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_第一百九十四章 猪脚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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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社会团体成员当上了警队的高干,压力又一次来到了我们这边,相对来讲莞城人有了更多的谈判筹码。
  看着他们趾高气昂不肯放人的模样,一时气得我牙痒痒。
  突然想问他们,你们就能保证你们干净吗?
  但是这个没有问出口的问题反而问到了我自己——世上真的有干净的人吗?到底有谁经得起查?
  包括我自己,也许在大多数人眼里我都是兢兢业业的那个好同志,但我自己过不了我那一关——中学时期,那两个学生,就是被我害死的。
  “你刚才说你是要跑路...”李淇没管外面的人怎么抢功,接着审:“你在害怕谁?星空还是那个女的?”
  李淇的问题总是这么犀利...
  郑华沉默了一会,回答道:
  “我...早就是死人了...”
  我来翻译一下,他更害怕赵珑。
  “这个人你认识吗?”我在手机里翻出黄秋玉的照片。
  “见过。”
  ...
  在莞城一晃就是中午,我们决定先吃点再聊。
  在附件找了一家猪脚饭,我们三人便先落座,抢人的事虽然捉急,但是也不是我们这种级别的同志能解决的。
  “老板娘,三份叉烧拼手撕鸡!再来三碗猪杂汤!”韦空好声吆喝。
  “我不要叉烧,”李淇补充道,“烧鸭拼手撕鸡。”
  “大小姐总是要点和我们不一样的啊?”韦空调侃着,点起了烟。
  李淇没有理会韦空,“江信,陈福德那边,和火葬场的关系一定要跟进。”
  “啊,好...”我没理解怎么突然来了这么句。
  “江信啊,”韦空往我这边也甩了根烟,“倒不是我说你,董莉在机场的时候你完全可以编个理由直接把她先扣下来再说,宁可错误也绝不放过,什么事情能审都是好的。”
  “唉...”我点上烟,“当时我还真觉得,她要是不走可能就真的没了,我们根本保护不了她。”
  “她就没有该死的一面吗?”韦空直截了当地问我,“你太多怜悯心了!”
  “组长,”李淇打断着,“我觉得江信也是出于好的考虑,最少案件还是保持进展的。”
  李淇和韦空四目相对,谁都不挪开谁的眼。
  气氛再一次剑拔弩张起来,但是这一次,我理解韦空对这个初来乍到的大小姐作风的不满,不理解李淇对韦空的不信任。
  慕容景的落网,虽然加快了进展,但是也在种种下,气氛变得紧张。
  慕容景的死亡,应该是让李淇的不信任加重了。
  但我从不怀疑我的好兄弟。
  ...
  “三份碟饭三碗汤。”老板娘把饭端上来,打破这份僵持。
  ...
  吃着吃着,白羽群发来了短信:
  昨天早上的司机身份查明白了,叫林霖翰,通过翻他生前的手机发现竟然和肥仔何有着密切的来往。
  “正说着星空呢...”我喃喃道。
  白羽发来了截图,我们三人便瞪着眼睛找内容——
  10月27日。
  “白晴在和那两个条子吃饭。”肥仔何发了一条给林霖翰,附上了我和李淇还有白晴在银记吃饭的照片,看着偷拍的角度挺好。
  “白晴出来了。”过了十分钟,肥仔何又发了一条信息,附上又一张偷拍的照片。
  “做掉。”又过了十秒,林霖翰回了简单两个字。
  没有了更多信息,这帮恶劣分子基本不会在手机里留下太多线索。
  “好了,尽管我们没能在姓何的车上搜刮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但是姓林的被赵珑干掉后,他的手机让我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去逼迫肥仔何。”
  韦空嚼着叉烧,说道。
  “说来我也非常不解,林霖翰和肥仔何虽然都是来杀人的,但是从林霖翰车上的装备和现场那个克隆体的表现力来看,按他们的“原计划”来说,我和韦空是要交代在那的,他们也便可以顺利逃脱。”我接着说。
  “而肥仔何不同,就是自爆兵,杀了白晴,但自己也便插翅难逃了。”韦空将叉烧咽下,另一只手又抽起了烟。
  “短信的内容看,是林霖翰命令何永向杀掉白晴的,那么何永向为什么要听令于姓林的?当时那个位置对于作案来说并不是一个绝佳位置,大可以选择白晴一个人在家中或者其他时候作案,而林霖翰却让何永向立刻行凶,他是知道我和江信在现场的。”李淇喝着汤,一边分析。
  “确实不合理...”我觉得李淇说的话更有道理一点。
  “那么可以设想,林霖翰有某种机会威胁到何永向,”李淇继续说道,“使得何永向不得不听命于其,以至于即使现场有警察,也要照做?”
  “进一步设想,”韦空将烟灰弹到桌底,“林霖翰本来也没想要保留肥仔何,借这个机会直接把他送到警队——他应该不想看到肥仔何。”
  “我们可以先回去,利用这份资料展开调查,实在不行,直接提审?”
  我提议道。
  “可以,并且必要的话可以想办法拘传陈福德,火葬场毕竟有这么大的突破,要好好利用。”韦空说道。
  “不行,无论是提审何永向还是白简或是拘传陈福德,在这之前我们都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一旦让他们发现我们掌握的信息量不足的话,他们在博弈上就占了上风。”李淇否定了韦空的想法,弄得气氛越发紧张起来,我是真不知道怎么站队了。m.biqubao.com
  内部总像是有点矛盾,白羽是临时工来将功补过的,但是对于案情也尽可能地做到了一丝不苟;韦空是来匡扶正义的,但是他的正义有些狂热也有些狭隘;秦牧倒是认得清现实,就是个来打工的,虽然工作态度非常良好,工作能力也超群,但是对于案情没有那么上心,更是把十幺二当成了一次立功的机会——尤其是对我来说;而李淇,本质上是来实习的,工作能力超过了我们所有人的想象,可是并不太理解警队团结这个概念,再加上本身的自信,的确与另外三位不合。
  至于我,我的心态在这三者之间来回拉扯。
  况且,还有一个非常大的矛盾点就在于,谁留在莞城?总得有个人留下吧?
  ...
  讨论了许久,我们决定让我和李淇先回警队,回去顺便看看,秦牧能不能有什么研究结果——omicrane和赵珑实在相仿,也许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出死神的秘密;而韦空作为组长和主要负责人留下和莞警抢人,不然未来再想审郑华可能就要排队了。
  走之前,韦空一手拍着我的肩膀,一手竖起大拇指,“兄弟,我们这是正义的事业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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