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4章 进城办正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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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久安刚松开的拳头瞬间又捏紧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道:“月初不是刚给了你三十吗?”
  这才半个月的工夫,就用完了?!
  孟久安在部队的职级是正连,一个月工资加津贴六十八块钱,给余长乐三十,给老家邮三十,自己只剩下八块钱。
  一般三口之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二十块钱就足够了,自己大多数时间都在部队吃,穿的也是军装不花钱,那三十块钱就余长乐一个人开销,这才半个月,她就花光了?!
  对余长乐来说,这个举动无异于开口向陌生人借钱,她也尴尬得不行,只能硬着头皮答道:“不好意思,这十块钱算我借你的,以后一定还!”
  孟久安深吸一口气,强行按压下心中的怒火,从身上摸出一叠零钱和粮票,一起用力拍在窗台上。
  “都给你!再生事,立马把你送回农村去!”
  看着孟久安怒气冲冲离开的背影,余长乐脸上只剩一丝苦笑,她也知道原主曾经给孟久安带来过多少麻烦,他讨厌自己也是理所应当,还是早些找到工作,还双方一个清静的人生。
  她收起那堆零钱和粮票,理了理,零零散散加起来一共十三块五毛两分,还有十斤面票,三十四斤粮票。
  如今这个时代是票证时代,没有票,就是有钱也买不到东西。
  余长乐找了个荷包,将零钱和票证都仔细收起来,又找了小本子,把今日找孟久安借的钱和票都记上。
  原主之前花了多少她管不了,可自己开口向他借的,之后一定得还!
  她如今最紧要的事便是快些找到谋生之路,以她曾经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在这个时代暂时还没想到如何能派上用场,她也没这么大能力直接进入金融领域,做什么推动行业改革发展的大事,而记忆里那些投资的机会离现在还有好些年的光景。
  这几年她该怎么过?
  余长乐的左手拇指和食指轻轻互搓,这是她认真思考时无意识的小动作,她仔细回想着曾经的从业经验中有什么可取之处。
  忽然间灵光一闪,主业暂时用不上,可为了辅助主业更好开展,而进行的各种课程学习倒是有了用武之地。
  简单的培训如插花、品酒、高尔夫......
  长期的课程如服装设计、珠宝鉴赏、外语、法律、钢琴......
  不要怀疑,一个专业且精益求精的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为了维护客户私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与客户搞好关系,做好服务。
  余长乐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她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了。
  她坐在桌前拿起笔,开始写下要买的东西,这个家里缺的东西不少,米面粮油啥也没有,菜肉蛋一个没见,也不知原主是不是蝗虫变的,过境之处颗粒无踪。
  自她从堰塘里被救起来,已经足足过去了三四个小时,午饭时间早就过了,她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着抗议了。
  几下写完要买的东西,余长乐开始在厨房里到处翻找起食物来,毕竟她现在这身装扮实在不适合外出采买。
  她费劲地将米缸从灶台下拖出来,好在缸底边缘还有一圈米,使劲拿了洗锅的炊帚够着往外扫,总算是扫了一把米出来。
  今天就先喝个白粥凑合吧,当提前减肥了。
  这时,窗户处传来两声敲击声,余长乐狐疑地走过去,难不成孟久安又回来了?
  她打开窗,窗台正中央放着一个咸鸭蛋,一个小小的身影正从院门处一闪而过。
  谁啊?跑得还挺快!
  管他的呢!余长乐拿起咸鸭蛋笑得没心没肺,果然天无绝人之路,这不,下饭菜就来了。
  咸鸭蛋下白粥,她心满意足地吃了一顿,再睡了个午觉,这才觉得人彻底缓了过来。
  黄昏时分,各家各院都关门吃起饭来,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余长乐也放心大胆地穿着她的衬衣裙走出屋子,开始第一天为自己制定的减肥计划。
  第一天,得让身体有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她只安排了三十分钟的运动时间。
  快步走五分钟,慢步走五分钟,休息五分钟为一组,走了两组,整个人就大汗淋漓起来。
  她也不客气了,反正借一件是借,借两件也是借,又从孟久安衣柜里挑了一件短袖汗衫,烧水洗了澡,这才舒舒服服地上床睡觉。
  一夜无梦,等余长乐醒来时太阳都升得老高了。
  晾了一晚上的衣服已经干了,她麻利地收下,挑了一身短袖长裤换上,再把孟久安的衣服洗了,这才清清爽爽地出门去。
  从军区家属大院去城里得坐公交,一趟一毛钱,走路得走一个半小时。
  时间成本也是成本,余长乐不干这费力不讨好的事,她还是决定花一毛钱坐公交进城。
  刚走近公交车站,几张熟面孔就出现在余长乐面前。
  “哟,久安媳妇也进城呢,干啥去啊?找老孟啊?”
  说话的人叫刘芳,一边说一边冲身边的人挤眉弄眼,脸上都是讥笑。
  余长乐一见她,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人同宋春兰是一丘之貉,昨天就数她拱火最厉害,原主跳堰塘的时候还在旁边看热闹,有人怕出事想搭手,她还在那儿劝人别多管闲事,也是个黑心肝的。
  平时自视甚高,根本不惜得搭理原主,今天看样子是想替昨天吃了亏的宋春兰出口气呢!
  可眼下余长乐不想再生事,答应了孟久安老实待着,找到工作就搬走才是要紧。
  她回头张望公交车来的方向,冷淡地应了一声:“我进城办事。”
  “办事?你能有什么事办?”刘芳翻着白眼,一脸不屑,一个农村妇女到城里能有什么正事。
  忽然她想到昨天在余长乐家院门外,看见孟久安怒气冲冲地捶门,心里掠过一个大胆的想法,一下笑出声道:“哈!我知道了!”
  说完还故意吊着众人胃口,挑着眉不说话。
  身边有人问她:“你知道什么了,说啊,说话说半截,逗呢?”biqubao.com
  反正等车,闲着也是闲着,余长乐看戏一般也跟着看过去,她倒要听听刘芳知道什么了。
  见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自己身上,刘芳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这才幸灾乐祸地说道:
  “该不会是......进城和老孟办离婚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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