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少的小娇软在七零赢麻了_第111章 那叫自取其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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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东阳已经提前去了省城。
  陆青野到的时候,冯东阳潜伏在一个胡同口,手里还拿着一个老太太送的窝窝头,蹲在那儿抱着啃。
  他走过去,用脚踢了下冯东阳的鞋,沉声说:“人呢?”
  冯东阳听到声音立刻抬起头,激动得都要哭了。
  “处长,你总算来了。你再不来,我就要饿死了。你不知道我这一天多得有多惨。我刚从招待所出来就被人偷了钱包……”
  “没废话。”
  陆青野嫌弃地皱眉,冯东阳立刻一本正经地汇报工作。
  “我们之前不是故意放松了章冬那小子了吗?那小子坐别人的车,一路到了省城。连着去了好几个地方,跟着进了前面那个小院,再也没出来。”
  “你确定没出来?去后门看过了?”陆青野问得冯东阳额头全是冷汗。
  “还……还有后门?”
  冯东阳一脸蠢相。
  不用说话都暴露了答案。biqubao.com
  陆青野看了看院子,转身往胡同外面走。冯东阳见状,急忙跟上去。他知道自己犯了错,屁话都不敢说。
  陆青野从后面那条胡同进去,走了眼一米人多高的院墙,直接翻身进去。
  冯东阳紧随其后。
  两人进了院子,发现后院就是条小胡同,堆着破烂,另一头是厕所。
  陆青野从另一边绕到前面窗户下。
  前面院子不算小,也不算大,有一块荒废的菜地。
  陆青野听着屋里的动静,起身往屋里看。
  屋里有个土炕,别的啥也没有。
  破炕席连土炕都遮不住,上面还落了厚厚的一层土,看得出来,这里很久都没人住了。
  陆青野回头看冯东阳,冯东阳尴尬的挠挠头。
  “处长,我也不知道他们跑了。”这事儿是他办事不力,让人给耍了。
  “走。”
  陆青野又绕回后院,从墙头翻出去。冯东阳见他面无表情,老老实实跟在后面,啥也不敢问,啥也不敢说,怂得像一条偷吃了主人家的一口干粮的蠢狗。
  两人来到招待所。
  郑东阳正要坐椅子上就被陆青野踢了一脚:“去洗干净。”
  “咱们不回去吗?”
  郑东阳傻乎乎地问。
  陆青野:“不抓到人你还有脸回去?”
  “可是……”
  陆青野一个凌厉的眼神看过来,郑东阳瞬间闭上嘴出去找澡堂子洗澡。他出去又跑回来,瞅着陆青野,不好意思地抓抓脑袋。
  “处长,我没水票。”
  陆青野想从兜里拿票,手都放在口袋边上又放了下来。
  “那就别洗了。”
  郑东阳:“……”
  那到底是让他洗,还是不让他洗?
  “洗洗手算了,过来吃饭。”
  “我这就去洗手。”
  陆青野到了这边就去招待所,接到郑东阳留的地址就找了过去。没想到郑东阳这么蠢,人跟丢了,东西也不见了。
  开了招待所,还没住过一晚上。
  活像个大冤种。
  郑东阳看到陆青野拿出来的竟然是白面做的千层饼,瞬间震惊了。
  “处长,你这是从哪儿买的?”郑东阳快饿死了,抓着千层饼就咬了一大口。
  他吃了两口,发现这里面竟然还放了糖。
  这也太好吃了吧!
  郑东阳激动地说:“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饼,处长你告诉我这是哪儿买的,我也去买几个。”
  “买不着,你嫂子做的。”
  “我嫂子做的?”
  郑东阳眼神有些怪异,他们部队谁不知道,他们处长的媳妇是个好吃懒做的女人。
  就这,好吃懒做?
  单凭这手艺,他也愿意养着,只要每天肯做顿饭就成。
  他要求一点都不高。
  可惜……
  这是嫂子。
  郑东阳酸了。
  陆青野还拿出一个罐头瓶子,瓶子装的是孟晚棠临时给他说的黄瓜咸菜,能吃好几天。
  “处长,这是啥?”
  “你嫂子特意给我做的咸菜,别吃太多。”陆青野小气吧啦的提醒道。
  郑东阳拿着筷子吃了一口,眼睛顿时瞪大:“这是咸菜?”
  “不然是什么?你嫂子说,临时做的不太好吃,这几天她把黄瓜都摘了,做成咸菜。说等我回去就能吃上。”
  郑东阳咽了下口水:“处长,我能拿一斤肉跟你换一罐头瓶子吗?”
  这黄瓜咸菜里面都是油,吃下去真的超级好吃。
  郑东阳觉得这东西关键时刻可以续命。
  “再说。”
  吃了饭,陆青野带着郑东阳去了当地的武装部,他们有在这边工作的战友。
  见到老熟人,郑东阳瞬间活了。
  有人悄悄地问他:“咱团长离婚了没?”
  “离啥婚?”郑东阳往椅子上一坐,“你可别整事儿,我跟你说。”
  “这怎么能叫我整事儿呢?你是没看到咱嫂子那模样,说实话,就是文工团那个团花,跟咱们嫂子一比,简直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郑东阳想到自己见到孟晚棠的第一眼,都惊为天人。
  孙永刚不相信:“真的假的?”
  “我亲眼所见,还能是假?再说嫂子的手艺可是一绝,做的饭那叫一个好吃。”郑东阳想着那饼的味道,感觉自己又饿了。
  孙永刚:“有那么夸张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想把你小姨子介绍给咱们团长,就你小姨子那模样,顶多跟文工团团花是一个级别的,跟嫂子比,差太远。我劝你别开这个口。”郑东阳是笨,但是不傻。
  他还拍拍孙永刚的肩膀:“不是兄弟说话难听,你小姨子去跟嫂子比长相,只能是自取其辱。”
  孙永刚:“……”
  陆青野从办公室出来,叫着郑东阳:“走了。”
  ……
  “妈,你今天不去卫生所吗?”
  狗剩知道他爸走了,心里有点不踏实。
  他担心他爸一走,她就变回去了。
  “今天不去,带你们去摘黄瓜。”
  孟晚棠打算多做点黄瓜咸菜,这样每天早上都能吃点。
  狗剩早上吃了一个糖饼,这会儿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跟在孟晚棠身后问她。
  “做早上那个黄瓜咸菜吗?”
  “对。”
  狗剩立刻收起乖巧可怜的表情,回头跟狗剩比了一个手势。
  “走,咱们得多摘点黄瓜。”孟晚棠不认路,才把孩子叫回来的,“你们在前面带路。”
  到了苗银花他们家门口。
  孟晚棠喊:“嫂子,借你们家的推车用用。”
  “等会,我给你推出来。”
  “行。”
  苗银花推着车子出来,瞅着她身后还跟着三个孩子,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这是要干嘛去?”
  “去菜地摘点黄瓜。”
  “你们家菜地不是都给你老婆婆种着吗?你上哪儿摘黄瓜去?要不就吃我们家的吧。”
  孟晚棠:“不用,我摘的就是那块地的黄瓜。”
  她总要把陆青野给出去的两块钱赚回来再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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