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一天两顿饭,朝食吃得好,晌午饭要么饿着,要么随便吃点冷食。朝食吃得不好,晌午才会开火煮点吃的。 沈父要养身体,蒋氏破例晌午开了火,煮了几个新鲜的红薯,又煮个红薯叶子汤,做午饭。 新鲜红薯又甜又软,就是小了点,就着红薯叶子汤吃个三分饱。留着肚子晚上吃兔肉。 沈父的手是真巧,沈冬素觉得若是在后世,就算他没了一条腿,就靠这手工活,也能成为大师级的人物。 她才在地上画出糖模子的样式,沈父小半个时辰就编了一套出来。花瓣形的、五角星形的、爱心形的各做了十个。 切成碎泥的梨滤出梨汁,加清水和麦芽糖,小火熬到黏稠,倒进模具中,一半拿竹签在糖中间压着,放到冰冷的井水盆里自然凝固。 没错,她要做一半棒棒糖。 一个下午熬完一筐梨和山楂,做了五斤梨糖,五斤山楂糖。最后麦芽糖不够,她要去胡婆婆家再买一点。 蒋氏拦着不让,说等把这十斤糖卖出去,再做新的。 让甲十八跑腿去镇上买了包食物的蜡纸,顺便接仲阳放学。 沈冬素开始做晚饭,为防母女俩同在厨房又吵架,沈父很体贴地让蒋氏帮他打下手,厨房留给冬素一个人。 新鲜兔肉烤着吃极美味,但家里人多,要下饭,还得烧焖最香。 也没别的配菜,配的还是村长拿来的白萝卜,爆油加葱姜香料黄豆酱,炒香兔肉,加黄酒和开水白萝卜小火焖烧。 糙米饭蒸好的时候,甲十八和仲阳到家,肉味已经飘香了半个村子。 这个小村子,大家对食物的香味最为敏感,所谓‘谁家煮茧一村香’,更别说加了香料的兔肉香气。 蒋氏伸头往厨房看了几次,多次念叨着让沈冬素别浪费油盐。 但当一大盆撒了葱花香喷喷的兔肉上桌,香气直往她鼻子里钻的时候,那些抱怨自然地消失了。 仲阳头一天上学,自是有许多事要跟家里人说,但现在他只想吃饭,再重要的事,也等吃完饭再说。 五人坐定,一人一大勺兔肉连肉带汁浇到糙米饭上,都抱着碗低头吃起来。 小黑狗在这个身边转转,那个身边转转,低声叫着等着啃骨头。 太阳还没下山,晚霞照到牛棚小院里,给这个荒凉破旧的小家渡上一层暖暖的余晖。 吃到一半的时候,一阵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那是急速咽口水的声音。 抬头一看,只见沈青牛正扒着破篱笆墙上往里看,眼冒绿光地盯着兔肉盆。 要是以前,这盆兔肉肯定要分二房一半的。分完之后,沈青牛还会跑到大房屋里再盛走一碗。 但现在,蒋氏只当没看见,沈大成轻叹一声,也没开口喊他进来。 出人意料的,反到是沈仲阳盛了几块肉,端着跑出去:“我吃饱了,跟青牛玩一会。” 蒋氏大感意外,忙喊道:“别打架。”她做不到喊沈青牛来吃肉,但仲阳要给,她也不好说不让给。 蒋氏这个人,素来对外人大方,就为听人赞一句贤惠。唯独对女儿沈冬素,苛刻极了。 就在这时,沈冬素瞟到甲十八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微笑,正想去拉仲阳回来,想想接着低头啃兔肉。 果然,这两人绝对有事瞒着她!早上去打兔子肯定是幌子。 昨天仲阳吃鸡腿,还恨不得馋死青牛,今天却舍得分兔肉给他吃,定有蹊跷。 不过沈冬素没问,她等着沈仲阳亲口说。 当天夜里,吃饱饱的沈家大房,在仲阳聊过学堂的趣事、沈父说明天就找人修缮房屋、蒋氏说有几块地的红薯该收了、沈冬素明天和甲十八进县城卖糖…… 月上柳梢头之时,一家人进入梦乡。 而此时的沈家二房,沈大志正拉着沈青牛,在山坡旱地到处找东西。 “仲阳真说兔子是在这里捡的?” “是呀,那兔子可肥了,香喷喷的。”说着沈青牛就开始咽口水,仲阳那个小气蛋,就给他吃了三块肉。 “他说挨山沿的地方有个坑,不光掉兔子,他还在里面捡到一文老钱。” 沈大志眼睛瞪得老大:“老钱?真是老钱?他给你看了?你小子,这么要紧的事不先说,就知道兔肉兔肉!” 沈青牛委屈地道:“你又没问。” 说话间两父子突然听到一声簌簌声响,沈大志忙沿着声响找,还真有一只肥兔子跌在土坑里。 他大喜过望,仲阳这个憨货,这么好的事都能说漏嘴,可便宜二房了! 就在他跳下坑把兔子抓起来的时候,只觉踩到什么东西,摸黑拿出来在月光下一看,是一片白皙细腻的瓷片。 瞬间,沈大志只觉脑子‘轰’的一声响,满脑子只有一句话在回荡“发财了!发财了!” 我沈大志终于走好运了!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我沈大志要发横财了! 他小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这片山坡别看现在不起眼,以前可是风水宝地,埋过王孙贵族的。 乱世时常有盗墓贼在这一片出没,不少村民也会趁黑拿着铁锹四处挖,可惜都没挖到宝贝。 没想到他家坡地下面就有宝贝啊!仲阳捡到的老钱,他捡到的这半块瓷,还有下面的兔子洞,都说明这地下有墓啊! 沈大志忙叮嘱儿子:“千万别把这事告诉旁人。” 沈青牛连连点头:“我又不是傻仲阳。爹,咱以后是不是能天天来捡兔子了?” “哈哈,还捡什么兔子!咱家发了财,搬到城里住,你想吃多少肉,爹就买多少肉!” …… 翌日沈仲阳自己去上学,在家磨磨叽叽就是不走,沈冬素忍笑问他: “好吧,你和甲十八到底做了啥?是不是需要姐帮你打圆场了?” 沈仲阳忙拉她到小树林,小声道:“姐,你今天能不能别去县城,我怕二叔会来分田。” “青牛跟你说的?” 沈仲阳犹豫了一下,决定跟她说实话,必须让大姐站在自己这边,计划才能成功。 当沈冬素听完这小子的全部计划,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捏捏他的脸,这真是个十岁的小孩子? 这简直就是个小腹黑,小人精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808/74021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