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_第四百二十一章 血阴将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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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是一把锋利快刀,抽刀出窍,不过眨眼片刻,便是胜负已定,生死难料。
  我,叫红江,这个名字可能并不被大众所熟知,因为在我有限的三十年寿命中,我也没被人这样称呼过几次。
  而在我死后的漫长岁月里,另外一个称呼顶替了我的名字,便是血阴将红娘。
  我出生在文臣世家,父亲擅长吟诗作乐,曾十分仰慕那句“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红江一名,由此而来。
  巧的是,我天生不喜琴棋书画,倒是对刀枪棍棒情有独钟。
  好在,我叔父曾是前朝车骑将军,告老还乡后,于京城无所事事,又因他独爱于我,便从小传授我一身武艺。
  于那个年代发生过的故事,我其实记不太清了。
  比起我的漫长岁月,那个时候不过是昙花一现。
  我只记得,那个时代与现在的世道不一样,女人没有自主说话的权利,我们的一生就应该任由他人操控,随便找一个面都没见过的世家之后,相夫教子。
  可惜的是,我与其他躲在闺房中的大家闺秀不太一样。
  我一身反骨,从不听从父亲安排,一门心意跟着叔父习武,这一练就是十几年。
  后来,我女扮男装参军打仗,于死人堆里苟延残喘,于刀光剑影中掌握生存之道。
  好不容易有了起色,以武道纯粹在军中闻名,却又遭人陷害,死在了三十岁的归乡路途之中。
  对我来说,那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却也是我的重大转折。
  在我们的时代,父亲曾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叫我务必尊敬。
  所以我被人砍去头颅,曝尸荒野的下一刻,来到了阴间酆都,貌似也不算多难理解。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有些人一身武艺,初出茅庐,闻名天下,却难得善终,也有人运筹帷幄,远在千里之外的营帐之内,反掌观纹,只是最终,遭人陷害,百口莫辩。
  我的生命有限,并没擦出多大的火花,可死亡对我来说,更像是永生。
  我只活了三十年,却在阴间长驻了成百上千年。
  还记得刚当上阴兵那会,也曾有人问过我姓甚名何。
  我厌倦红江这个名字,便取了谐音,抛弃了我生而为人的身份,名红娘。
  过去一生三十年,我每天都活在质疑声中,隐藏着自己的性别,以至于到死,我都是一个带着面具的傀儡。
  而我死后,山高路远,无拘无束,我选择做自己。
  好在阴间森罗万象,包容性极强,不光有女阴兵,甚至还有半人半兽,就连十大阴帅里也没有几个正常人。
  我,不过是阴兵之一,不足为奇。
  不过,比起其他阴兵,我有武道在身,又有斩恶在手,下手毒辣,没过百年就养出了独属于我自己的道。
  久而久之,血阴将逐渐有了名声,以至于那位赫赫有名的黑无常范无咎也知晓了我的存在。
  那人一身黑衣,身材矮小,初次见他,我还以为是谁家黑熊顶着个“天下太平”的高帽跑出来吓唬人的。
  可这位无常老爷,不仅没计较我失了礼数,甚至还格外欣赏我,想让我跟在他身边。
  可我却从没看上过他,只道是阴帅的随口一提,却没想到,他真想收我。
  如果说人生必有良师,那我叔父算是我的领路人,为我开辟筋骨,打下根基。
  而这位黑无常范无咎,便是我此后几百年的受益恩师,为我寻得锁魂链,为我磨道换法,为我将血阴将红娘的名声传遍了整个阴间。
  只是可惜,我一生要强,几百年的光景过去,我从未赢过他。
  那个一脸横肉的男人,动起手来宛如在世魔神,平常却又只是个喝大酒的涩批无赖,哪怕我在他酒过三巡时偷袭,也从没占到过便宜。
  他时常跟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他见我是人才,想着三界之中,万物生灵仍有轮回之苦,倒不如让我随他一起,脱离六道轮回,也算幸事。
  我这人很奇怪,对三界轮回没有兴趣,对那天上神仙也全不在意。
  我是修道之人,一心只想钻研我的道。
  而黑无常,便是我无数年来岁月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山。
  我感激他,但却不是因为这个而跟他。
  我想打败他,向他证明,血阴将红娘的道在他之上。
  不论是阴间祸乱,我一人对峙上千只枉死恶鬼,还是偏远荒山,我一人搞定那两头常年不合的大妖,我都不曾怕过。
  我红娘可以输,但是总有一天,我要赢回来。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的我很纯粹,一尘不染,从未愧对过血阴将这三个字。
  只是我从没想到,我一生孤寂岁月里,最重要的人竟然在我上千岁以后才出现。
  他叫姜南海,是一个翩翩少年。
  初见他时,这小子一身穷酸样,裹着棉布破袄,腰间系着酒壶,手持响马鞭,以肉身破法入了阴间收魂。
  对于他这样的人,在过去也曾出现过很多次。
  传闻他们是收池人,阳间北马分之,想拉拢阴兵恶鬼去他们阳间积攒功德。
  我从不好奇收池人的事。
  在我眼里,这些人的道和我不一样,他们阳间勾心斗角,满是污垢,没有我们纯粹,所以我从未真正碰上收池人。
  眼下,这是头一次。
  见到我,他嘿嘿笑着,说这阴间果真特殊,没有那残肢断臂的恶鬼妖孽,反倒有如此惊艳女鬼,一身道气不凡,要不要考虑随他去阳间转转。
  不,不对,这小子当年的原话是,要不要考虑随他去阳间快活快活。
  我都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给我气乐了。
  你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学了你们老祖宗几分法门,便狂妄到来阴间调戏我红娘了?
