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没说不给。” 陆青野穿着白色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色长裤,跟在孟晚棠身后,少了几分冰冷,多了份人情味。 可能是因为随着年龄增长,他身上多了一股上位者的威严,看上去有点和之前不一样了。 衬衫领口的扣子开了一颗,人也显得放松。 言语之间很是无奈,带着些宠溺。 孟晚棠回头,看到他站在月光下,仿佛身上都镀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这男人怎么还比之前要耐看的多? 就好像变好看了。 明明之前就是个五官硬朗,长得很出众的男人。现在身上多了一股成熟的味道,让他变得更加有魅力。 孟晚棠蓦地有些心跳加速。 她转过身,用手闪闪脸上的风,小声嘀咕:“奇怪,之前都不觉得如何,怎么今天的陆青野变得格外好看。” 这心跳快的不正常。 孟晚棠按住心口,打了一盆水,还没转过身,手里的盆儿就被男人接过去。陆青野端着进屋,放在屋地上,还贴心地帮她倒上热水。 随后,起身,看着站在原地不动的女人。 “不是说要泡个脚,再不过来就冷了。” 她没有,她没说。 终究泡脚的魅力大于一切。 孟晚棠扭头问他:“你不泡脚吗?泡个脚舒服的很。锅里的水是我煮的艾草水,泡一泡脚对身体好。” 几分钟后,陆青野也端个盆儿进来,坐在她旁边,跟她一起泡脚。 孟晚棠看到这画面,不知道为啥,忽然就笑了起来。 “这么好笑?” 陆青野眼底抹上一抹深邃,孟晚棠还没察觉到危险,笑得格外好看:“就是想起了一个好玩的事儿。” 可惜不能和陆青野说。 以前,她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一个综艺。综艺上的明星睡觉前要泡脚,结果里面不放冷水,放了半瓶热水。 那个水热的,脚根本就放不下去。 偏偏他们还坚持用热水泡脚。 她明知道那个画面是剧本,可就是觉得好笑。 以前,她的生活忙碌,忙碌的没有方向,现在却不一样了。她拥有了几个可爱的儿子,还有一个非常有优秀且出众的爱人。 真好。 早上要早起,俩人泡了脚就早早睡了。 睡前,陆青野还把人拉过来,低声的声音醇厚有磁性:“就一次,很快的。” “那你说话算话。” 孟晚棠也想,就是不太好意思。 “恩。” 鼻音消失在唇齿间。 男人力气很大,单手把她抱起来,站在地上。她靠在冰冷的墙壁上,觉得格外刺激。心里又担心掉下去,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到了后面,她完全忘记害怕,全身心投入,早就把自己交付给他。 一次是真的就一次。 可他没说,一次那么久。 孟晚棠坚持不住,连踹他的力气都没有。等他抱着她洗完澡就回来,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清晨,清脆的鸟鸣把孟晚棠吵醒。 她晕乎乎的坐起身,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天! 现在几点了? 孟晚棠揉揉眼睛,看着墙壁上的挂钟。 “六点半?” 屠宰场早就上班了。 她得赶紧过去。 孟晚棠急忙起来穿衣服洗漱,一出门就看到陆青野坐在院子里,面前放着一盆鸡爪在处理。 她惊讶地问:“这都是你拿回来的?” “你不是说要做卤鸡爪吗?我就过去取了。这么多鸡爪子,你可以一次多卤一点出来,好让孩子们吃个够。” 陆青野讲话的时候,动作也没停下来。 那是真的快。 孟晚棠也坐过去,和他一起处理鸡爪。 家里小孩儿的确爱吃。 狗剩简直无肉不欢。 那小子是天生爱吃肉,成年人都不如他能吃。 最近,家里也做肉,可没让那小子吃个够。估计那小子早就馋肉了。 “等过几天,去屠宰场多买点肉回来。大骨肉什么的,要是不要票,多花点钱也买回来。还有排骨也是。孩子们好久都没好好吃顿肉了,开学之前,好好给他们做一顿。立秋已过,天气转凉,孩子们胃口也好了。” “都听你的。” 陆青野没意见。 鸡爪卤上,孟晚棠开始做早饭。 她煮了一锅小米粥,又蒸了一锅馒头,还捞了一盆米饭。家里人多,孩子多,做得少了不够吃。 菜就是猪肉炖粉条,里面放不少白菜,干脆炖了一大锅。 孟晚棠担心油水太少,菜不好吃,还放了一勺猪油。 再换几块豆腐,炖个冬瓜,又做了个小葱拌豆腐。 卤的鸡爪子也好了。 孟晚棠端上桌,孩子们齐声欢呼,不只是孩子们,就连大人都特别喜欢。 吃过饭,孟晚棠端了一小盆儿卤鸡爪,带着霍小五去找陈娇娇。 陈娇娇早就吃过饭了。 她正带着孩子们收拾前面的门房。 门房的房梁上拴着几根绳子,绳子下面系着几根很直的木头,不少衣服挂在木头上面。 孟晚棠一进去,看着一排一排的衣服,瞬间有了一种后世服装店的感觉。 “你这么整,看起来还挺好的。” 陈娇娇听到声音,忙转过身,搓了搓手说:“还行吗?要是还行的话,以后就偷偷在这边卖衣服了。” “也不用偷偷的,晚点你过去问问,看看让不让咱们个体户开门做生意。以后你要是想长长久久的做生意,肯定还是要弄个合法的店。不然你赚了钱,别人眼红你,你这老窝进屋被人一口气给端了。” 孟晚棠说的道理陈娇娇何尝不懂呢? “现在允许了吗?”陈娇娇有些不安。 “南边不是都允许了吗?咱们燕城应该不会比南边落后才是。”孟晚棠这么一提醒,陈娇娇下午就去跑手续。 孟晚棠把自行车留给陈娇娇,自己就回去了。 她还带了些货回去。 “这都是南边的衣服?”林素看到衣服,惊讶地拿了两件看看。 还别说,这衣服真好看。 现在虽然是夏末,但是没有女人能抵抗住裙子的魅力。 孟晚棠把几条裙子拿出来,给几个长辈分了。 “这是我特意给你们选的。” 兰幼宜说什么都不要。 林素倒是没拒绝,还转身进去换上了。 林静也不好意思要:“这衣服是用来赚钱的,给我穿上算怎么回事?” “就是让你帮忙打个广告而已,要是你们单位的人有人喜欢,就到我们店里去买。”孟晚棠还手写了几张名片,上面有地址。 林静无语,接过名片一愣:“你这个主意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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