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_第四百二十章 我有办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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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山说的话我怎么可能没想过,可是有些事情,就摆在这里,没有别的办法。
  魂魄精元铁刹山拿不出来,但是他们有龙脉,有疗伤丹药,还有很多比红娘道行只高不低的野仙。
  三十二道行飞涨并不是好事,收池堂单养不下她,这个坎没有铁刹山,我们不论如何都跨不过去。
  我了解红娘,她既然说没办法,那就肯定没办法。
  见我没回答,胡志山笑而不语。
  这个一开口专门戳人心窝子的老仙,没有一丁点野仙的样子,从头到尾都和普通中年人一般无二。biqubao.com
  他活了多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当过胡家左护法的人,绝不是泛泛之辈。
  纵观人类历史,寿命不过百年,就能出现那么多能人异士,英才豪杰。
  那胡志山这种人,哪怕他是狐狸出身,经过了成百上千年的岁月洗礼,也该比我这种只活了几十年的普通人类通透的多。
  我不清楚他心里的算盘,也没兴趣过多打听他说这话的含义。
  我只知道,这次回去,我就要让胡志山带三十二走。
  一想起这个,我心里就会难受。
  忽然,手上传来了一阵冰凉触感。
  我侧头看了一眼,是副驾驶的小白,她握着我的右手。
  “大叔,别难过,车到山前必有路,有些事情,不到最后,没人能看得出来是好是坏。”
  我苦笑一下,点了点头,心中多少有了一丝慰籍。
  几个小时的车程眨眼而过,在哈市认识刘爽,经历过毕冉和苗若雨的是是非非后,又见识到王意的死而复生,我终于回到了奉北。
  小白请的婚假还有几天,我有时间准备,便直接开车带小白和胡志山来到了我的合租房楼下。
  有一阵子没看见阿龙了,还挺想这小子的。
  正好饭口,我回头问了胡志山一嘴,他这位前任胡家左护法,用不用吃饭?
  结果这老狐狸也挺不着调,抬手弹了我个脑瓜崩,问我疼不疼。
  我没搞懂啊,就回复他说疼。
  结果他翻了个白眼,说疼就对了,他带着肉身来的,大老远跟我跑一趟奉北,蹭我几顿饭,过分吗?
  我也翻了个白眼,心想着跟孙茂林挨上边的这些人是不是都不着调啊。
  下次真得让邱玉离孙茂林远点,万一被传染了,也这么不着调,那不成搞笑女了么。
  我苦笑一下,沉重的心情好了不少,顺手带了晚饭,还多买了两只烧鸡,想着带上楼对付一口。
  这阵子小白跟我去了哈市,合租房消停了,老白刘耀肯定没来,估计着,阿龙也该断粮了。
  就凭他那三千来块钱的工资,想在奉北吃饱喝足,问题不算大,可要想吃两口好的,还是有点困难。
  下馆子一顿饭二三百块钱,阿龙能心疼好几天。
  伴随着我的胡思乱想,我们三人来到了小区楼下。
  正巧,以往这个时间应该在楼上穿着四角裤挺尸的阿龙,今天下了楼。
  此刻,他正背着个手,撅着屁股凑在楼下两个下象棋的大爷旁,聚精会神的看热闹。
  离了没多远,我就听见了阿龙的声音:“大爷,你车没了。”
  “年轻人,这你就不懂了吧。”阿龙身旁下象棋的大爷一脸淡定,抿了口保温杯里的茶水,语重心长道,“我们管这个叫車!”
  “啊,大爷,还是你有学问。”阿龙一脸受教的样子,“大爷,那个啥,你电瓶車没了,那边有个小偷骑你电瓶車呢!”
