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就不在乎,淡然笑道:“留个名片吧,方便联系。” “行,老板你贵姓?” “我姓吴。” 名片上写着万盛典当公司,领头人叫万保华。 收了转账后,万保华道:“吴老板敞亮,我说一句啊,老人家不是我们打的,当时我们起了争执,他自己不小心磕到墙上的。这个,我们也有责任,到时候医药费啥的,我肯定得出。” “不碍事,不碍事的,一点擦伤。” 周敏父亲连忙摆手道。 收了钱,人家这才离开。 周敏却不乐意道:“吴前,你怎么还跟他们交起了朋友?这群人,就是地痞流氓,无赖得很,看给我爸打的。” “不这么处理,难道真跟他们打一架啊?现在是什么时代的?打一场架,保底十几二十万的医药费,还要拘留,万一弄个轻重伤的,都要坐牢。章国强一共才欠了15,你说至于闹大了吗?” 我无语说道。 “那有钱也不是这么糟蹋的啊,真是的。爸,你没事吧?” 周敏埋怨的说了一句,搀扶着她爸妈进了屋子,着急忙慌的找药酒擦药。 我们只能在一旁尴尬的坐着,胡亮倒是还好,他自来熟,在哪儿都能待得住,但杨颖很不自在。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儿子还在她手里抱着的。 我刚要接过来,周敏就抱了过去,说道:“我家里太小,而且我妈也没准备床铺,咱们今晚先去宾馆住。” “好,胡亮你去开房间吧。” 我点点头,吩咐胡亮去。 胡亮正看着电视,抬头问道:“开几个?” “你说开几个?反正我们俩一个房间,你和杨颖,你自己决定吧,不怕死的话你就开一间。” “算了吧,命更重要。” 胡亮看了一眼杨颖,最终还是没敢乱说话。 本来我要直接走的,但周敏不肯,说她们家这边的规矩,客人来了,就算不住,再怎么也要吃了饭才能走的。 周敏她妈去煮了干粉,里面放了肉,香菇,还有各种小料,反正味道还不错。 我们吃完后,周敏爸妈又送我们到的宾馆,宾馆就在对面的马路边上,距离不远。 一路上虽然认识了,但周敏爸妈明显对我这个女婿有些拘谨,可能不知道说什么吧,只能陪着笑。 我也没摆什么架子,一直称呼他们叔叔阿姨。 胡亮开了三个房间,他倒是挺机灵的,我和周敏的房间在三楼,他和杨颖在二楼,这样是为了避免尴尬。 今晚儿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异常的乖巧,居然早早就睡了也不吵不闹的。 周敏把房间收拾了一下,然后就拿着衣服去浴室洗澡,还问我要不要一起。 自从她偷偷离开辽市后,我们到现在都没有亲热过,她那魅惑的媚眼,也让我有些心猿意马,顿时有些心动。 但我刚脱了衣服要进去,周敏就把卫生间的门给关上了,道:“你想得美!” 这个女人! 我碰了一鼻子灰,悻悻的回到床上坐下,拿起手机,妮妮给我发来了消息,她问我什么时候回去,说要给我一个惊喜。 我想到周敏这边的事情,少说也要一个星期才能搞定,然后再回一趟老家,来来回回的,至少半个月了。 当然,我没敢说是陪周敏回老家,她还给我生了个儿子,准备办满月酒的事情。 到现在妮妮都以为我还在广市,忙着弄分公司的事情。 为了不让妮妮伤心,我只好编着各种理由,答应她最多半个月就能忙完回去了。 至于妮妮说的惊喜,我没太在意,无非是又找到了什么土方子,让我当小白鼠试试能不能怀孕。 我觉得妮妮真是魔怔了,一直劝她要相信科学,她也不听。 很快,周敏洗完澡出来了,她居然只裹了一条浴巾。 虽然生孩子胖了一些,但产后她恢复得很好,身材依旧是那么诱人,尤其是胸前,高耸成峰的曲线,明显变得更伟岸饱满了。 怕吵醒儿子,周敏找了吹风机在卫生间吹头发,都只敢开一档的。 我从后面抱住她,手也开始不老实了起来。 “你别乱来啊,快洗澡去,衣服都放在架子上了。”周敏脸红推搡说道。 “今晚大战三百回合,既决高下,也分生死!” 我咧嘴笑了一下,进了浴室,玻璃门都没关。 站在莲蓬头下,刚洗了没一会儿,周敏反而主动进来了,拿着毛巾说要给我搓背。 这个女人,还是挺贴心的。 我心安理得的享受着,顺便占着便宜,没一会儿,她身上的浴巾就滚落了下来,我们自然而然的亲吻在了一起。 我还好,在广市有张津渝解解渴,但周敏很显然是太久没做了,呼吸都变得粗重了起来,比我还要主动,还要疯狂。 卫生间里不好施展,我抱着周敏就要去床上。 但周敏拦着我,娇羞说道:“别,儿子还在房间里呢。” “哪怕什么,他才多大啊?” “那也不行,我会觉得怪怪的,就在这里吧。” 周敏指了指洗手台子。 我顿时眼前一亮,好像这个还真没试过。 半个小时后,我们俩才躺在了床上,周敏靠在我怀里,问道:“今天怎么这么快?” “怎么,半个小时还满足不了你?”我瞪了她一眼。 “没有,我是怕你没有尽兴嘛。” 周敏俏脸微红,说道:“对了,章国强的事情你打算怎么解决啊?真要帮他赔钱啊?我不同意啊。” “那是你前夫,我当然不想帮他赔啊,但不是怕人家又上你家闹事吗?”我说道。 “这件事,我会找他的,我越想越气,我们都离婚了,都能牵连到我们家里来,肯定是他留了我家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这个王八蛋,离婚了都不放过我家。” 一说到这里,周敏就气呼呼的道。 我也好奇,问道:“这个章国强到底什么样的人啊?当初你们又是怎么闹成这样的?” 听到这话,周敏面色有些难堪,很显然,离过婚,这是她最大的自卑。 和妮妮一比,就完全没了优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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