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老黑社会了,以前还在一些农村的帮派里当过打手。 不同于姓慕容的某个趁着下班打两份黑工,马维是趁着帮派里没事来警队里打工。 具体来历,郑华也不知道,但是马维来自一个叫“九邦”的帮派,是已知的。 马维与黄一行年纪相仿,出身可能也有类似之处,但是路线的确完全不同,马维利用职务之便天天为帮派牟利。 而所谓的帮派,其实就是一群放高利贷的混混,虽说的确对社会治安有极大的不利作用,但是和这个月以来我们遇到的牛鬼蛇神比只是一帮不值一提的小喽喽。 同时期郑华已经是兵器工厂的接头人了,但是按照凯明的说法,2011年以后才出现在工厂内,所以郑华此时应该不识凯明。 警队里基本大家都是熟门熟路的,马维通过慕容景的关系,结识到了郑华。 这个阶段的九邦在虎门一带的势力做得越来越大,引得了其他帮派的仇视,为了保证帮派本身的久远,马维选择“进货”。 虽说九邦一直以来都是做的黑道生意,但是秉持着能和谈就尽量和谈的原则。 直到2009年的9月的某一天,郑华的记性的确不足以支撑他记住所有日期—— 帮派冲突中,九邦的成员杀了人。 这下可坏了,要知道没死人的黑恶势力斗争和死了人的,是两码事,即使放在我们这边也是这样。 九邦成员基本都想着尽量把风声压下来,但是死了人这种,公安部门就差不多要介入了。 马维于是就想着毁尸灭迹,没有尸体,没有凶手,没有证人,就无法定案。 这点在派出所干过的我深知,啥线索没有时,对方又是个不知道啥傻逼,的确就有可能定为“失踪”然后让家属“回家等通知”。 但是抛尸该怎么抛其实是个技术活,特别是那个阶段下同时被敌对帮派和公安盯上的时候,有没有机会抛都是一回事。 马维作为藏在警队里的黑恶分子,这时候如果被查出来,那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郑华也不想丢掉这个大客户,于是便请教起了谢震。 “你之前不是跟卢义干过吗?”谢震坐在椅子上幽幽地抽着雪茄。 郑华忽然茅塞顿开,但是也背脊发凉——那... “死亡证明怎么开?”郑华问。 “直接送医院,志康药业旗下的,卢义会帮你解决的。”谢震不耐烦地挥挥手,郑华也不敢多打扰——眼前这个男人如同雄狮一般不好惹。 ... 马维和郑华,一丘之貉——把那人就这么烧成灰了。 法医是人间最后一道关,烧成灰就只能见阎王爷了——因此冤屈也就只能在阴间控诉了。 而阳间,有了一次就有多次——多了一条产业链。 “马维叫你干活你就白干活?”李淇怼着郑华,“没少收好处吧?” “九邦会定期给星空打钱,”郑华青筋暴起,“我就是个跑腿的!” 看来星空的势力的确很复杂。 ... “14年的一天...”郑华接着说... 马维带着他的一众手下,包括黄一行带着一个泔水桶找到了郑华。biqubao.com 郑华翻开桶盖一看——里面竟然是一个被打到血肉模糊的人。 但郑华好歹长期出入虎门一带,对九邦里的成员也认识不少——这其实是九邦里的老张。 马维啥也不说让郑华立刻火化老张。 郑华说好歹走个形式,死亡证明要有。 马维那鹰头鹰眼的,反而暴怒道: “就凭他是根针!够不够证明!”马维一脚踹到泔水桶上,隔着桶壁把老张踹吐血。 “妈的,做叛徒很威啊!查谁不好查老子!你条扑街!”马维恶狠狠地接着屌骂老张。 原来,老张是一名卧底警察,卧底在九邦,这任务过程中查到了马维这个黑警和郑华之间的来往——要知道马维当上刑警之后就没怎么在帮派里出现过。 “马维是怎么查到这名卧底的?”我问。 “他没说。” “你老实点!”我拍桌。 “他真的没说啊我哪里知道你要不要去问他!” 一般来说卧底的档案只有他的直接上级能知晓,当时看这个情况直接上级肯定不是马维本人,那就是别人——那么别人按理来说是不可能透露这个信息的。 当时的马维也不是什么高干,信息的来源只能是那位不知名的上级。 警队里,还有其他内鬼! 郑华也怕生意的事情暴露,一旦暴露先不说我们警队会把他怎样,星空我想会先一步处决他——挺现实的一个效率问题。 老张就这样被烧成灰了,连张死亡证明都没有。 而对于他那位神秘的上级来讲,卧底失踪意味着死亡,既是放弃。 但是这位上级是否真的出卖了老张,还要进一步观察,也不排除马维靠自己的本事查到了这名卧底的可能性。 之后的马维没了所有阻碍,又有郑华和星空集团在暗中相助,宛人中如龙,步步高升,后来就当上了如今的局长高位。只是这屁股也才刚坐上去没热乎,就暴毙在了沙面公园里。 “沐猴而冠”,呵呵,赵珑的提笔很是精彩且精辟,四字概括了马维的一生。 郑华之后在工厂里也就干到差不多那时候——江余静,凯明的相继退场既是正确的选择也是老天留给我们调查的线索。只是比起江余静和凯明,郑华的罪太大了,卢义那会甚至涉及到了间谍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加上后面这里,判死缓都是极限操作了。 “送去火葬场那晚,火星和心宿两者相遇,夜象红光满天,老一辈的管叫荧惑守心,是帝王驾崩之兆。” 这是我从这个农民嘴里听到的最有文化的一段。 麻烦总是那么多——莞城的警方突破了九邦黑社会团体,让郑华落网,如今在功劳归属问题上不太愿意交还给我们羊城;并且关于郑华在卢义那边的罪名,部分不太像是警队能揽下来的,但是莞城人好生硬气,非要揽功,这可如何是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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