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秒还在吵吵闹闹的大厅,在邱仕荣说完了后,立即就变得鸦雀无声了。 邱仕荣的话无疑是提醒了众人,自己的初衷本意根本就不是单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更多的还是奔着能够治疗疾病的桃源猪肉和飞天太白酒而来的。 怎么闹着闹着就为涨了价的金龙太白酒,而跟林小旭撕破脸皮了呢? 天香楼的饭菜是好吃,但能有桃源猪肉的神奇功效吗? 800块钱的玉皇酒买一送一,也确实是十年难得一遇的优惠,但说到底就是一款喝的越多就越伤身的白酒而已。 跟飞天太白酒根本就没法相比。 在冷静下来后,很多顾客都脸色微变,觉得自己刚才的行为确实是过于鲁莽冲动了。 现场的气氛犹如凝固的冰霜,每个人都在尽力避免眼神交汇,仿佛稍有不慎就会触发更深的尴尬。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言说的紧张感,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突然,一道清脆的声音打破了这沉寂的尴尬,只见跟邱仕荣交情比较好的老李,他微笑着站了出来,说道: “老邱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不过我们也不强求,你们想要到天香楼去的,就尽管去吧,千万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至于我呢,之前患有很严重的胃病,每次病发都感觉生不如死,最后还是被飞天太白酒给治好了。” “这一次,我看在飞天太白酒的面上,决定斥巨资入手一瓶金龙太白酒,无论是尝个新鲜也好,当冤大头也罢,反正我是第一个冲锋陷阵了。”biqubao.com 随着老李的话语落下,现场的气氛开始渐渐缓和,都快要走到大门口的几个顾客,也因为好奇而走了回来。 严峥嘿嘿一笑,他自个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并翘起了二郎腿,嚣张地道: “行啊,我也想看看这款名叫金龙太白酒的玩意,到底值不值1499的天价?” 姚乐硬着头皮,亲自回到了收银台处,拿出了一瓶金龙太白酒,放在了老李所在的桌上。 从包装上来看,金龙太白酒比平平无奇的飞天太白酒要高档多了。 它的包装盒上印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金色飞龙,就连字体都是隐约散发着金黄色,让人忍不住眼前一亮。 老李兴致勃勃,一气呵成地拆开包装盒,拧开酒瓶盖,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里,一股淳厚的粮香就飘到了众人的鼻腔里。 更加神奇的是,众人好像被香迷糊导致出现幻觉了,他们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金黄的麦田之中,阳光洒落,麦浪滚滚,周围还有一丝淡淡的果香和花香,宛如春风拂面,多重香气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沉醉其中,躺在了田埂上,享受着日光浴。 直到不知道是谁来了电话,众人才被铃声惊得从梦境中回到现实中来。 “天啊,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好像做了一个美梦,这大白天的莫不是中邪了?” “好香的酒气啊,金龙太白酒简直就是比飞天太白酒还要香,闻了这股香气才是我们莫名其妙做了一个美梦的原因吧?” “老李,你就不要磨磨蹭蹭的了,赶紧喝上一口尝尝味啊,可真是把我给吊足了瘾!” 老李还未来得及应话,严峥就嘲笑道: “闻了香味就会产生幻觉的白酒,你们还真敢喝啊?真是不把自己的小命当成一回事,我这个外人都要替你们操心的慌!” “不过既都拧开了酒瓶盖,那就尽管喝上一口尝尝味道吧,毕竟研制出这玩意的人,在下科技与狠活时,肯定也会控制剂量的,喝死人的事情基本不会发生。” 严峥这番话,这真是杀人诛心啊,把众人吓得够呛,特别是老李,他现在是骑虎难下,喝也不是,不喝就更加的不是了。 林小旭见状,一边斜睨着严峥一眼一边斥道: “当初,设局污蔑我家飞天太白酒造假,就是你联合你的前任主人一起干的吧?我要是懂得下科技与狠活,我一定会加足超过百倍的剂量,将你严峥毒得七孔流血为止!” 以前干的龌龊事被翻了出来,严峥当即被噎住了,脸色也涨成了猪肝色。 众人这才想起严峥是一个有档案的贱人,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而老李也壮起胆子,直接就把瓶口放入嘴里,喝了一大口。 就在下一秒,老李在无数双目光之下,居然整个人跳起,然后就猛地大力拍了一下桌子,扯着大喉咙喊道: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家哪能几回有?” “美味至极,简直就是形容不出来的美味至极!” 众人都被愣住了,邱仕荣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他生怕最爱的就是品酒,哪能舍得放过被老李夸赞到,此酒只应天上有的金龙太白酒? 邱仕荣几步上前,一把夺过了老李手里的酒瓶子,二话不说就嘬了一小口。 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邱仕荣整个人都呆滞了。 直到很久过后,邱仕荣才摇着头感叹道: “岂非凡尘之物,是来自天界的琼浆玉液啊!” 跟着,邱仕荣又给出了专业的评价: “白酒的口感别具一格,一入口,就感受到了一股绵柔的感觉。 随后就是淡淡的甘甜,紧跟着就有一股强烈的酒精刺激感,但这种刺激并不尖锐,反而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味。 最后,余味悠长让人回味无穷。 我之所以给了金龙太白酒这么高的评价,都是得益于它的层次感和复杂性上,就是喝了这么一小口,就让人品出了从最初的绵柔到中间的甘甜,再到最后的强烈刺激和悠长余味,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层次分明的白酒。” 如果说是什么鸡尾酒之类的,能够具有多重口感的味道,那么邱仕荣根本就不会如此激动,毕竟鸡尾酒是加入了大量的材料去调出来的。 可是白酒就不一样了,它成分单一,原材料就只有高粱,而且制作工艺也来来去去就这么被人研究透了的七步。 到底林小旭是使用了什么秘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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