  这要不教育教育你,等你长大成人,岂不是要反了天?
  想到这些,我抱着让这小崽子涨涨见识的心态,甩出锁魂链,想破了他姜南海的法门。m.biqubao.com
  只可惜,我没成功。
  姜南海这人有些说道,摆出的法阵哪怕是我都摧不破。
  见我惊讶,他笑着说我道法太过纯粹,不够杂。
  道法纯粹,这难道也是坏事吗?
  我不了解他们收池人的门道,只觉得眼前的小崽子或许对“道”这一词有自己的见解,正赶上我上千岁的光阴太过无聊,便想与他聊聊天,听听他的道。
  不得不说,姜南海是一个巧舌如簧的小家伙。
  他说我的道十分简单,只是想赢,这并不是好事。
  老祖宗常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如果一个人在修道路途中太过追求纯粹,那便是钻了牛角尖,很难再有精湛。
  就好像有个人想画出天下最绝的画,所以他刻苦钻研,每天画上十幅画,甚至二十幅一百幅,结果呢?
  他的画依旧是没有灵魂。
  可如果他看过山川河海,感受过天地浩然,见过人间苦难,也体验过善恶冷暖,那他便掌握了世间之理,再落笔,有如神助。
  再把话说回到我身上,如果我想要精进我的道法,光在这阴间一味的追求输赢,是不是太过无聊了些,为什么不去阳间看看呢?
  反正一甲子以后,姜南海魂归天际,我还能回阴间当我的血阴将,又没什么损失。
  对我这样活过上千年的枯槁老人,几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花开花落而已。
  姜南海的理论,是我在过去从没听说过的。
  他与黑无常范无咎那套脱离六道轮回的道理相违背,可不知为何,我却来了兴趣。
  可能是我只在阳间待过三十年,心思单纯,也可能是我在阴间待了太久太久,输给黑无常无数次,太过寂寞。
  总之,我确实有些无聊,便想跟黑无常请个假,随姜南海去一趟人间转转。
  如果那里比阴间还要无聊,那我也可以及时跑路,不让姜南海占到一丝便宜。
  于是,我转头想去找黑无常,还问他姜南海,如果真有想法请我去当他的仙,就从保命阵里出来,像个男人一样,别当缩头乌龟!
  姜南海十分信任我,一挥手便取消了保命阵,大大咧咧的跟着我去找了黑无常。
  我至今还记得,范无咎看见我领着个活人去找他请假,给他吓坏了,脑袋上戴着的高帽都歪了不少。
  听我说无聊,范无咎满是无奈,又看见我身后那个嘿嘿笑着的少年,气不打一出来,抡起灵头幡就要揍姜南海。
  不过,姜南海这人向来机灵,他一抖落棉布破袄,里面掉出了一摞摞冥币,又报了自家老祖宗法号,这才让范无咎饶了他一条命。
  按照范无咎的话来说,姜南海这些收池人以肉身闯阴间收魂,本就是十分敏感的事。
  有他们老祖宗在,阴间这头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他姜南海出了保命阵可哪闲逛,那可是犯了阴间律法,会被废道破魂,身死道消的。
  如果我执意跟姜南海走,范无咎也不会拦我,只是说赶紧走,别让他哥看见我和姜南海乱逛。
  谢必安不像范无咎好说话,到时候小事化大,哪怕是范八爷,一样得都吃不了兜着走。
  我清晰记得,那天我与姜南海离开之际,范无咎还对我挥手示意,让我常回来看看。
  现在想想,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搭错了哪根筋,就这么让姜南海给忽悠着,连蒙带骗拐回了阳间。
  如果当年我对姜南海不感兴趣,是不是就不会进收池堂单,也不会再发生后面的种种了呢?
  这臭小子,真是我的灾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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