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_第三百九十五章 驱逐堂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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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我问起王意,常天容呵呵一笑:“这位王家领事可是个大情种,当年在冥幽境内,他魂飞魄散,表面是召五雷镇万鬼,实则是为了铁刹山上某个胡家小丫头报仇。现如今,他二人收拢魂魄回了阳间,王意三魂七魄重新凑全,可他的小女友却只有三魂,七魄已经散尽,回不来了。”
  很久以前我确实听孙茂林说起过,王潘明是王意上一世与一位胡家野仙魂魄交融留下的孩子。
  所以,王意这个表面上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早在出生之前就得到了一位野仙的青睐。
  要是我猜的没错,这大哥肯定是找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想和那位胡家野仙再续前缘。
  只是可惜,天不遂人愿,他俩全都烧死在了那场燎原大火之中。
  “老太爷,那现在是什么情况啊,王意的女朋友再也没有七魄了吗?”
  听我这么问,常天容摇了摇头:“胡家小野仙魂飞魄散后,三魂重新聚拢,与王意的三魂七魄一同回了人间。铁刹山上那几位知道胡家小野仙没有七魄,便将其安排在了东北龙脉之中,滋养魂魄,一眨眼就到了现在。”
  我又不傻,自然听出了王意迟迟没醒的原因:“常老太爷,你别跟我说,王意不醒,是因为他也在龙脉里滋养魂魄,陪她女朋友来着。”
  见常天容点了点头,我翻了个白眼。
  果然呐,又是一个恋爱脑。
  既然这个事情聊完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常老太爷,你说的好消息就是这个吗?王潘明这臭小子到现在都没给我打电话,估计他爹还得有阵子才能醒呢。”
  常天容与我身旁红娘对视一眼,笑了:“要光是这么大点事,怎么能算得上是好消息呢。我打听过了,要想让王意和胡家小野仙,也就是胡蓝颖,真正复活,还需要一些极其重要的东西。”
  什么时候这常天容也这么爱卖关子了?
  我有些无奈:“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又是什么,常老太爷,您是长辈,这不说明你可以倚老卖老,跟我卖关子啊,我明天还上班呢,你有什么话一口气说完行不?”
  “真跟你那师父一个鸟样!”常天容有些不爽,却还是把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告诉了我。
  原来,就算王意和胡蓝颖重新凑齐魂魄,也没法醒过来,因为他们魂魄聚拢不起来,始终是松散的状态,随时会魂飞魄散。
  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只能靠魂魄中最纯粹的魂魄精元滋养,而且要几十枚之多。
  为了保下他俩,铁刹山可谓是煞费苦心,宣告整个东北,大量收集魂魄精元,有意者可以上山与他们做交换。
  本来这都没什么,不过是铁刹山护犊子的手段罢了,可好消息就在于,铁刹山愿意用龙脉精血做交换,几十枚魂魄精元就可以换一滴龙脉精血。
  说起这东西,其宝贵程度简直就是世间罕见,需要龙脉之地孕育几百年才能出现一滴。
  反观整个历史,手中拥有过龙脉精血之人屈指可数,大多都是龙椅座位上的帝王,更有甚者,会为了一滴龙脉精血,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再请来世外高人去龙脉之地寻找。
  坊间传闻,龙脉精血是炼制长生不老药的重要原材料,哪怕没有炼制成功,光靠龙脉精血本身功效,也能起死人,生白骨,跟阎王爷抢命。
  “老太爷,我知道龙脉精血的重要性了,麻烦您说重点行不?”我听常天容聊了半天,一直也没说到点子上,便直接问道:“你的意思是龙脉精血很宝贵,我拿到了就能续命吗?问题是我已经够活了,续不续命对我来说也不重要啊。”
  “小中子,常老哥的意思是叫你去找魂魄精元,再用魂魄精元去和铁刹山做交易,换龙脉精血,治你的腿!”
  红娘冷不丁一打岔,让我茅塞顿开。
  原来常天容是这个意思,只要有了龙脉精血,我脊椎神经的问题就能解决,就能站起来,甚至都不用常天容两年如一日的帮我调养,还省了一个大人情。
  瘫痪了这么久,听到这样的消息确实让我振奋不少,可是……
  我一想到几十枚魂魄精元就头疼。
  曾几何时,小白给我的那串手链就是一枚正宗的魂魄精元。
  那是水鬼段时的宝贝,已经被我给三十二用了,现在要去哪找魂魄精元呢,而且要几十枚之多。
  想到这些,我不由得有些泄气。
  “小中子,你可以找你的小姘头啊。”红娘见我为难,在一旁打趣道,“她那里肯定有。”
  “红娘,能不能别把小白形容的那么难听啊。”我都无了奈了,“小白只有一枚魂魄精元,早就被咱们用了。”
  “我说的不是小白,是夏伊岚。”
  我一愣,这个名字都快一个月没提到过了。
  脑海中与夏伊岚的记忆奔涌而出,我又想起了那场雪夜,夏伊岚与我告别的场景。
  不过……我又是一个大写的无奈:“红娘,不带你这么乱组CP的,那是朋友,不是女朋友!”
