种颜色?” 月牙湖是一个月牙形状的湖泊,一半是迷人悠远的蓝色,另一半则清澈见底,湖底的鱼虾清晰可见。 虽然时辰还早,但月牙湖周围已挤满了来观光的游客。 看来此地适合发展旅游业。 有五六岁的稚龄孩童伸着手去摸月牙湖的湖水。 程丽看的心动不已,眼睛亮晶晶的看向祖父,“祖父我能去摸一摸吗?” “去吧。”周乾满眼爱意几乎溢出来。 红袖红尘流月流霜四人寸步不离的跟在程丽身后。 她本是美貌俏佳人,又正值女人一生中最美的年纪,那浑然天成的韵味,自然让人见之忘俗。 虽身着男装,但只要不是傻子,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她是位美貌小娘子。 偏偏有人的眼睛是长着出气儿用的。 “这是哪家的兔爷没关好,跑出来啦?” “竟像女人一样,随身带着这么些丫鬟,也不知道能不能用的上?” “嘿嘿,那么漂亮的双生子,居然跟了这么个兔爷儿,真是暴殄天物。” 狗东西,眼睛不需要可以捐了! 一群傻逼。 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在人背后嚼舌根。 程丽懒得搭理这种人,乐滋滋的玩了一会儿湖水,便准备带着几个丫鬟回祖父身边。 那行人见程丽居然对他们视而不见,反而来了火气。 一个兔儿爷摆这么大的架子给谁看? 一行人气势汹汹朝程丽而来。 妈蛋,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吗? 穿女装被人见色起意,穿男装又被人嘲讽是兔爷。 这月牙湖少说也有七八十号人在这儿赏景,怎么就偏偏盯上了她? 难道她真是什么腥风血雨的体质吗? 一群公子哥儿,吃饱饭没事做就来找她的麻烦,就算她是兔儿爷,关他们屁事。真是吃饱了撑的! 周乾也察觉到了那群人的异常,率着下人往程丽这边赶来。 程丽是个极怕惹麻烦的人,她更不想主动沾染麻烦。 被人议论两句怎么了?又少不了两块肉。 眼看那群人越走越越近,程丽看清他们的面容。暗道一声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行五六个人,各个长得是歪瓜裂枣,口歪眼斜,没有一个拿的出手的。 程丽不愿与他们打照面,一个提速跑的跟兔子似的越过他们藏到了祖父身后。 周乾拍拍她肩膀,“婵儿莫怕,有祖父在。” 那些少年不料程丽居然敢公然逃跑,个个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样子。 这时代的人脑子也不知道是什么脑回路,既然要挨打了,那肯定要跑呀。 为什么每次她反抗或者逃跑,对面都是一副吃了屎的表情。 那群少年见程丽一个大男人居然鹌鹑般的躲在一个老翁身后,更是怒不可遏。 “你这兔儿爷,给我滚过来!” “谁让你来半月城的,没人告诉过你,我们黄少爷最厌恶兔儿爷吗?” “但凡是兔儿爷,我黄天泽见一个打一个!” 妈呀,这么极端的反同人士?? 对面少年满口污言秽语侮辱自己的婵儿,周乾气的手直哆嗦,“这群混账!” 程丽怕祖父气出个好歹,干脆解了头发无辜的望着对面那群懵逼的少年,娇滴滴道,“公子可看清楚了?奴家可不是什么男人…” 原本气焰嚣张凶神恶煞的少年们瞬间卡了壳儿。 怎么是女的啊? 还这么美? 而且,现在一细看,发现她胸还很大,为什么刚刚没注意到呢? 那群片刻前还喊打喊杀的少年们瞬间偃旗息鼓,个个手足无措起来。 程丽甜甜一笑,“公子们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没有,没有…”黄天泽尴尬的不敢与她对视。 没有,老娘就要走了。 程丽挽着祖父的臂弯,一行人坐上马车离去了。 直到她们的马车驶出三里远,活似瘦猴儿成精的黄天泽才回过神,“那小娘子是谁家的?” “老大我们也不知道啊。” “我也是第一次见。” “不知道?”黄天泽一脚踹上小跟班的屁股,“不知道还不去给老子追!不打听清楚,别给老子回来!” 那干瘦的跟班立刻小跑着去追程丽的马车。 眼看着他拼了老命快追上时,小腿一股剧痛传来让他猝不及防摔在地上。 红袖得意的昂昂下巴,“小姐他摔倒了,追不上我们的。” 程丽悄悄向她竖了个大拇指。 这小小的风波自然没有影响到程丽旅游的心情。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 虽然流月流霜,红袖红尘四人都有功夫在身,但她现在的身份毕竟是周乾的孙女儿,和祖父是荣辱与共,息息相关的。 她若是一怒之下打了人,那这个麻烦不单单是她程丽的麻烦,也是祖父的麻烦。 祖父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又五十余岁了,程丽不想让祖父跟着自己提心吊胆。 所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若能妥善和平的解决是最好了。 自那日起程丽安安分分在家中又待了四五日。反正无论在哪里,天气都是一样凉爽,她本意就是来避暑的。 如今在别苑里吃的好,住的好,睡得好,过的不知道有多开心。 她这厢岁月静好,却不知黄天泽那边为了找半月湖边惊鸿一瞥的美人儿,已是将半月城翻了个底儿朝天。 若程丽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定会叹息不止,少年,算了吧,我不喜欢丑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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