  大爷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忙向自己电瓶车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那小偷撬动了车,推着就要跑。
  “卧槽,有小偷!”见自己电瓶車被偷,大爷也不文雅了,弹射起身,拎着拐棍窜了出去,一棍子就锤在了那小偷的后背上。
  不愧是东北人,尤其是这种枸杞泡水的东北大爷。
  这一拐棍下去,给小偷打的嗷一声,拐棍都抡碎了。
  见大爷勇斗小偷,其他的街坊邻里也没光看热闹,纷纷叫嚷着冲了上去,想要帮大爷一把。
  至于棋盘对面的那位老爷子,他没动。
  这小老头坏笑一声,趁人不备,偷偷摸摸在那作弊改棋盘走向。
  见他这样,阿龙可不干了。
  他一哼唧,抬起屁股就要坐到大爷原来的位置,接着残局和对面的小老头再杀八百个回合。
  只可惜,他没成功。
  因为他屁股刚落下一半,就让我给拽了起来。
  见到是我,阿龙一喜:“老林,你回来了,啥时候回来的,咋不跟我说一声,我接你去啊!”
  我呵呵一笑,开玩笑道:“你阿龙连电瓶車都没有,拿啥接我啊,赶紧走吧,别贫了,就你那臭棋篓子,配上你那乱改一气的游戏规则,对面老爷子心脏病都得给你气出来!”
  阿龙嘿嘿一笑,还挺骄傲:“嘿嘿,那不能,我让着他点。”
  说完,他还想坐下,却被我强拉硬拽着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一块上了楼。
  临走前,我回头看了一眼,却发现跟在我们最后的胡志山,这会正拿着自己的智能手机打着电话。
  “喂,是警察同志吗,我们这边有小偷,您快出警看看吧……”
  我真是无了奈了。
  这胡志山也太接地气了。
  他一个胡家前任左护法,打电话报警抓小偷?
  算了算了,这年头,阿龙写的书都有人看,我一残疾都能满世界跑,那还有啥是不可能的呢?
  书归正传,一顿饭,四个菜,两只烧鸡全部消耗完毕,我们几人吃了个爽。
  一切结束后,我坐回到轮椅上,由小白推着,放出了王景和林碧玉。
  同一时间,红娘也从堂单里走了出来。
  瞧见胡志山,她脸上稍微有些惊讶:“呦,这不是左护法大人么,今日莅临寒舍,有失远迎,还望海涵!”
  胡志山苦笑一下:“红娘,虽说你收池家和咱家铁刹山井水不犯河水,可你我也好,碧玉也罢,都这么熟了,还用得着阴阳怪气吗,我已经不是左护法了,别捧杀我了,行不!”
  看得出来,红娘的面子确实不小,哪怕是之前的常天容也好,还是今天的胡家前任左护法胡志山也罢,都得给红娘面子。
  红娘乐了,见到曾几何时的老朋友,她难免有些感触:“我记得上次见你,还是二十年前的事呢,那会你来找老姜,说燎原大火,想让他当领路人,为东北那些好苗子铺路,老姜臭骂你一顿,说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你们挂马旗的自己不干,找外人遭罪……”
  “打住打住!”胡志山有点不好意思,“说了多少遍了,那是东北那位苍道长交代的,他老早就敬仰老姜的本事,我们这些野仙,再怎么地,也得听东北总地马的话吧。”
  “再说了,你红娘当真不知道,风险和机缘同在的道理吗,你瞧瞧小黑和小意这些挺过来的娃娃们,哪个不是得了莫大的机缘,现在独当一面,人人敬仰!”
  红娘冷哼了一声,没反驳胡志山。
  听着他俩回忆旧事,我一脑门黑线。
  东北总地马?那不是孙茂林吗?
  “大叔,苍道长全名苍顺发,是上一任东北总地马,也是哈市能掐会算,知晓前后一甲子的神人,孙茂林的算命馆,就是苍道长传承给他的。”
  小白趴在我耳边解释了两句,让我明白了过来。
  于是我又低声问道:“这么有本事的高人,现在怎么没了呢?隐退了?还是去世了?”
