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他娘!” “糟老头子坏得很!” 杨景当即就怒了,拳头握的咯吱咯吱作响。 他万万没想到村公为了李琪,居然能做到这一步。 要知道,一旦名字被送上去,如果不去服徭役的话,按照大周国律法,直接就会被拉到菜市场砍了。 而以杨景的小身板,去修葺河堤的话,十有八九会活活累死。 “这老匹夫,老子要扒了他的皮……”杨景越想越气,恨不得立刻就去找村公,狠狠揍村公一顿。 “景娃子,这话可说不得哟!”赵老四连忙捂住了杨景的嘴巴,说道:“你这话要是被村公听到了,一定会被打的半死。 再说了,村公这事虽然做的不地道,但也是被你气的啊。 你如果能主动去找村公服个软,然后把欠李琪的钱都补上,村公肯定会把你的名字删掉。 听四叔一句劝,早点去找村公,趁着名字还没报上去,真要是报上去了,村公都概不了!” “要我给那老匹夫道歉?门儿都没有!”杨景说道:“还有,我一个铜板都没欠李琪那狗东西的。” “你这瓜娃子,脾气咋这么犟呢?”赵老四说道。 “赵四叔,谢谢你告诉我这事,这份恩情,我记下了,以后有要帮忙的地方,你尽管招呼!至于服徭役修葺河堤的事情,我心里有数!” 杨景渐渐冷静了下来,跟赵老四寒暄了几句,就继续赶往了县城。 “看来,我得尽快考取功名,只要有功名在身,我就不需要去服徭役。”杨景去县城的路上,一直都在想考取功名的事。 按照大周国的律法,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都是不需要服徭役的。 等杨景赶到县城,太阳都升起来一小会儿了,在他昨天说书的桥头,已经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人等着了。 “那说书先生怎么还没来呢?” “该不会是昨天赚了大伙的赏钱,然后卷铺盖跑路了吧?” “哈哈,没这么无耻吧?” “我昨天回去找了个以前说书的老先生,询问了一下,他说从没听过什么天龙八部。” …… 这些人一边等着杨景,一边闲聊起来。 这时,杨景紧赶慢赶的来了,看到已经有二三十个人在等自己,郁闷的心情总算是好了很多。 “哎哟,小伙子,我们还以为你昨天赚了赏钱,今天就跑路了呢!”看到杨景来了,等在这里的人都大笑起来。 “来的路上遇到了个熟人,说了点事,所以晚了!”杨景说道。 然后,他在石墩上坐好,清了清嗓子,说道:“书接上回,乔峰为救心爱女子阿朱,不惜独闯聚贤庄,跟天下英雄喝断义酒,那真是豪气干云……” 杨景一开口,说的就是天龙八部名场面之一的聚贤庄之战。 那一战,乔峰尽显盖世大侠的风采,以一己之力,对战天下英雄,何等豪迈、何等让人向往…… 所以,在场众人,很快就被天龙八部的内容吸引,一个个都听的十分入迷,深深陷入了其中,当杨景说到精彩处,有些人更是忍不住捶胸顿足。 “阿朱真是一个聪慧、又善解人意的好姑娘,也只有她才配得上乔峰这样的大侠。” “也不知道他们最后到底有没有在一起。” “肯定会在一起的,正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 “虚竹这小和尚也是有福气,傻愣傻愣的,居然成为了无崖子的传人,获赠百年功力。” 没过多久,围观听书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昨天高峰期才一百多人,今天暴涨到了三百多人。 “天下武功出少林,群雄齐聚少室山,乔峰跟段誉这位阔别许久的结义兄弟重逢,又得知三弟虚竹,一时心情大好,三人再次跪地结拜,一时豪情,视天下英雄于无物……” “三人喝完结义酒,便要并肩战群雄,欲听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说……” 杨景一拍手,停下了说书,拿出盘子开始问听书的人要赏钱。 众人听的都十分满意,给赏钱的人也是比昨天多了很多,出手也非常阔绰。 最后,杨景数了一下,总共有一千二百枚铜钱。 他收了赏钱离开后,就又去买了两斤肉,顺便还买了几块布料,给周家姐妹、囡囡做身新衣,随后又去买了笔墨纸砚,为考取功名做准备。 但杨景不知道的是,下午他说书的时候,被在县城里闲逛的李琪给撞见了。 当李琪看到杨景收到了不少赏钱后,气的是咬牙切齿,眯起的双眼,眼神恶毒。 杨景回到家,天已经快黑了。 看到杨景买了笔墨纸砚,周若言试探性的问道:“相公,你买这些,是为了考取功名吗?” “嗯!”杨景点了点头,说道:“有功名在身,能享受到国家很多福利,没有功名,就只是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可相公你不是很瞧不起读书人吗?”周若言问道。 “没有啊,我怎么可能会瞧不起读书人?”杨景解释道:“我只是瞧不起李琪那种好吃懒做、仗着有点功名在身就鱼肉乡里的人。 还有就是那些读死书的书呆子。 但如果为天下苍生谋福祉的读书人,我还是很敬佩的。” 周若言皱了皱眉头,一旁的周若谨则是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哥哥,你考取功名后,是不是就可以做大官了啊?”囡囡突然插嘴道。 “额……”杨景宠溺的揉了一下囡囡的头,说道:“那是必须的,你哥哥我,将来可是要封侯拜相的人。” “封侯拜相,是很大的官吗?”囡囡一脸好奇。 周若谨黛眉蹙起,看向杨景,流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周若言也是微微一怔,说道:“原来相公竟然有如此大的志向,那以后不管是做饭、还是家里的琐事,都交给妾身就好了。 相公就全心全意的读书,考取功名。 还有赚钱的事,让若谨做吧。” “哪用这么麻烦,考取功名对我而言,举手之劳!”杨景十分自信的说道:“我满腹才华,学究天人,就算是朝堂大儒,在我面前也不值一提。” “吹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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