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雅闭了嘴。 罗歆婷走到衣架旁边,拿了挂在上面的毛巾,一边擦汗,一边思索着什么。 半晌,她转头看向孙晓雅,“你让倾城下节的大课间过来舞蹈室。” 孙晓雅愣了一下。 “不是,歆婷,大课间有半个小时休息时间,倾城正好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罗歆婷沉着脸扫了她一眼,“休息什么?她需要的不是休息。” 如果她没有猜错…… 想到那个可能性,罗歆婷心情就变得更加不爽。 孙晓雅不敢违逆她。 她们这群人里,一向都是听明倾城和罗韵婷的。 一节课时间转眼过去,明倾城硬撑着精神来了舞蹈室。 “歆婷,你找我?” 罗歆婷看过去,果然就看见明倾城像孙晓雅说的那样,整个人变得憔悴不堪,看上去可怜楚楚,好不惹人怜惜。 “你这是在干什么?” 明倾城顿了顿,“歆婷,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呵,那我问你,你去参加五科竞赛是为了什么?”罗歆婷质问。 不用问,她也知道是为了什么。 豪门世家人本来就不容易,努力了那么多年,突然冒出来一个威胁,会焦虑也正常。 但,她不认同明倾城的焦虑方向。 明倾城咬了咬下唇,没有说话。 “因为那个养女也参加了竞赛,你不想输给她,对吧?”罗歆婷毫不留情地点破明倾城深藏的心思。 “歆婷……” “一个养女值得你费那么大的功夫?就算她成绩再好,也威胁不到你的地位吧?你何必把时间浪费这种地方?”罗歆婷顿了一下,“明叔叔应该已经告诉过你,盛梅林很快就会到深城吧?” 她承认明倾城很聪明,只要保持下去,明年高考要考进四九城的大学,绝对不是问题。 这种时候参加竞赛,一来起步已经晚了,注定走不远。 也许努力一下初赛能通过。 但初赛能顶什么用? 二来还会影响到她平时的学习,现在看来,显然连练钢琴的时间都占用了。 为了一口没必要的气,赔上那么多东西,值得吗? 明倾城垂着头没有说话。 “当然,我也理解你,不想输给养女的心情。”罗歆婷轻叹一声,“但是……倾城,你明明那聪明,怎么总是用不对地方呢?” 明倾城抬起头,眸子里划过一抹疑惑。 罗歆婷云淡风轻地笑了笑。 “赢过一个养女而已,办法很多,我们就不能用最简单的办法吗?” 明倾城需要的是赢过养女,而不是赢过竞赛。 在罗歆婷看来,亲自用实力去跟那养女决胜负,是最笨的方法。 只要养女竞赛得了零分,而明倾城不管拿到多少分,那都是赢,不是吗? 明倾城瞬间就明白过来,连忙摇头。 “不,不行!我不能那么做,如果爸妈发现了,我……” 罗歆婷挥了挥手,“好了好了,从现在开始,你的重点不是物理竞赛,而是钢琴!其他你都别管了,记住,盛梅林的徒弟才够资格当我哥的妻子,懂吗!” “歆婷……” 罗歆婷将她推了出去,“回去上课吧!下午自修课,过来帮我伴奏,我挺想念你的钢琴声。” 说完,她便将舞蹈室的门关上。 明倾城站在门外,半晌,唇角翘起一抹小小的弧度。 …… 周末前,惯例地收到了陈副院长发过来病人病历资格。 江以宁点开资料,准备从里面挑两个。 然而,这一次的资料打开得格外慢。 等了将近一分钟,江以宁看着密密麻麻挤满了文档的文件夹,陷入了沉思。 这时,她的手机震了起来。 正是陈副院长打过来的电话。 刚接起,手机里传来陈副院长带着浓浓笑意的声音,“江小神医,您挑好了吗?” 江以宁揉着眉心,“你是不是把医院的病历库错发给我了?” “啊?”陈副院长闻言,连忙查看了自己已发送的邮件,“没有没有!就是这个!您尽管从里面挑!” 九月初,陈副院长发过来的第一个文档,里面才不到十份病历。 而这份新的文档里面,至少有近千份病历。 江以宁随便点进去浏览了几份病历,心情就更累了。 “医院的医师能应付得过来的病人,你尽量让他们去处理,陈副院长,我主职暂时是学生!” 一些普通的常见病都往里面塞,难怪会有上千份的病历了。 陈副院长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哎!江小神医,是我糊涂了!因为你之前治好的病人里有一个在深城和周边地区都有些名气,也病了好些日子,所以他一病好,大家都知道了,就传咱们医院来了个神医,不少豪门的人指名要你,我就把他们的病历也放了进去,对不起,是我本末倒置了!” 他虽然从医,但坐在副院长这个位置久了,就不自觉染了些商人的陋习。 收到名流圈子的病历,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给医师积累人脉,其次才是治病。 穆院长让江小神医来他们医院,可不是为了成名的! 是真真正正为了治病! 他要做的是,把最难,最无从下手的病全扔给江小神医! “嗯,你再筛选一下吧。” “好的,请您稍等!” 挂了电话,十分钟后陈副院长重新发来了一份整理过的病历文档。 江以宁刚挑了两个名单回复给陈副院长,外面就有人来敲响她的房门。 “二小姐,夫人请你下去吃晚饭。” 江以宁放下手机,起身走了出去。 “请你快些下去,老爷夫人和大小姐都在等你一个。”佣人催促道。 江以宁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径直越过她下了楼。 楼下餐厅,明承康正在问明倾城的学习,看到江以宁进来,就顺口问了一句。 “以宁,听倾城说,你也参加了物理竞赛?” 江以宁顿了顿,“嗯”了一声。 “准备得怎么样?下周就要比赛了吧?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尽力就好。”明承康笑着说。 看他的样子,是没有希望江以宁会考出个什么成绩来。 “还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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