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乐一看,就能猜出这群人是天香楼的人,对方是竞争对手又在饭店重开的特殊日子里上门,十有八九都是目的不纯。 警惕性极高的姚乐,顿时把严峥拦下,脸色阴沉地问道: “我可要警告你,在这里闹事的后果可不轻!” 严峥在好奇地打量了姚乐几眼后,就不屑地反问道: “你是什么东西,还敢来拦我?” 姚乐不带一点怕的,她当即指着严峥的脑门怒吼一声: “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是个什么东西,听好了我是你妈!” 有那么一瞬间,严峥都要被姚乐的气势给吓得脸色都要变了,没想到如此年轻的一个女人,还能有这样的反应和胆量。 严峥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后又嘿嘿笑道: “哎呦,听闻林小旭找了一个年轻女人来当总经理,看来就是你吧?” “相貌身材都还可以,林小旭这是看饭店没人光顾了吧,所以就出了一个美人计,让顾客又吃又玩的,哈哈……” 在说到又吃又玩这四个字时,严峥还特别咬重了语气,明眼人都能听得出来,这是在暗示姚乐的工作并不是什么总经理,而是为了挽回饭店的生意,陪顾客干那个啥的。 姚乐气得把后槽牙咬的咯咯作响,不过以她的性子,根本不可能任由严峥侮辱,她反手就给了严峥一个耳光。 “臭不要脸的垃圾!” 随着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响起,严峥有半边脸上都爬满了火辣辣的痛感,他不敢置信地盯着姚乐看。 如今的严峥投靠了舒旭龙,他这种狗仗人势的小人,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恃强凌弱,仗势欺人。 严峥这次过来就是为了在林小旭显摆,然后报仇雪恨的,可自己都还没有动手呢,居然就被一个女人给抽了耳光? “你这个死三八,还敢……” 话还没有骂完,严峥的眼角余光就瞄到了一道身影往着他这边踹了过来,等他欲要正眼看清楚之际,他的双腿就已经离地了。 原来是林小旭揪住了严峥的衣领! “你胆子咋就那么肥呢?在我的地盘上,还敢骂我亲自请回来的总经理?” “行啊,你既然那么喜欢又吃又玩的,现在我就满足满足你!” 林小旭的脸色阴沉得可怕,眼中仿佛还在喷薄着愤怒的火焰,仿佛要将严峥焚烧殆尽。 严峥浑身打了一个哆嗦,他一边挣扎着一边大喊道: “林小旭,我告诉你,我现在的老板是舒家大少爷舒旭龙,打狗都要看主人脸,你要是敢碰我一根头发,舒总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林小旭听完后,差点就要笑抽筋了。 “我活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上赶着承认自己是别人的狗?严峥,你贱成这个吊样你爸妈知道吗?” 话落,一众看客也跟着笑出声来,姚乐更是有着一股大仇得报的爽感。 听着窸窸窣窣的嘲笑声,严峥的脸色就好像是霜打的茄子叶,变得又黑又紫,他在咆哮一声后,就愤恨地高举拳头,往林小旭脸上挥过去。 林小旭根本不闪不躲,轻轻把严峥一甩,他就倒飞出去好几米远,差那么一点就要杂碎了玻璃大门。 “不知量力的家伙,再不滚的话,可就别怪我拳头伺候了!”林小旭指着严峥骂道。 严峥浑身酸痛,要不是有那三四个小弟搀扶,他根本就站不起来。 严峥强忍着身上的痛疼,冷哼回道: “林老板,进店都是客,你就是这样子来对待客人的吗?未免小肚鸡肠了些吧?” 不等林小旭回话,严峥又接着说下去: “我刚才在大门口时,就听到了你说什么出了一款售价为1499的白酒,我觉得好奇才走进来看个究竟而已。 我投靠了舒总,对方是我的衣食父母,我把自己当做舒总的一条狗,这其实是一件很合情合理的事。 可是你林小旭把进店消费的顾客当成了肥羊来宰,这就怎么都说不过去了吧。” 一句当成了肥羊来宰的话,让一众顾客的心情变得很糟糕,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严峥这是在挑拨离间和煽风点火,只知道自己不辞辛苦跑过来撑场子,可换来了林小旭的怠慢以及敲诈。 在不知不觉中,顾客变得面色通红,双眼喷火,显然就是被激怒了。 “虽然我不太喜欢严峥,但是人家刚才讲的确实是事实,林小旭就是把我们当成了肥羊来宰!” “这简直是黑店!酒水价格高得离谱,简直是在抢钱!” “名字是叫金龙太白酒而已,还真当白酒是用金龙浸泡出来的啊?打了半价都要1499,要是再算上其他饭菜,一顿饭下来不得要三四千块钱?” “林小旭,你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这一次真的伤害到我们的心了,从此我们都不会再过来这里消费了。” “说得对,对面天香楼装潢好,服务一流,关键价格还非常便宜,向福饭店不留爷,只有天香楼会留爷!” 言辞激烈,情绪激昂,整个大厅都充斥着顾客的不满,严峥见状,嘴角跟着就勾出了一抹得意扬扬的笑,他开口道:biqubao.com “大家可以不喜欢我,但没有必要憎恨天香楼,那可是舒总亲自盘下的饭店,试问饭菜、酒水、服务能会不好吗? 与其在这里受尽委屈,当一个任人宰割的肥羊,还不如到天香楼去花上几百块钱,就能享受到溢价数倍的体验。” 其实不用严峥多说,就已经有不少顾客想要到对面的天香楼去了,严峥刚才的话不过就是给了他们一个台阶,在相互用眼神暗地交流了一下后,就开始有人转过身,欲要往大门方向走去了。 “咳咳……”此时,邱仕荣轻轻地咳了几声,在引起众人的注意力后,他就张嘴说道: “我是和大家一起过来这里吃饭喝酒的,但我这次是没法跟着大家到天香楼那边去了。 因为我这次过来的本意,就是为了改善味蕾的桃源猪肉,和治疗胃病的飞天太白酒,酒水涨价了,可桃源猪肉依然还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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