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给瞎子让座_第111章 三人行必有我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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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烛火之下,庆修将一枚针烧红,用两枚铜钱夹着针尖将之掰弯成了月牙弧度。
  做好这一切,将针线放入酒精中消毒。
  等消毒完,穿针引线的时候,可把李渊和孙思邈给看呆了。
  设想一下,一个戴着眼罩的瞎子,却能精准的找到针孔的位置,这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李渊像是见鬼一样,望着庆修的目光有些诡异。
  孙思邈咂嘴道:“啧啧啧,奇,真是奇啊,庆侯目不能视,竟能如此精准的穿针引线,若非亲眼所见,老夫是断然不会相信的。”
  “太上皇,他真的是个瞎子?”孙思邈有些不相信的问李渊。
  李渊嘴角一抽,表情凝重的点了点头:“嗯,他的确是个瞎子,皇宫里的太医都来看过了,他的眼神已经涣散,药石无医。”
  “怪哉,怪哉啊!”
  孙思邈在如今的医学界就是个神一样的存在,他当然也知道伤口缝合会有助于恢复,但他并没有掌握消毒的知识。
  以前他也为别人缝合过伤口,但针是直针,所用的真丝线也只是简单的用清水洗一下,虽然能将伤口缝合,但十之五六都会伤口感染溃烂,严重者甚至会死亡。
  古人没有显微镜,也并不可能从微小的事物上发现细菌的存在。
  消毒这个概念,在这个年代并不存在。
  孙思邈一边观察着眼前的瞎子为伤者缝合伤口,一边询问道:“庆侯,老夫方才听闻你说消毒,却不知何为消毒?能否为老夫解惑?”
  庆修停下手中动作,将一张宣纸撕下来一小块放在烛火上点燃,随后就丢入酒精碗里。
  接近八十度的酒精一下子就被点燃,冒着幽蓝幽蓝的火光。
  “撕!”李渊倒吸冷气道:“这酒竟能点燃?”
  庆修继续一边给老马缝合伤口,一边解释道:“世界上有许多我们肉眼难见的微小生命,有的微小生命对身体有益,更多的微小生命则对身体有害。”
  “有害的微小生命统称为细菌,细菌有害,很容易就造成伤口感染导致溃烂,严重者,甚至会让人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灭杀细菌的方法就是消毒,一个是用高温杀毒,这就是我让人用沸水煮纱布的原因,针线上同样有细菌,而酒精就是这些细菌的克星。”
  “酒精?”孙思邈观察着燃烧的酒水,表情格外认真。
  李渊也凑上来,问道:“庆小子,这烧着的就是酒精?这酒精从何而来?”
  “酒是有度数存在的,寻常百姓家喝的普通酒水,只有十几度,而三勒浆大概有三十度,我家的杏花村有五十几度,度数越高,酒越烈。”
  “当然,超过六十度的烈酒喝多了会把身体烧坏,这个度数以上的酒只能用来消毒,超过七十度的酒称之为酒精。”
  “方才我点燃的这些酒精有八十度左右,酒精可以杀死九成以上的细菌,处理伤口的时候用酒精消毒,并不会让伤口感染溃烂。”
  孙思邈突然拱手行礼道:“老夫受教了,多谢庆侯指导。”
  庆修摇头道:“孙道长言重了,比起救死扶伤,您老可是神仙级别的人,给小子行礼,这是要折杀我了。”
  孙思邈眯眼一笑道:“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老夫可不认为自己的医术天下第一,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用到老,是老夫一贯的行事准则,庆侯你也不必过谦。”
  “哎,倘若老夫早日了解这消毒的手段,手上也不会背负如此多条人命,有些人受伤并不至死,但却因为伤口溃烂在痛苦中死去。”
  说着,孙思邈表情很是黯然。
  李渊也好不到哪里去,表情忽明忽暗,突然抬手锤了一下桌子,重重的叹息一声。
  庆修头也不抬道:“老李头,你发什么疯呢?”
  李渊眼眶一红,说道:“若是军中也有消毒之法,以前追随老夫征战沙场的那些老兄弟们,也不会一个个离我远去,其中就有几个伤不致命,却因为伤口溃烂而亡。”
  “大唐军卒在征战中的伤者不计其数,其中有三成以上都死于伤口溃烂,死的很痛苦,若军中早掌握消毒之法,也不至于这么多大好儿郎年纪轻轻就……哎。”
  庆修陷入沉默,开始认真的给老马缝合伤口。
  好在老马还在昏迷当中,并不能感受到针扎之苦,也算是一种幸运。
  一直忙活了一个时辰,庆修才将他身上所有伤口缝合完毕。
  用酒精将伤口消毒后,庆修起身对孙思邈拱手道:“孙道长,接下来该您上药了。”
  孙思邈早就让自己的徒弟凌丘去自己的草芦取药了,一炷香之前就已经将药粉送了过来。
  孙思邈拿出一个瓷瓶打开,将有些绿色的药粉撒在老马伤口上。
  用开水煮过的绫罗薄纱早已经被几个厨娘烤干送来,庆修跟孙思邈合力将老马给包成了粽子。
  虽然给老马灌下去两大碗盐水,但他失血过多,脸色白的吓人,看不出任何血色,不过好在保住了一条命,只需要疗养一两个月就又是一条好汉。
  出门透气的时候,外面火光冲天。
  庆修问道:“栓子,外面什么情况?”
  栓子走过来解释道:“侯爷,庄子上的村民知道了夫人被歹人掳走,就自发组织起来,说是要帮侯爷挨家挨户的去找夫人的下落。”
  庆修心头一暖,敲着盲杖走出院门。
  上帝视角覆盖的范围以内,村子里的男女老幼都来了,有的汉子甚至还衣衫不整光着上身。
  “庆先生。”一个缺门牙的老汉一脸关心的问道:“小夫人找到了吗?”
  庆修摇了摇头。
  “庆先生放心,我们全庄子上的人帮你去找,一定能把小夫人找回来的。”
  “他娘的,哪个天杀的这么大胆?竟做出如此下贱之事。”
  “侯爷夫人对咱们不薄,她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老娘豁出这条命也要给小夫人讨回个公道。”
  “大家伙,咱们二十人一队,去附近庄子上去找吧。”
  庆修抬了抬手,外面顿时陷入寂静。
  他朝着一众乡亲们拱手道:“大家的心情庆某能理解,掳走我娘子的人也早有预谋,不会留下太大的线索,凭你们是找不到的。”
  “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庆某非常感激各位乡亲,我已经派人去长安了,陛下答应派军队前去寻找,相信很快就能找到的。”
  “诸位都早些回去歇息吧,有了娘子的消息,我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的,大家放心,我家娘子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庄子上的百姓们继续坚持,但被庆修拒绝了几次后,也逐渐的散去。
  村民们散去没多久,村外就传来密集的马蹄声。
  庆修仔细一观察,骑马带头的竟是李二,他身后还跟着几名身披甲胄的老将。
  尉迟恭、程咬金、牛进达、李孝恭、李靖……就连长孙无忌都在其中。
  仔细一看,李二头上的玉冠都是歪的,身上的衣服甚至都穿反了,头发也有些乱糟糟的。
  见到这样一幕,庆修心头也跟着一热。
  从衣着就能看出,李二得知消息后有多着急,他身后之人也都是行色匆匆,仪容仪表或多或少也都有些草率,并非是演戏给人看。
  由此可见,他们都非常重视此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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