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 “我觉得这个事情跟多年前的不少事情有关系,10月4日是个谜一样的日子。”我回答秦牧,“我和韦空只做了一年,你来一线说不定能有什么新的发现。” “那可以的,”秦牧露出悦色,“我也不想整天在法医楼里呆着,老实点说法医楼里的事现在主要事务都在那个李建手上,我不在也没什么事,张鑫还在昏迷,所以先不在他那里找事了,咱们现在去哪?” “我也不太清楚,要不等李淇回来之后再听她差遣?”我实在是没主意,韦空马上会去祈福湾查司马勇的医疗记录,星空那边李淇要我去我不能不去,所以现在反而有些不知道去哪好了。 “老弟啊,你不能啥事都听女人的啊,”秦牧捂着脸,“人要有主见啊,这么说吧,你也看出来这个事跟咱黄哥是有关系的,准确来说那头鹰也要受牵连。”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可能是查案时已经习惯地默认地将矛头指向那所谓的凶手,忘记了当问题出现在自己身上时,不如紧盯自己。 “也对,可是...” “李淇那边你给个电话不就是了,具体去哪路上再说。”秦牧讲起话来还是一如既往的潇洒,也不等我就直奔楼下。 我一边给李淇电话一边飞速下楼,当我告诉李淇星空她需要自己一个人去的时候,她只是很平淡地说了句:“嗯,我知道了,那我自己去吧。” 搞得我心里头一时不是那么的滋味,但又找不到这个不是滋味的感受的源头在哪。我这才发现我对李淇是有索取的心态的,人家只是个增援,而我却如此之贪,想想也是好笑。 把杂念抛到脑后,集中精神于目前手头的工作,发动车子,问秦牧:“那么老哥,接下来去哪?” “先去城中村,”秦牧靠在副驾驶上,叼着差点被我遗忘的雪茄,“当时查黑的案子就在那的,去那要不?” 我考虑了一会,总结了过往的经验,否定了秦牧的想法,“15年的事情了,那里估计现在都人走茶凉了,去那应该是什么都查不到了,我们不如去星空的厂吧,那里比较好,现在还在正常的状态,问问那里的工作人员,说不定可以有什么解决方案。” “聪明啊,老弟。”秦牧竖起大拇指夸我,然而我只是觉得这个大法医应该是从没上过前线的——这点常识还是要懂的吧? 城中村,顾名思义,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其中的居民也不乏一些混混或者黑势力,在严扫黑除恶的今天,一些非法产业链也依然可以在此苟延残喘。 想到这里,我又不免联想到一些国人普遍歧视乡村地带的现象,讲真的,到现在来看,大部分的黑势力都隐藏的地方,也的确无非就是些城中村或者郊区乡村地区,再加上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发展基本靠政府拆迁,拆迁完了发了财往往也不好好学习工作,而是酒足思淫欲吃饱没事干,虽说大部分的农村人口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每次这些混混的聚集地都在乡镇地区,难免让人无法正视,唉,想想真是一坨屎坏了整锅汤啊。 当年我在做民警的时候,也难免要和广大民众打交道,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经常会接触到一些民众的“新思想”,在接触这些思想时,我发现了国人普遍有仇富仇农的心理,这里其实要我说,仇农的,无非就是认为农村人口素质低或者受教育水平不高再或者就是治安问题,不过在我看来,虽然我从小在市里长大,但我认为这些是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解决的,需要的不过是时间。 反倒是仇富,这个心理比较让我头疼,其实在我看来,国人之所以仇富也无非是一些类似于谢易这样的富家子弟“为非作恶”,着实是让人难受。然而在当前社会与过去社会的不同点就在于,过去社会是“寒门出状元”,现代社会是相反的,我们可以从大数据上看,通常富裕家庭的孩子的受教育程度都相较于贫困家庭的孩子受教育程度高,而当前社会已经不存在温饱问题,学生参加完九年义务教育后选择弃读无非是自身的问题,而当前社会上的富豪们,比如谢震,其实都是艰苦卓绝过来的,对自己家的孩子的教育往往也是非常的到位,只是偶尔一两个谢易这样特殊案例罢了。之前有人问我为什么现代人主要的恶事都是富人做出来的,我作为一个侦破无数奇案的警察回答他,因为作案是需要成本的,穷人的资本无法让其大肆作案,但富人可以。所以富人一旦作恶,基本上影响力都是有上头条的潜质的,而穷人作恶,无非是些小偷小闹,我做民警的时候见多了,我还告诉他,你试想一下,就你认识的富人和穷人而言,真要是资本对调,你觉得谁才是恶人?不作恶的人未必不是恶人,有可能他只是没有资本和勇气。比如说,富人想嫖娼可以睡女演员,穷人想嫖娼只能睡站街妹,看上去富人恶起来更恶,实际上就我多年的经验来看,有嫖娼经验的穷人比富人多多了,富人的素质往往是较高的,通常会更有道德底线,所以作不出恶。一旦一两个个别案例作恶,那必将是满城风雨,再加上新闻的引导,群众的仇富心理就来了,然而有些人从不自己照照镜子。 据说文化大革命之后的第一批高考的学生,全是一些被批判了快一百年的地主的孩子,务农斗地主打地主几十年,却从没想过地主为什么能欺负务农自己。别人的孩子在学习的时候,自己在教导孩子读书没用,然而只教会了孩子不负责的人生态度。 “唉你说江信啊,”秦牧打断了我的思绪,“你怎么看韦空这个人?” 我下意识地转头看秦牧的表情,不像是在看玩笑,便回答:“怎么说?老哥?” “我觉得这个人有点愤世嫉俗,谈不上愤青,但就是感觉他整个人在‘正义’,‘法治’的话题里总是很激进,有些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有点幼稚。”biqubao.com “你这算是...?” “肯定不是说他的坏话,就是觉得他这样可不好。” “一个警察愤世嫉俗点有啥不好?” “不是这个,你根本不明白,我也和韦空吃过饭,真的,他整个人感觉完全容不下社会的任何非正义,其实作为警察这真的不是好事。我在这里干了五年了,我见过很多肮脏的不能再肮脏的阴暗,而这些是刑警的必修课。我刚开始认为这些怎么可以被容忍?应该立刻扫除,直到那些幕后黑手,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但他们的确一次又一次地在社会看不见的那一面获利,我总算是明白了,社会真的就是这样的,法律就是有管不到的那一面的,正义真的就是个笑话,而这些,也是刑警的必修课。每个刑警都是从最刚正不阿的,变成最能容忍罪恶的,说真的,你再做几年很快就明白的,尤其是黄哥不在了你和韦空要抗大旗的如今,你很快就明白的,刑警见识过的罪恶会比那些黑恶势力见识过的还要多,到了最后,等待着你的,也只能是对非正义的麻木。” 秦牧略带惋惜地一字一眼地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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