  “他在之前燎原大火的时候,被华宿星杀了。”
  我一愣,随即叹了口气。
  他这样的人,能知晓前后一甲子,当然不是意外或者被人算计而死。
  总是有些人会藏在不为人知的黑暗中,心甘情愿成为新人的垫脚石。
  我不是南茅北马这些人,也不是燎原大火的当事人,但我敬佩这样的英雄。
  书归正传,红娘没了再和胡志山扯淡的心思,便切回了主题:“老胡,天劫过后,你负责带着三十二去铁刹山吗,你们家三太爷就派了你一个人来?”
  这回,胡志山笑了:“三太爷很重视三十二,但是我看得出来,你家小娃娃舍不得三十二离开,包括你红娘,也舍不得。”
  红娘皱了皱眉,没说话。
  胡志山点上根烟,抽了一口,淡淡道:“其实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让三十二挺过天劫,也可以让她留在你们收池家,只是你红娘太哏,没想到罢了。”
  “什么办法?”我一惊,忍不住问道,“山哥,有什么办法你说说看,我一定要去试试!”
  早在我开车回奉北的路上,胡志山就跟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过话。
  我心情复杂,没理他,可我冥冥之中就是觉得,他一定知道救三十二的办法。
  所以现在,他说三十二不用离开,我一点也不惊讶,只是满心激动溢于言表。
  如果真的可以,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三十二能留下来。
  “红娘,我给你个提示。”胡志山眯起眼睛,打起了哑迷,“你完全可以效仿我,你瞧,我现在不也好好的么,没死,也没魂飞魄散。”
  他这话,我没听懂,但是很明显,红娘听懂了。
  胡志山勾了勾手指,示意红娘来他身边。
  红娘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做,缓步靠近。
  我就这么一脑门黑线的看着胡志山贴近红娘的耳朵,和她嘀嘀咕咕着什么。
  而红娘,本就紧锁双眉的她,听到了胡志山的话,脸色更冷,眉头更紧。
  待胡志山说完,红娘警惕问道:“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坑我?就和黄彩玲一样,装了一肚子坏水,等着有朝一日,灭了我们收池人?”
  “红娘,你看我胡志山是那样的卑鄙小人吗?”胡志山翻了个白眼,“燎原大火的时候,我作为领路人,看到那些娃娃出类拔萃,我就明白,该让他们从我的臂膀下站出来,接受一些坎坷,这对他们来说是好事。”
  “过了这么多年,时间证明了我的决定是对的,所以红娘,你也应该如此,难道你就想一直守着这些孩子们,不给他们独自成长的机会吗?”
  “你可以信不过东北五族,信不过马家,但是你不能信不过我胡志山,当年我面临的情况比你们还要严峻,我现在不一样好好的么,那帮娃娃不也都越来越好了么?”
  “红娘,我知道你和姜南海情深义重,想保护好他留下来的收池招牌,可你做的够多了,该放手了,也学学我,发挥完余热,养养老,到处逛逛,闭闭关,岂不美哉?”
  交代完这些,胡志山长长松了口气:“我现在才叫费力不讨好呢,三太爷让我收三十二,我却要劝你们留下她,回去了还指不定怎么被同族戳我脊梁骨呢。我和你说的这个方法,信不信都随你,大不了你就按照原计划行事,事后我会负责带三十二上铁刹山,你放心,我们东北马家不会亏待了这样的好苗子。”
  一根烟抽完,被胡志山把烟屁股狠狠按在烟灰缸里。
  火光暗淡,冒着蓝色的烟雾,逐渐熄灭。
  他不言不语,等着红娘接下来的决定。
  同一时间,我满心好奇,包括身边的王景林碧玉和小白,甚至连躲在卧室里偷听的阿龙都很好奇。
  大家心照不宣,谁也没张嘴说话,只留下红娘傻站在原地,思绪万千,飘洋万里,像是回到了某个名为“曾经”的故事之中……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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