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郭喜安还是早早起床,吃完早饭和大丫出门时嘱咐姐姐,让她今天还是不要管地里的活了,她怕老程家的来找麻烦,让姐姐今天一天都在家里看着孩子。 郭喜春正往她们背篓里放留给她们中午吃的煮鸡蛋,闻言点头道:“我晓得的,今天我就在家,哪也不去,你放心吧。” 院子外传来张大头的催促声,郭喜春将两人送出屋外,见着她们上了牛车才返回屋里。 郭喜安和大丫到镇上西街的笔墨斋时,那里还没有开门。 不止是笔墨斋,这一条街道的店铺几乎都没有开,这也难怪,这里是大多和笔墨斋一样的书画笔墨店,这么早的时间也不会有客上门,自然不会那么早营业。 郭喜安暗骂自己糊涂,咋没有想到这些,只是她的摊车存放在笔墨斋里,笔墨斋没开门她们也没法摆摊啊。 正着急时,便见笔墨斋的伙计钱贵左手提着钥匙,右手打着呵欠从街对面走来。 钱贵呵欠打到一半见着郭喜安她们,忙小跑着过来:“哎呦,喜安姐你们已经到了!昨天掌柜的说怕你们今天会早到过来摆摊,嘱咐我一早就来开门,没想到你们来得比我想的还早,等急了吧,我这就开门。”biqubao.com 郭喜安很是感激,这位陶老先生不止心善,还心细妥帖。 “劳烦钱贵小哥了。” 钱贵开了门,帮着她们把摊车推出来,还帮忙张罗好板凳桌子。 郭喜安谢过他,心里也寻思着以后也不必来得这么早,大早上的街上行人不多,就算有来吃早食的也多是选择包子汤面之类的热食,她们这凉粉本就不适合大早上吃。 守了一早上的摊子,才卖出去六碗凉粉,直到临近午饭期间,生意才慢慢好起来,来的大多都是昨天排队没吃上的附近居民。 待巨鹿书院放了午学,学子们出来吃饭,郭喜安的生意就更好了。 昨天来过的那两个胖瘦少年,今天也又来了,郭喜安已经知道胖胖的那个叫高才俊,瘦削的那个叫江少白,给他们的凉粉郭喜安加大了量,昨天生意能那么好,还多亏了这两个小少年的帮忙呢。 陶老直到中午才来的店面,郭喜安正忙着,只抽空和他打了声招呼。 ...... 巨鹿书院,还有不少学生呼朋引伴,要去尝尝笔墨斋门口京城引过来的美食,昨天吃过的同学一阵吹嘘,还有那排队没吃上的一脸遗憾的样子,让没在现场的学子都产生了好奇,都要去尝尝那没吃过的凉粉。 程知文昨天和同伴去的如意馆饮茶吃糕点,回学院之后才听其他学子津津乐道笔墨斋门口的新吃食,他在学院中惯爱交际,又最爱面子,当即表示第二天请大家一起去吃那凉粉。 所以今天一下学,程知文就叫上平日和自己玩得最好的几个,一起往笔墨斋去。 才到笔墨斋门口,那摊位前竟已排起了长队。 “看来我们还是来晚了啊!这么长的队,几时才能轮到我们?”和程知文一道的一个学子抱怨。 “没办法了,看来这凉粉果真是味道好,才这么受欢迎。”另一个学子接腔。 看着这么长的队伍,程知文也是皱着眉头,却也无可奈何地加入其中,举着折扇垫脚朝前看去,影影绰绰的人影间,那摊位前忙碌的人影却有些熟悉。 程知文一愣,定睛仔细看去,那不就是自家那死了丈夫的寡妇二婶吗? 程知文作为老程家最有出息的孙子,今年十五岁,在巨鹿书院读书两年了,他是住宿,每十日回一次家,对家里发生的很多事他知道得不够及时。 但二婶和家里分家出去单过的事他是知道的,他娘刘翠和他说过,对此他的态度和他娘的一样,那母子三人在他们程家本就是拖累一般的存在,分出去也就分出去了,他不在乎。 唯一让他不满的是,二婶还从家里分出去二十两银子,那可都是供他读书用的,这二婶平日装成一副可怜巴巴的老实样子,临走了倒是露出了她贪婪的真面目。 本想着那母子三人脱离了程家,没有程家的施舍,日子该过不下去才是,没想到她竟然做了这新奇的吃食来卖,生意还这么好。 程知文对此大感意外,不过此时也高兴了起来,这二婶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嘛,至少现在不是。 他队也不排了,招呼跟着他的几名学子,“走走走,我程知文请客,哪还需要几位兄台挤着排队。” 一名学子眼睛一亮:“知文兄是已经预订好的吗?可没听说过这家凉粉还能预订的,是花了大价钱吧?” 程知文摇着扇子十分得意:“那摊老板是我二婶,哪需要花什么钱,你们以后若是想吃,到这报我程知文的名号就是,都算我请大家的。” “知文兄好气魄!” “我就知道知文兄是个豪气大方的,那小弟可就沾你的光了。” 程知文十分享受众人的追捧,带着几人昂首挺胸地越过队伍来到摊前。 “二婶,给我们来上四碗凉粉。” 郭喜安正忙着,闻言头也没抬,“后来的先到后面排队。” 队伍前方的人见他们想要插队,也不满道:“就是,没看到大家都在排队吗?有没有素质?” 受到谴责的程知文脸上有些挂不住,往摊子前又挤了挤,“二婶,是我,知文啊!” 郭喜安这才抬头,看到面前的人时动作顿了顿,程知文她自然是知道的,老程家的大宝贝孙子,有前途的读书人。 虽然这位读书人读了五年多的书,考了三次童生都没有考上,但以前原身也和程家其他人一样,认为这个大侄子毕竟是读书人,还是巨鹿书院的学生,将来必有出息,对他可谓是十分小心翼翼的讨好,就希望他将来发达了,能照拂着向佑向泽一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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