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状元:开局分配双胞胎娘子_第108章 古香古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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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景打量了一遍青年,把马让给了青年,他跟周若谨同骑一匹。
  “谢谢兄台。”青年十分感激的看向杨景。
  杨景点了点头,“加紧赶路吧,离州试没几天了,早点到泸州城,才有时间好好休息,拿出最好的状态去应付州试。”
  杨景选择帮青年,一来是因为青年能获得参加州试的资格,将来必定能有所成就。
  二来杨景很乐意跟周若谨骑一匹马。
  周若谨为了方便所以是女扮男装,所以青年不知道周若谨是女的。
  三人一边赶路,一边闲聊。
  青年名叫张传芳,来自骆县,是骆县县试第一。
  因为拒绝了骆县县令招他为上门女婿,所以被骆县县令针对,加上家里本来就穷,张传芳只能选择步行去泸州。
  骆县已经位于泸州边缘地带了,就算是骑马赶路,都要半个多月。
  张传芳哪里买得起马?只能是选择步行。
  张传芳为了不耽误州试,所以提前一个半月就从骆县出发,已经走了一个月了,身上的盘缠已经花光了,干粮也吃的只剩下小半块饼了。
  没有办法,所以之前才会见到杨景跟周若谨之后,鼓起胆子去拦杨景跟周若谨。
  走了一段路之后,双方停下休息,张传芳拿出最后的小半块饼,小小的咬了一口,就再次用布严严实实包了起来。
  杨景见状,连忙拿出了一些干粮递给了张传芳。
  “使不得,使不得……”张传芳连忙推辞,说道:“杨兄能够分一匹马给我,我已经很感激了,哪里还敢分杨兄的干粮。”
  “你我能相逢,自然是有缘,再说了,我们准备的干粮很充足,你要是不吃,就是看不起我!”
  杨景将一大块肉脯跟一些饼子、干果蜜饯硬塞到了张传芳手里。
  张传芳看着手里的一大块肉脯跟一些饼子、干果蜜饯,双眼一下子就红了,直接就噗通一声跪在了杨景身前。
  “杨兄,如果将来有我张传芳发达的一天,我一定会十倍、百倍、千倍偿还你今日对我的恩情,若违此誓,天打五雷轰。”
  张传芳感激的痛哭流涕,举手就对天发誓。
  “张兄快快请起,我们是朋友,不需要这样!”杨景连忙上前扶起了张传芳。biqubao.com
  先前在路上跟张传芳闲聊,杨景觉的,张传芳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
  特别是张传芳为了糟糠之妻,拒绝了骆县县令招他当上门女婿,宁愿一个人徒步一个半月去泸州参加州试。
  这种有情有义的品质、坚韧不拔的性格。
  将来必成大器。
  张传芳是真的很感动,其实,杨景能够借他一匹马,对他而言已经是再造之恩,现在更是将干粮分给他。
  这份恩情,实在是太大了。
  几人吃了干粮之后,才再次上路赶往泸州。
  “杨兄,你一看就是出生大富大贵的世家,真没想到,你这样的人,却一点都不嫌弃我这种寒门穷人……”
  张传芳感慨道。
  “哈哈!”杨景闻言却笑了起来,说道:“张兄你误会了,几个月前,我可能比你还惨,连饭都没得吃。”
  “额……”
  张传芳愣了一下,满脸不可思议。
  因为刚才经过一个客栈的时候,杨景很大方的就拿出来了几十两银子买了一些干粮补给,这绝对是有钱的公子哥才有的手笔。
  杨景也是毫不忌讳,将自己从一穷二白,到通过在街上说书赚取到了第一桶金,之后又跟人合作出版了红楼梦、创办了玻璃厂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跟张传芳说了一遍。
  听完杨景说的这些,张传芳是目瞪口呆,只觉的杨景简直就是个神人。
  如果是别人说这些事情,张传芳还会认为是吹牛,但杨景说,他一点都不觉的是吹牛。
  因为短时间的相处,加上杨景对他的恩情,已经让张传芳打心底里,完全信任了杨景。
  “原来红楼梦这本书,居然是杨兄弟你写的,这书我知道,我还问人借阅过一天,真的实在是封神之作。”
  张传芳一脸崇拜。
  虽然他也是读书人,也拿到了县试第一。
  但张传芳的文采方面并不怎么样,作诗、写书之类,更是他的短板。
  张传芳擅长的就是策论、是治国方略,这一点杨景从跟张传芳的交谈中,就察觉出来了。
  而且,对于张传芳的一些治国方略,杨景更是十分惊叹,比如,张传芳提出了延长了明朝国祚百年的一条鞭法。
  要知道,在古代社会,一条鞭法可以说是非常有效的国策。
  “张兄,以你的才能,完全担当得起国士无双四个字!”杨景真心的说道。
  “杨兄谬赞了,我没那种资格,说实话,我都没信心能在这次州试中取得好成绩。”张传芳神态有些黯然的说道。
  像张传芳这种文采不高的干吏型人才,没有家世背景的话,是很难出头的。
  而张传芳也是深知这一点。
  “只是,我想让娘子过上好的生活,想给老娘长些脸,所以,我又不得不抓住这唯一能崛起的机会。”
  张传芳感叹道。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杨景拍了拍张传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张传芳嘴里念叨了这么一句,一脸崇拜的看向杨景,说道:“杨兄果然大才,出口成章,就这首诗,又是一首传世名篇。”
  “所以说,张兄不用为前途感到忧愁,很多时候,尽人事、听天命,你尽管为了理想全力以赴,其他的交给命运就好。”
  杨景对张传芳勉励道。
  “多谢杨兄,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悟了!”
  张传芳说道,一改之前忧愁郁结的表情,整个人也变的爽朗了起来。
  几天后,杨景跟周若谨、张传芳一起顺利抵达了泸州城,张传芳将马匹还给了杨景,然后就准备在泸州城找个破庙或者荒废院子住几天,等到州试开始。
  但杨景知道张传芳身上没钱,就喊张传芳给他们一起,张传芳虽然极力拒绝,还是拗不过杨景。
  杨景在泸州城东区,找了一家名为玉明轩的客栈,要了两间上房,一间让张传芳住,一间自然是给他跟周若谨一起住。
  然后,又要了一桌子饭菜,喊上张传芳一起吃了一顿,这才各自回房休息。
  这几天三人也算是舟车劳顿,颇为疲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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