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时间,明家的餐桌上。 四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静地吃着饭,偶尔交谈几句,气氛还算和谐。 江以宁慢条斯理地吃完饭,放下碗筷,擦拭准备起身回房。 这时,明倾城突然开口说话: “爸爸,c国后天有一场音乐会,是一个很有名气的音乐大师的音乐会,我想去看,可以吗?” 江以宁起身的动作一顿,眼尾朝明倾城的方向扫了一眼。 随即只当没听见,继续动作。 明承康点头。 “你这个阶段多长见识也是好事,正好也放假,想看就去吧!” 明倾城看了江以宁一眼,笑道: “不如让妹妹也一起去?妹妹钢琴弹得很好,多看看音乐会,说不定可以更上一层楼。” 明承康正好也想到了江以宁的钢琴天赋。 这个女儿虽说是从农村接回来,但回来这么久,都没有让他失望过。 不,不应该说没有失望过,而是每次都给他大大的惊喜。 江以宁缺的正是见识! 明倾城这话正合他心意。 “嗯!一起去吧!倾城多带带你妹妹!” 明承康说完,转头叮嘱叶棠给两个女儿做好准备,毕竟后天的音乐会,明天就得出发,不能因为时间紧张,就苦了孩子。 江以宁一脸平淡,对明承康的话听而不闻,直接走出了餐厅。 明倾城快步追了上去。 “妹妹,等等我,我跟你说说出国看音乐会要准备些什么吧!” 明承康乐呵呵地看着两人的背影,轻轻叹息。 “这姐妹俩的感情倒是越来越好了,倾城有长姐的气度,这一点很不错!就是以宁的性子太冷淡了些,希望以后能活泼点吧!现在女孩子太过文静,反而会吃亏!” 叶棠脸色僵硬地应了声,随即用收拾行李的借口,也离开了餐厅。 明倾城在楼梯口追上江以宁,脸上笑容热切。 “妹妹,你订了明天几点的飞机?我们最好一块出发,住在同一个酒店里,不然爸爸肯定要问的。” 江以宁停下脚步,微侧过身。 楼梯灯光微暗,敛住了她那双漂亮桃花眼的攻击性,也收敛了里面的温度。 “你想干什么?” 不知是不是光线的影响,江以宁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高深莫测。 明倾城下意识咽了咽口水,镇定地笑了。 “妹妹,我知道你去c国,是要去看你江家那边的哥哥,对么?” 江以宁看着她。 “你刚到家的时候,爸爸就说过,不准你跟江家有联系,他花了那么多钱跟江家买断你,你应该不想让他知道的,对么?”明顷城走近江以宁一步,脸上笑意更深,“我这么做,只是好心想帮你打掩护而已!” 江以宁:“……”有病吗? 她从来不担心明承康知道什么,选择在明承康面前保持沉默,只是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吵到奶奶面前去。 所以,明倾城这是误会了?想用明承康来牵制她? 见她不说话,明倾城柔柔地说道:“妹妹,未来三天,我们好好相处,好么?” “你真是闲得发慌。” 江以宁轻嗤一声,无视她,直接朝二楼走去。 明倾城指尖死死地掐进掌心,看着江以宁的背影,眼神里弃了憎恨。 如果没有人突然闯进她的世界,把她的人生搞得乱七八糟,她会“闲得发慌”么! 作为罪魁祸首,有什么资格说她! …… 第二天,明承康派司机送两个女儿去机场,同行的还有明承康的一个女性助理。 两个女儿年纪还小,派人跟着总归放心些。 明承康一边指挥着佣人将女儿们的行李收进车尾箱,一边叮嘱: “时间有些赶,漏掉没收拾的东西,到那边再买,有什么需要就直接跟李助理说,她会想办法帮你们解决,知道吗?” 明倾城上前抱了抱明承康,撒娇道: “我们知道了,爸爸,你放心吧!我们就看个音乐会,过两天就回来,不会有事的!” “嗯。”明承康也虚虚地回抱了她,抬头看了江以宁一眼,又道,“照顾好你妹妹,她第一次出国,可能会不习惯。” 明倾城郑重地点头,“好,我会的!” 江以宁垂着手,站在旁边冷眼看着这父女情深的一幕。 等坐进车里,已经是十分钟后的事情。 车子驶出明家别墅的花园,明倾城这才伸回脑袋,升起车窗。 “妹妹,昨晚爸爸给我们俩预定了连在一块的座位,是头等舱,到时候——” 明倾城正说着,就见旁边的江以宁冷冷地看了过来。 一双桃花眼漆黑明亮,视线却冷淡得可怕。 窗外的阳光,星星点点地洒落在她的身上,将她精致的五官衬托得更明艳。 “我不会管你想干什么,所以,你不别想干预我什么。” 坐在前座的助理下意识转头看了后面两人一眼。 有那么一瞬间,她还以为说这话的是明家大小姐。 哪里想到那个农村来的二小姐,竟敢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 明倾城注意到李助理的目光,眼皮不由地剧烈地跳了两下。 江以宁,有人盯着,她也敢乱说话? “妹妹,我没想过要干预你。” “那是最好。” 明倾城咬了咬下唇,伸手摁了下,升起前后座之间的挡板,将司机和助理挡在另一边。 确定前面不会看到什么,她才凑近江以宁,压低声音说道: “妹妹,我想见一见哥哥。” 江以宁转过头,神色依然平淡,并没有一丝惊讶。 默默地看了她几秒,江以宁勾起唇: “见哥哥……你的意思是,你想认回原家庭的血亲?” 明倾城抿紧嘴唇,半晌,才缓缓开口: “妹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我不能辜负妈妈对我的爱,我在明家十七年,已经是明家人了!我不能回去!但……那边到底也是给了我生命的家人,至少……至少能让我远远看一眼!” 江以宁恍然。 原来是打着这个目的啊! 说得倒好听。 先远远看一眼,如果情况不对劲,就及时抽身离开,又不会失去明家千金大小姐的身份。 算盘,打得好响! 江以宁由心地佩服起明倾城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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