  “我管你啊,反正魂魄精元护法地那里一定有,你联系联系她,找她要!”
  我想了想,事已至此,那就挑个时间给夏伊岚打个电话吧,看看那姐姐怎么样了。
  最好,别死在外面。
  事聊完了,常天容去酒壶里看了看小徒弟,还有自己那熊孩子的魂魄,没多过久便离开了我们家。
  我本想躺下接着睡,却看见红娘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有点摸不清头脑:“红娘,你咋没回堂单,还有啥事吗?”
  “三十二已经恢复了,在堂单呢。”
  我一愣,随后大喜:“真的啊,快,我要去堂单里看看她,这么长时间了,终于挺过来了,担心死我了。”
  “你别着急,还有个事,你作为收池人,得明白。”
  见红娘没开玩笑,我头脑飞速运转,想到了她的话是什么意思。
  “你是想跟我说,三十二的妖劫已经来了,只要她出堂单,就会有天雷显现,是吗?”
  红娘叹了口气,上前两步,坐在了我身边,轻声道:“不止如此,恐怕,你得把三十二驱出收池人堂单。”
  “什么?”我没忍住,惊讶出声,“为什么?红娘,三十二是你徒弟啊,自打我接了老姜头的担子,你是我第一个仙,三十二是第二个,这么长时间过来,我们一块经历了多少磨难,你不是不知道,她犯了什么错,一定要……”
  “你听我说完!”红娘心情也不好,听我叽叽喳喳的,她很是心烦,便打断道,“你以为我想吗,可只有这样,三十二才有机会保住自己的命,你懂吗!”
  原来,红娘一直在计划着三十二的一切。
  她说三十二不是一般野仙,天赋异禀,甚至最近这一千年来没有任何一只妖的天资能与她媲美。
  可老话说,祸福相依,三十二天资好,修行快,机遇多,危险自然也多。
  跟着我这么个收池人,她道行飞涨,死里逃生,一步一个坎挺到了现在。
  幸运的是,她吃了林虎的内丹,道行暴涨成为了护法级大妖。
  不幸的是,她吃了林虎的内丹,只要出堂单就会有天劫显现,到时候天雷降下,一定会劈她个魂飞魄散,不留一点情面。
  所以,为了保护三十二,让她活下去,我必须将三十二驱逐出收池人堂单。
  这是红娘的计划,让三十二离开我们,上铁刹山,那边人杰地灵,又有五族教主和黑妈妈坐镇,可以保证三十二不被天雷劈死。
  除此之外,我们别无他法。
  听完红娘的话,我只觉得心思沉重,刚刚被常天容带来的喜悦烟消云散,只剩下了一阵沉默。
  想起之前三十二在死城中对我说过的话,还有她在我身边老林老林的叫着,我心如刀绞。
  原来,鬼婆说的都是真的,我和三十二的缘分真的淡了,且越来越淡。
  那个小家伙,还是一只飞蛾的时候就跟了我,一路上,我看着她长大,回答着她各种各样的问题,解决她在成长阶段的顾虑。
  我不求她修炼成多么强势无敌的野仙大妖,只想让她跟在我身边,快快乐乐的,像个妹妹一样。
  可是呢,我留不住她。
  这个愿意为我去赴死的女孩子,我却要为了她的生,离开她。
  可至少,她还能活下去。
  我长叹口气,嗓音沙哑,问道:“三十二知道吗?”
  红娘摇了摇头。
  “那……”我抬起有些发红的眼眶,看着红娘问道,“我该怎么做?说实话,还是撒个谎?”
  “我知道对你来说很困难,但是你得撒个谎。”红娘,我这位收池堂单的堂主,一直以来都像个长辈一样的她,这次却是满脸辛酸,有些于心不忍,“小中子,你得演一回坏人,否则,她不可能死心,哪怕是死,她都想跟着你。”
  是啊,哪怕是死,她都会跟着我,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是我们在过去无数次生死之间做出过的选择。
  不知不觉间,我哭了,就连我也不明白,我的眼泪为什么就是止不住。
  明明,我都是三十岁的人了。
  老话说三十而立,可为什么我,却一直在失去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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