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萧索想让苟运休息两天,不过苟运不答应,执意要收拾好一切后,晚上面见朱萧索。 现在还是晌午,朱萧索偷得浮生半日闲,就回了趟黄狗县。 他在县门口看到一个新搭建的亭子,红色的顶,红色的柱子,非常显眼。 靠近了一看,亭子上挂着牌匾: 朱亭。 朱萧索又看了下立在亭子下面的石碑。 细细读来,居然是朱萧索在黄狗县的凡人生涯。 当然,萧索的人物经历被美化了许多。 本来是个卖卤鸡脚的,成了远近闻名乐善好施的商业成功人士。 还详细刻画了萧索当年如何被底层酷吏欺压,却坚持乐观、积极生活的故事。 其文笔,让朱萧索读了都赞叹不已。 谁看了不得竖个大拇指。 亭子和碑,是黄狗县的新任县令写的。 新任县令,是个杨家走官途的女子。 不过,看这溜须拍马的实力,也不逊色于男儿汉。 看来,杨家女子,也不都是杨家风格。 她要是去了马家,可能更合群吧。 黄狗县的故人,也只有一个了。 朱萧索照例又去杨大婶家坐了坐。 等到了杨大婶家门口,他已经不敢认了。 杨大婶的宅子已经被人翻新成了三进三出的大院。 门口两只大石狮子,非常气派。 如果石狮子脚下没有鸡屎,就更好了。 如果不是大门上挂着“杨家”大字牌匾,朱萧索是断然不会敲门的。 朱萧索敲门后,一个他不曾见过的女子开了门。 虽然穿着围裙,头发有几分凌乱,却没有农妇的气质,倒是有几分威严。 她打量了下朱萧索,也察觉到了朱萧索的气质似乎不凡,问道: “请问你找哪位?” 朱萧索道: “杨大婶在么?我是她的朋友。” 女子先是神色稍稍一惊,但没有做什么大的动作,而是回过头喊道: “妈,有人找你!” “来了!” 等到杨大婶过来,女子又独自走开,看起来是去收拾鸡棚了。 朱萧索也从门口看到,杨大婶家的鸡棚,也由原先的破烂木头,变为了精心打造的铁笼子。 不过,就算是金笼子,杨大婶还是那个养鸡大婶。 见到朱萧索,杨大婶乐得合不拢嘴: “小贵人,你咋又有空来看我了?” 朱萧索听到杨大婶一如既往的和蔼语气,笑了起来: “什么小贵人,就是来看看你。” “那进来坐吧!我院子里有椅子,你不用和上次似的,坐在树桩子上面了!” “诶,好。” 两人坐在了院子里的木椅上,中间还有个方桌,上面摆着茶壶茶具,看着已经蒙了尘土。 桌上还有两篮子鸡蛋,还挂着新鲜的鸡屎在上面。 果然,杨大婶没什么变化。 朱萧索看向那个给他开门的女子,问道: “杨大婶,你啥时候有女儿了?还这么大?年轻的时候嫁过人?” “呸呸呸!那是我干女儿,杨林汀。” 朱萧索听后皱着眉: “杨林汀……有点熟悉……” “哦,就是黄狗县的新任县令。县门口你的那个亭子,就是她立的,碑文也是她找人写的。” 朱萧索恍然大悟。 他想起来了,刚刚的那个碑文署了名字,就是黄狗县县令杨林汀。 朱萧索脸上的笑意压不住了: “杨大婶,女县令当干女儿,那你不是尊贵的县令老娘了?怎么还在这里弄鸡啊啥的。” 不过,杨大婶对此很没所谓: “啥县令不县令的,有她没她一个样,一天照样是十二个时辰三顿饭。小索子,不瞒你说,我一开始是不答应的,就不远牵扯这些当官人的事。” “可是,我不答应,人家不乐意,非得跪在门口让我收了她当干女儿。我听她说自己从小就是个孤儿,靠着族里的人接济才一步步打拼到今天,觉得和我一个姓投缘,就勉强答应了。”m.biqubao.com 说到这里,杨大婶还给朱萧索一个“你懂得”的神情: “谁不知道,你朱仙人隔段时间就来我这破地坐坐,我也明白她是什么想法。不过,一个县令这么纡尊降贵认我一个养鸡的当干娘,我也没法拒绝太过。想着答应了这段关系,以后不怎么来往,慢慢就淡了。” 朱萧索点头认可: “确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她怎么还在这里?” 杨大妈无奈摇头: “一开始,她派人要接我去豪宅里住,我在这里呆了半辈子了,根本不想挪窝,就拒绝了。她就买了我左右邻居的地宅,全划给了我,又派人把我的破宅子给重建了一遍。” 朱萧索又看了一眼杨大婶的新宅子,也咋舌点头: “挺气派的,我觉得住大宅子也没什么不好。起码能养更多的鸡不是?” 杨大婶鄙夷地看了他一眼: “以前就养二三十只鸡,我喂完鸡还能休息休息。现在上百只鸡,每天白天起床弄鸡食,喂鸡,洒扫鸡棚,取蛋,忙活完天就快黑了,累死我了。我跟杨林汀说,你要是真想帮我,不如来给我伺候鸡。我说的是气话,她倒好,真的隔三差五就来帮我伺候鸡。” 朱萧索看着杨大婶无奈的眼神,噗嗤一笑: “杨大婶,你这白捡了个仆人,还有什么不乐意的。况且——” 朱萧索又往杨林汀的方向看了两眼: “能舍下身段,亲自来干这种活的,也是个厉害人物了。” 杨大婶连连叹气: “能当上县官的,哪个不是厉害人物?可是县里事务繁忙,她总不处理公务,来我这里收拾鸡棚,算怎么回事?要是耽误了乡里乡亲的难事,不得被人骂死?” 有关管理者忙不忙这一点,朱家家主朱萧索是有发言权的。 一步步把朱家从一个山鸡县边缘小族,带到叩仙邑第一大族,他体会颇深。 “你放心好了,她作为县令,如果真有什么急事,不会撂挑子过来给你伺候鸡的。她现在经常来,说明县里一直比较安定,没那么多大事,你就别瞎操心了。” “行吧。” 两个人聊完杨林汀,沉默了片刻。 朱萧索想了想,问道: “杨大婶,你想修仙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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